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做为一个人,首先属于国,还是属于家? -- 梁东
我认可神仙驴的分析,于再清本来就是在一个可以自由发言的地方说的话。并且,他没有不让周洋感谢父母,而是建议把话说完,除了父母之外,还有要感谢的其他人。有错吗?
我们平常写一篇论文,对内容有较大贡献的人,算合作者;没有实质贡献,但给予过讨论的,论文结束后要致谢;即使那些“故意”刁难我们的审稿人,也要在后面致谢他们“仔细阅读论文以及提出的有价值的或有建设性的建议”!
就这件事来说,好像从于再清开始,至河里很多网友,没有人反对周洋感谢父母。作为一个建议,她们把教练、运动中心、国家作为第二、第三致谢人,起码是一个礼貌吧!
我宁愿将这句话理解成一个建议,后来运动员改口了,可以理解成悲剧,也可以理解成接受了建议。
写论文如果漏掉了注明基金支持,他们会建议我们补上,或者至少在下一篇论文中别漏掉。当然我有权利坚决不注明!别人会认为我不厚道,以后就不会再给我基金支持。
这不是很难的,只是应该的。也是一个小孩从单纯到成熟逐渐认识到的。
这件事情很敏感,但不知是哪一方更敏感。不要把任何事都和“干涉个人权利”和“政府专制腐败”联系在一起。也许始作俑者还是媒体。
本来也没什么大事,在其中掀起风浪的,也许是媒体的兴风作浪和我们的义愤填膺。于再清成了臭名昭著的人,小周洋成了无奈的羔羊。他们都是以“一言获罪”的人!只是,谁是宣判他们罪责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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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自己,听从心的召唤 大熊甲 字421 2010-04-06 06:06:59
🙂我爱我的妈妈,也爱我的祖国,但是上层那些人可让人爱不起来 1 龙战 字572 2010-04-05 23:25:09
🙂代表自己就好。。。 大熊甲 字0 2010-04-06 06:39:48
🙂到底是谁的责任——并非针对梁东
🙂不过如果毕业答辩的时候把父母放最前头 1 王二狗 字192 2010-04-12 22:13:59
🙂道理不是这样说的,本来很简单的道理 24 心文连博 字682 2010-03-25 00:03:57
🙂这个问题支持顾非 大白2 字612 2010-04-10 07:04:53
🙂是没大错。只是个人主义精神经过30多年的酝酿 4 大熊甲 字560 2010-04-06 06: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