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谷歌:一石激起……没有浪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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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那谁来界定恶法?
在代议制国家,恶法的推翻不外乎两种途径,一是下次选个愿意投票推翻它的人,二是故意违法,把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去。界定人显然都只能是老百姓自己。
中国的现状,温和一点的是用脚投票,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所以我都觉得GG之类的还是蛮正常的。其实GG完全可以记录下所有“有关部门”的通知之类的,一个个地公开出来,一个个地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我认为其实这样才是真正对中国的进步负责任的。有钱赚就忍着,不合算了就拍屁股开路,神马东西。
其实作为个人,不论工信部的,宣传部,还是国新办之类的,也都知道现在的GFW和屏蔽词是个扯淡的东西,但是作为官场的一份子,谁也没有办法跳出来改变这一切。而在官僚系统统治一切的中国,这又是发生和平变革唯一的途径。对这一切,我是悲观主义的,中国总会进步,但是很大可能不是平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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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Google 自己的说法,是反对自我审查 leqian 字540 2010-03-26 00:52:28
🙂恶法非法 老驴 字0 2010-03-25 16:23:48
🙂那谁来界定恶法? 晨枫 字0 2010-03-25 20:41:31
🙂严格的说,国内的现状连“恶法”都算不上
🙂国内只有政策,没什么法! 观望者 字49 2010-03-26 06:49:44
🙂谁说中国没有法的!用心何其险恶!! 一剑飘香 字85 2010-12-27 14:01:39
🙂感觉完全没有走吧。。 1 bayerno 字163 2010-03-24 20:44:11
🙂想起一个日本公司 2 车雨田 字348 2010-03-24 20: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