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南都专栏《枪炮玫瑰》 完全匪徒手册 I -- 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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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南都专栏《枪炮玫瑰》 完全匪徒手册 I

霰弹枪中一般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是12号五连发,多见于银行保卫手里,这种由齐齐哈尔雄鹰警用器材公司生产的97式18.4mm霰弹枪性能稳定,故障率低,最关键的这个家伙黑森森的枪口要远比81,79之类来得威风,一枪下去万朵桃花开,硬橡皮的痛块弹打下去,再厚的脸皮也能打成麻子,如果换用箭弹,歹徒得被打穿,因此这个家伙非常适合吓唬坏蛋。美国警方统计表明:枪支的心理威慑力,与枪支的口径成正比。按照他们的统计,不管是警察也好,罪犯也好,普通公民也好,最害怕遭遇的武器是霰弹枪,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敢于对抗指向自己的12号枪管。这点也算是深刻贯彻了我国银行保卫工作中威慑大于杀伤的传统――当年用的是764厂狼牙棒,也是极其威风的一代名器。

再说霰弹枪这种家伙,一战时就被老美带上了战场,当时就叫“战壕清扫枪”,与冲锋枪的原始用途有类似的地方,枪手的发射方式通常是扣住扳机不放,反复快速拉动护木,以形成类似连发的效果。德国人对此武器相当畏惧,下令抓住美军霰弹枪手以后就地枪毙,到了后来越战,美国人开始发现这个家伙非常适合丛林作战:丛林里视线不远,敌人出现突然,用霰弹枪几乎不用瞄准,抬手就轰。实在是城市作战和警务用枪的首选。

而在中国,霰弹枪多年以来一直是顶着土铳和五连发的名义出现的,而且屡次在歹徒和民警的对抗中以匪用枪支的形式出现,而且由于设计的原因,每次都能让警察或多或少地受伤流血,去年西南某地查处黑枪时,一民警被歹人的土铳轰到了背,前前后后取出了200多个弹片,还算运气好保住性命,有时候歹人枪法好或者枪支威力大,警察还会把命丢掉,上个月北海就有一名民警出警时遭歹徒用自制霰弹枪打中腹部,因失血过多不治牺牲。

另一方面,警用霰弹枪打击歹徒的案例却很少能听到,根据兄弟的估计,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霰弹枪一般多用于保卫而很少用于抓捕或攻坚,加之其造型威猛,威慑力太大了,歹人看见它一般不敢往枪口上撞,因而搞得英雄无用武之地。

可能也正是基于这种心理,时间一久我们的保卫人员也就麻痹大意了。2003年沈阳发生的118大劫案中,经警使用的就是97霰弹枪,可惜被歹人的炸药和鸟铳打了个措手不及人仰马翻,再大的口径也没能排上用场,这不仅让人联想起古罗马一句淫荡的谚语:倘若运气没有了,家伙再大也没用。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随着青海化隆地下造枪业的再次繁荣,我在南都放毒的日子走到了尽头。想当年武汉发生段国诚连环变态案,女生都不敢穿红裙子,我还是个战战兢兢地小娃娃哩,谁能想到数年以后居然能在此向各位唠叨起江湖上这些杀人放火的段子……感谢卖当雄……感谢刘伟强……感谢QBQ网站的同好们……感谢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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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稿子没有发,有些有删改,我也不是很清楚,这里贴的都是我的底稿,大家随便看看,有错帮兄弟指出来提高一下。。。免得给人笑话。。。

不该发生的故事

时隔多年,我都记不起来《便衣警察》里的周志明最后是个什么结果了,但是主题曲里那句歌词却一直指引着日后国内公安题材电视剧的发展:有奉献有牺牲,“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每年的10月份,香港警察总部都会举行仪式纪念殉职警员,在内地,这个过程一般都在各地不定期分头举行,主要原因是内地治安形式复杂,案件牵范围涉太广:不久前武汉一名巡警在河南探亲时遇害,凶手居然跑到了新疆――如果是在香港发生类似的案子,歹人能跑路到深圳或者台北差不多就是极限了。

