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法制中国,任重道远(本人亲历,一声叹息) -- coco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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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陈述事情的经过;逻辑不清;“伪证”“抢劫”不是你来认定的,给人夸大事实的感觉,不如不说。
“出于对法律的尊重”以后的排比句无关主题也不会有人看,感性多于理性有反效果。
我建议排比句以后的不要,前面加一段从进法庭到冲突前的过程描述,哪怕只说对你有利的也得加这段,否则事实不清受理这关都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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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的现状来看,你这封信只会石沉大海。 flycloud 字0 2010-06-07 18:04:26
🙂在地球上任何国家,这么搞法,恐怕都要沉大海 熊熊熊熊 字0 2010-06-08 21:49:34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coo 字0 2010-06-06 15:36:18
🙂这封信发出去不会有任何作用
🙂我在法院的经历处于法院自己的录音录像监控之下 cococal 字174 2010-06-05 20:10:47
🙂煽情的内容太多,很多事实一带而过 格里高利 字135 2010-06-05 07:48:13
🙂我有电话清单做物证,浦东法院有录音录像 cococal 字38 2010-06-05 13:36:33
🙂这个不是你的申诉,上访材料的全文吧? 股市就是搏傻游 字56 2010-06-04 10: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