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保守的革命者――在杨振宁荣休晚宴上的讲话词 -- 不爱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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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要因人废言:老兄似乎没有读方舟子的博客

里面对老兄的观点基本都有辩驳。我做个文抄公吧:

《李政道答〈科学时报〉记者杨虚杰问》(收入《宇称不守恒发现之争论解谜:李政道答〈科学时报〉记者杨虚杰问及有关资料》,季承、柳怀祖、腾丽编,甘肃科学技术出版2004年04月第1版)中,李政道对此事是这么说的:

  “1951年我和杨振宁都在美国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工作,合写了两篇统计力学的文章,对相变现象做出了相当重要的贡献。带头的第一篇论文有两个定理,主要是我证明的。我们完成这篇论文之后,杨振宁要求如果我不在意的话能不能把他的名字放在我的前面,因为他比我大四岁。我对他的要求很觉吃惊,因为这并不是一般物理学界合作的习惯。习惯的排名次序是按合作者姓氏英文第一个字母的顺序来排列。但由于事出突然,当时虽感到很窘,但勉强答应了。稍后,我看了文献,察觉这样做是不对的。当我们写第二篇论文时,我把一些文献给他看,以说明年岁大并不是排名的考虑因素。而且,我又解释,第一篇文章里的两个定理,主要是我证明的,可是我的名字却排在了后面。这样,杨振宁被我说服,同意我的意见,于是第二篇论文名字的排列次序便倒过来了,虽然在第二篇论文中只有一个定理,而其最后主要的一步是杨振宁想出来的。1952年,《物理评论》上刊登了这两篇论文,其署名次序出现了与惯例不同的情况:……”

。。。。。。

  第二种反对意见是,物理学界的“惯例”是只有当合作者的贡献相等时,作者署名才按姓氏字母排序,不如此排序就意味着贡献不相等。但是这并不是李政道所说的“惯例”。从上引李政道的话可知,李政道认为的“惯例”是不管合作者的贡献大小如何,都应该按合作者姓氏英文第一个字母的顺序来排列。事实上,李政道本人并不认为他和杨振宁的贡献相等,而是认为第一篇主要是他做的,第二篇主要是杨做的。杨、李合作的23篇论文,能说每一篇两人的贡献都均等吗?在只有两个作者时,别人又如何知道是按字母顺序排的,还是按贡献大小排的(只不过贡献大的作者碰巧字母顺序也在前)?

在物理学界,当时(以及现在)有很多人在发表论文时,署名按姓氏英文首字母的顺序排列(这一点和生物学界很不一样),但是也有很多人并没有这么做。李政道自己在当时和他人合作写论文时,就几次违反他所谓的“国际惯例”,让自己成为第一作者:

  TD Lee, R Christian. Phys. Rev. 94, 1760–1767 (1954)

  TD Lee, K Huang, CN Yang. Phys. Rev. 106, 1135–1145 (1957)

  TD Lee, J Steinberger, G Feinberg, PK Kabir, CN Yang. Phys. Rev. 106, 1367–1369 (1957)

  上面这三篇发表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论文,如果按姓氏英文首字母的顺序排列,李政道都不应该排第一,但是他都排第一了,倒是杨振宁遵循“惯例”把自己名字放在最后。李政道自己定的“国际惯例”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遵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杨振宁呢?

一、从上引李政道的话可知,李政道说的惯例是“一般物理学界合作的习惯”,并非如邢研究员所说的特指基本粒子物理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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