另一方面,由于条件不同,内地的警察要面临各种其他同行难以想象的复杂条件并随时做好牺牲的准备。2002年6月,武汉曾经发生过一起不幸的案件,本地警方配合江西同事抓捕一黑社会头目,收网时遭遇歹人顽抗,于是展开了一场混战。战斗结束后,冲在最前面的市局行动技术处的警察小李身中数枪倒在血泊中。

这个案子的特殊之处就在于歹徒并没有使用枪支――小李是被同事的枪支误伤的――严格来说,这算是一次意外里的事故。根据我国警方实战中的惯例,在执行普通任务时(歹徒不涉枪),一般不会将手枪完全上膛待发,因为在协同动作时,一支上膛的枪跟在屁股后面肯定会引起前边人的高度紧张(特别熟悉到完全可以托付生死的搭档除外)。紧张的场合下,一个没多少经验的警察甚至要向搭档交出弹夹以免紧张导致的事故――从这个角度看,小李的牺牲是十分遗憾的。

而1995年发生在兰州的“12-18”枪案就更为惨烈。事发当晚两个歹人到甘肃省军区警卫连偷了两条五六冲锋枪,两把五四手枪和相应子弹(还莫名其妙地偷了500多发59手枪弹,不知道为什么),抢了辆出租车仓皇逃窜。半路上遇见了和朋友过生日的市刑侦大队副队长刘晓东。刘晓东看情况可疑上前盘查,哪里想到歹徒穷凶极恶,一看上来人了掂起56冲就是一阵扫射,刘晓东躲闪不及当胸中了11枪,一起跟着的一个11岁的小孩也不幸被歹人打死。

这个案子中歹人的火力强大,正面遭遇起来警方肯定要吃亏。但是刘晓东的牺牲也和完全没有防备有一定关系:勤务状态下(刘当时是下班时间),警察在盘查可疑人员时一定要保证搭档之间相互掩护,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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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夺门而出

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有这么一段:Mathilda遭受灭门之厄的时候,小女孩躲进了邻居莱昂家里,多疑的警察前来搜查敲门趴在猫眼上往里看,屋里的莱昂没有出声,只是摸出了一枝枪悄悄顶住了门上的猫眼,只待警察准备破门时给他一枪。

不过影片里那颗子弹最终没有射出――对此不知是否该感叹这个警察好运气,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飞入他脑瓜的除了那颗大口径的手枪弹之外,没准还有个净重500克以上的铜制猫眼和不计其数的玻璃茬子――我敢肯定那颗倒霉的脑瓜一定会比一个摔坏的西瓜更难看。

这个警察的幸运或许让部分心里阴暗的观众没能得到满足,所以我号召大家看北野武的《大佬》,在这个日本黑帮的意淫片中,北野老大猛龙过江召集了一批美国手下,其中一位黑人兄弟在被人寻仇时趴在猫眼上往外看,被人用枪顶着门镜打漏了脑壳,完成了吕克-贝松中那颗未射出子弹的遗憾。

这两个段子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如果都到了动刀动枪的地步,不管是有人来敲门还是自己去敲别人的门,都不要趴在门上瞅了。凶悍的匪徒,如保定逃犯黄昌兵,一定见警察敲门就隔着门开了三枪打伤两名警察从容逃脱;如果你是警察的话,就要费事些:警察不能隔着门先用子弹把屋子清扫一遍,通常的做法是悄悄的潜入,比如在门缝里塞一个探头什么的,看看屋子里情况再作打算,做好破门而入的准备――这里也不妨披露一个警察破门的战术动作:通常是一个小组中的前两人负责,国内警察破门很少看到用霰弹枪打独头弹或者专业破门器(就是金属制的大锤,类似古代攻打城门的大树桩),一般就是警察叔叔穿着靴子用脚揣了:一个人猛力踹门锁把门踹开,身旁接应的兄弟一看见门开了立刻把踹门的伙计一把拉到旁边避开可能射出来的子弹(这个时候破门手身体是出于不平衡状态的),然后后面的兄弟才跟上进屋清扫。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警察都是这样严格训练的,80年代美国中西部发生过这样一起破门事件:一名下了班的巡警喝了一夜酒,凌晨时回家。他找错了门,用钥匙打不开门。于是用脚端。那家的女主人被惊醒了,躲在卧室里锁上了门。巡警醉得昏头昏脑,抽出勤务用枪,一枪射穿了卧室门。子弹从女主人背后进去,前胸穿出,将她射穿。她虽然幸免于死,但花了3万美元医药费。醉酒的巡警被推上了法庭。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当你去喝酒时,把枪留在家里是最安全的。如果你把枪锁在车里,可能会被人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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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越来越耐打了

