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胡扯】某局在“鼓励”群体事件了哦... -- 胡亦庄
所谓爱国,本来就是一个言论和行动并行的东西,
自己做广告是一回事,
行动是另外一回事!
台湾即使再脑残,台湾本土多数人还是认为拿着绿卡就是不爱呆湾,这里无论蓝绿都不敢触动这个底线,对应的我们深圳也出台政策:
深圳“裸官” 不得担任党政正职
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前天颁布实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从规范“一把手”用人权、构建权力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及强化对“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建构
。http://www.chinavalue.net/NewsDig/NewsDig.aspx?DigId=47717
深圳出台新规: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裸官”,不得担任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笔者不禁为之拍案叫好。
虽然不能说“裸官”的都是腐败分子,但不可否认的是,媒体曝光的重大腐败案件中,“裸官”的比例越来越大。“老婆孩子在国外,一条光棍做领导;在位一天捞一天,一出问题就逃跑。”跑不掉也无所谓,反正一家老小在国外大把银子优哉游哉,牺牲我一个也算造福后代。甚至有的官员不但配偶、子女在国外,连自己都是拿了双重国籍的。这种对党和国家没有感情、没有信心、早早铺好后路的“裸官”何以取信于民?遗憾的是,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对此却没有可操作性的条文,对“裸官”无法有效监督,更谈不上处理,直到深圳《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的出台。
案例告诉我们,“裸官”转移配偶、子女、财产到国外,肯定都不是临时决定而是长期工程,亦即不是出事后的权宜之计,而是出事前、被调查前、贪污受贿前,甚至是上任以前,就有计划有预谋地进行长期努力的结果。因此,一个“裸官”的出现,不可能是突然发现,甚至经常是路人皆知,唯独组织不知。
还是那句老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落实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规定才能落到实处,“裸官”才能无处遁形。“裸官”不得担任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是个好事情。好的开端,希望有好的结局。
按照云无心而出岫的说法,深圳这个规定也算有值得商榷的问题了
自己有理,有话就不能好好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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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云无心而出岫:深圳“裸 官” 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绿卡
🙂-- 系统屏蔽 --。
🙂学的谁的啊? 3 长江8号 字354 2010-03-25 02:56:42
🙂wxmang 总说:真实情况必须知道,不能蒙起眼睛自吹 砺剑2100 字534 2010-03-24 19:25:50
🙂你去骂拿绿卡的,然后和我一起加倍骂恨中国,骂中国 1 云无心而出岫 字376 2010-03-24 02: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