很多年以前的《故事大王》曾经刊登过一篇讲述抗美援朝期间我军狙击战术的儿童故事《冷枪战》,深得童年的我的喜欢。现在想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听说到狙击战术。根据后来公布的资料显示,当年在朝鲜志愿军的冷枪战确实让美军吃足了苦头――特别是我军的狙击之王张桃芳(这里爆个料,张老除了枪打得好,还会开飞机,在那个汽车司机都很少的年代实在是难得的全能人材),前前后后用冷枪打死了200多个敌人――而且用的是苏联44式步骑枪――你要是见过国产53步骑枪就知道,这种东西是给骑兵造的,突出火力和便携性,(国造53是仿苏44式的)就不是用来精确射击的――这里插句嘴,其实张老除了老大哥的44式之外,大概还用过美军的M1,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我军很早就喜欢从敌人手里夺取武器,只要能打击敌人,不管你是黑猫还是白猫。

而另一个我军狙击手的故事则更为传奇,对越还击战时,14军的“老山第一杀手“向小平31发子弹打死了30个敌人,剩下一个被子弹削掉了半边脑壳成了植物人――这里除了要检讨一下国造79狙杀伤力不行之外,也要佩服一下那个越军的皮实身体。他不禁让我想起了施瓦辛格《终结者》里边的那个液态反角机器人,那简直是个打不烂的牛皮糖。

需要声明的是,这样的例子也是极少的,赶上一个,与其说是那个越军运气好,倒不如说是向小平运气差。纵观国内历次处突使用79狙(后来还出了改进型85狙,未必强到哪里去)的战例,多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打脑袋的,结果要不就是没打着罪犯(这里发个牢骚,79狙是仿苏SVD,由于成本原因,没有像苏联一样特制专用精确射击的子弹,而是一直在使用53重机枪弹凑合着,精度缺陷问题在战场上能凑合,处置突发事件就有点力不从心)最后不得已玉石俱焚,要不干脆就是一枪爆头,很少出现打上一枪让歹徒瞬间失能却不伤性命的情况。这样看来,2004年10月发生在佛山顺德的人质劫持案中的犯罪分子就应该大感庆幸――新闻报道显示,武警同志在双方僵持不下时,最初是考虑上狙击步枪的(兄弟估计八成还是85狙),后来研究发现,30米的距离用狙击由于瞄准镜通光量小,视野小,晚上用,远了看不清,近了抓不住活动目标,还不如用普通机械瞄具反应快,最终决定换了81。神枪手一枪下去,子弹刚刚稳定就打上了歹徒的脖子,还没来得及翻滚又擦着颈椎飞出去了。大家都以为他必死无疑的时候,两天之后被子弹穿喉而过的他竟然奇迹般地在医院里坐起来喝水了。

我以为,这个事情应该不是狙击手手下留情地结果――瞄准后脖子打的,明显是冲着颈椎去的,目标就是破坏歹徒的中枢神经让其瞬间失能不能伤害人质。但是81打歪了,歹人捡回一条性命,这里不是说81性能不行,想当年空降兵某部里一个马上要转士官的小兵不知道怎么回事,实弹射击时用81把指导员给打了,子弹穿头而过,受害人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出就挂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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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金啊赎金(上)

1960年初,北京曾经出过一起冒充总理签名诈骗银行20万的案件,当时是举国震惊。我看这个案例的时候还不足十岁,当时第一个感觉就是:“20万,好多啊(53年换的新人民币,要是53年以前20万倒不怎么样)!”这个感觉一直持续到后来通货膨胀到无以复加的95年都丝毫没有改变――需要惭愧地补充一点,小可生就一双笊篱手,银钱从指缝间哗啦啦地流走,平生存款就没突破过两万。一直到今天,20万对我来说仍然是个天文数字,只不过不会像小时侯那样大惊小怪了,因为现代的贪官都是论千万的,你要是只搞个几十万都不好意思和人站一个审判席上。而在众多的大案中,最让我们大开眼界的无疑是1996年张子强绑架李先生的大公子泽矩兄,当时开出的价码居然是:二十亿。

在张子强之前的省港旗兵曾以强大的火力娴熟的战术,搅得香港人心惶惶。相比之下,张显得不那么威风,但他无疑是个成功的绑匪――因为他不但拿到了钱,还一直挣扎到了世纪末。对于一个亡命之徒来说,遗臭万年是多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啊!

不管是世纪贼王还是省港旗兵,任何一个前途惨淡误入歧途的匪最初都要面临填饱肚子和武装自己的难题任务,这两样事情和世间大部分事情一样,是需要一笔钱来做基础的。既然已经走上了绝路,那么打工攒钱的策略必须首先放弃掉,而绑架人质勒索赎金无疑是个好的选择――首先,风险比较低,而收入却要高于一般抢劫。至于溜门撬锁,飞车抢夺,伪装乞丐诈骗一类对于一个有追求的匪来说是非常猥琐的事情,起点太低,会被人看不起,到了牢里都要被人鄙视。

我见过的最具有人文关怀的一起绑架案是这样的:某匪选择一个小孩作为绑架目标,装成好人请他到游戏机室或者网吧去玩个几天,切断他和父母的联系,然后电话勒索:“你的孩子在我手上,迅速交款多少多少到某某地……”赎金到手后,那匪再次以好人的面目出现,把小孩子送出去,还没忘卖了块糖,换来一句:“谢谢叔叔”。

相比之下,柳宗元说过的一个战例就很悲惨,两个匪绑架一小孩,落单看守还打瞌睡,被小孩找到机会逐一杀掉――堪称是绑人界的奇耻大辱。

而真正的内行人士都知道,绑人不难拿钱难――前者是你有心算人家无心,后者是对方有心算你无心。尽管打起十二万分精神,还是有很多绑匪在领取赎金时被警察包了饺子――电视里频繁变换交钱地点的土办法在通讯高度发达,警察普遍配备无线电的今天已经很难奏效了。

兄弟曾经听说过一种稳妥的方法:绑匪首先指定人质家属,携带装有赎金的包裹(最好具有明显特征)和手机(充好值)搭乘一趟长途火车(越破越好,不能是空调车,如果是我国的38次这样的红旗列车明显就完了),一般来说,如果人质家属报警,警方一般会以为歹徒在列车上提取赎金而排遣侦察员尾随。

接下来就是警匪片斗智斗勇的高潮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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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金啊赎金(下)

等待赎金的匪徒尽管知道警察也随人质家属上了车,却一点也不用担心――他根本不用上车,而是事先埋伏在长达千里的列车沿线任意一个地点,掌握好列车经过具体时间,然后在列车到达前两分钟通知人质家属,注意观察窗外,一旦有明显标注(比如你竖一个红旗),就把钱扔下火车……一般来说,警察不可能千里布防,而跟车的警察跳车抓捕的可能性大约为零,这时候,匪徒便可以逃之夭夭了。

这个缺德的方案是兄弟当年从一本美国流出来的反政府小手册里看来的,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多年之后竟然听公安朋友谈起国内案件,竟然有一起是和该方案一模一样的手法――看来那本小册子的读者除了我这样的守法良民也不乏作奸犯科之徒,还是流毒颇广的。不过那册子的美国作者明显低估了天朝警察的实力――公安兄弟告诉我说,当时那个匪得意洋洋,结果没跑多远就被警方打了埋伏――大野地里没有公安设防,却也没有公用电话,那个匪兄捏着个手机打了个电话要别人扔钱,后来大概是看见钱兴奋得什么都忘了,手机被警方定位也浑然不知,回家的路上逮了个正着。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就是千百年来被各路土匪用鲜血与生命实践的“血酬定律”,他告诉我们,为了获得报酬,不流血不流汗是绝对行不通的。

同样是根据“血酬定律”,很容易知道,当绑匪多起来的时候,绑票的生意就不那么好做了――竞争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个时候,各路绑匪只好战天斗地,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晚起的饿肚子。

我在著名黑帮小说《江湖》里见过两个起的最早的绑匪:潘云飞和楚建明。他们事先约好下午五点在某某商场门口交钱(和电视里作秀不同,交接赎金选在闹市区警方抓捕难度反而大些,开枪也有诸多顾虑),警察一般会于上午在交易周边地点布防,伪装成路人,摆摊的。而潘,楚两名匪徒中的极品则在头天夜里潜入旁边的某个观察点(比如附近某宾馆房间),然后耐心潜伏,仔细观察何时有大批便衣人员开进。发现了任何异常,轻易地跑掉了。

不过亡命之徒始终是要亡命的――开出的赎金再高也要看你作匪的有没有福气消受。《无间道2》里吴镇宇先生反复念叨的:“出来跑,早晚要还的”诚不欺余。更严重的是,近年来国际上恐怖主义盛行,匪徒们绑人还开始提政治条件了,教人十分心烦。想当年,美国老爷多齐尔将军被意大利红色旅绑架,带着皮头套的特种部队奉命解救。待一切准备停当,一声令下,特战队员从天上地下同时涌入绑匪关押人质的房间,瞬间放倒所有匪徒成功解救人质,那是何等的英勇啊。而不久前北奥赛梯的人质事件俄罗斯部队打的就很艰难――这可不能怪“阿尔法”和“信号旗”,车臣的恐怖分子足以让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特种部队挠头――想当年冷战时期,“信号旗”部队千里奔袭,暗杀破坏干得登峰造极,那是包括以色列国家恐怖主义在内任何一个恐怖组织都比不了的威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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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质啊人质

小可所在大学校园内有山有水,沟壑纵横,树林茂密,幅员辽阔,管理困难。每年总有一二研究生跳楼,湖中浮尸之类恶性事件发生。某年开放周时,大量外来人员跑来看樱花,一位同学晚归,居然在宿舍楼下的小树林被人跳出来打劫。赶巧该同学来自西北,生性豪放,提起醋钵大的拳头就要打,贼人落慌而逃,此事随后广为流传,众生皆叹服西北同学之悍勇。

关于这个西北同学,还有后续故事。该同学家传俄语,多年以来一直梦想北上求学,你要是看书多,那就是胡也频的一个书《到莫斯科去》。为此,我曾经劝他说那地方寒冷,而且自打修正主义时期起就不如我们了,八一九之后一年不如一年,而且还有光头党……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种穷山恶水兄弟劝你还是不要去了。

结果你也许能想到,这个同学很倔,根本不听,还放话说要修理光头党,当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直到9月1号看到了北奥塞梯人质事件,看着电视里白花花的尸体,开始知道害怕了,临时向我请教如果在学校里被人劫持成了人质该怎么办。

针对他的担忧,我当即指出,在我国,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此严重的安全危机。历数多次人质事件,多是一二疯汉挟持幼儿园小朋友的丧心病狂之举,一不专业,二不正规,很容易就被我公安干警收拾了。1996年12月,郑州国棉五厂幼儿园里溜进一歹徒用炸药威胁,被一女警化妆成幼儿园阿姨上前一枪就解决了。如果赶上8月份北京幼儿园的那种事情,估计不用干警来,兄弟你一拳头就砸死了。

那同学听我夸奖他勇猛,十分得意。我随后补充到,当然了,这是在咱们国家。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你要是往外跑,出了什么事我可不能担保。英国有北爱共和军,搞爆炸很厉害;东德有新纳粹,看见你就打;美国好象没有什么反动势力,但是他们的警察看你不顺眼没准就揍你。相比之下,俄罗斯算好的了,你是外国人,车臣人兴许不和你计较,2002大剧院的案子里他们还把外国人质都放走了,不过现在比较难说,而且恐怖分子炸错了人好象也不赔偿……

最后,我那同学被我说得冷汗直冒,也不大想去俄罗斯了,“等他们统一再说吧。”我告诉他,这就对了。老老实实在家待着,虽然我们在学校里走路上学比教累,食堂的伙食也就那个死样子,虽然每年总要出一二治安小麻烦,但是总的潮流趋势还是好的,比一个孩子上外面跑强多了。你看人家有钱的孩子,出去以后买放买车,就是不读书,那是出去糟蹋钱,你要是真想去,出去做大圈都不要学他们,否则我会瞧不起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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