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整理】内容摘自来自我与忙总的来往信件 -- G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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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有个小疑问,不知可否烦请解答或代为求教于忙总

忙总有云:

南海罢工是促使我离开的主要原因。我写的帖子被当局看成在指导工人罢工,跟政府对抗。并因此警告我,必须立即删除。当然由于我本来在他们那里就是透明的,所以倒也不会害怕。只是西西河一帮不知是故意看不懂还是真的看不懂的瞎起哄,导致我对西西河产生怀疑:有人在故意捣乱,故意想让事情恶化,最后不可收拾,使外人得利。我不喜欢与这种事情牵连,也不希望就此进入有关部门的监控视野。

我对那些攻击或支持攻击我的人,并无特别的愤怒,只是觉得悲哀:竟然看不懂我在说什么。一个完全透明的人,在官方监督眼光下,最多只能做到这个地步,再过分,就该被修理了。

据我了解,南海本田的事情并没有完,组织者一个也不会跑得掉,都得在监狱里度过好多年。实际真实情况比我预测的更恶劣(只是现在完全封锁了媒体,也修理了一批媒体。深圳广电集团从董事长、总经理、总编开始一大批人正在停职调查,其他媒体也是如此)。表面好像给工人加一点工资,似乎工人取得了胜利,这一切不过是息事宁人,更多的精力放在下不为例上了(目前实际罢工例子非常多,只是都被封锁并压制了)。这些参与的工人的未来是什么?以后会有人关心吗?当年8平方秋后算账,科大有多少学生的人生悲剧有人关心过吗?

不过,据《瞭望》(转载于新华网)所述:

(1)关于劳资矛盾中政府的角色和定位:

与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矛盾焦点往往对准政府不同,劳资矛盾是劳方与资方的矛盾。此时,政府首先须明确其作为第三方、中立方、调停方的立场和定位,这对于化解此类突发事件最为重要。

“调处劳资矛盾,正是让政府回归其正常立场位置的一个契机,一个‘纠偏’的契机”,国家行政学院龚维斌教授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在GDP导向的作用下,对劳动者利益诉求关注较少,导致他们的天平有意无意地偏向资方,这往往使政府被裹挟至劳资矛盾之中。

“当前地方党政部门都有维稳责任制,有时便会因维稳而忽视维权,以压制和对抗的举措来应对劳资矛盾,反而导致矛盾激化,使劳方将矛头指向政府”,许晓军说。

(2)关于政府处理劳资纠纷的原则

受访专家认为,面对劳资纠纷,政府应“秉公、中立、居间协调”。既不寻求采用“施压”或“收买”的手段来恢复秩序,也不派警力前去压制参与者或拘捕组织者,不让自己成为工人的“对立面”。

在不久前结束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高层明确提出,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一切管理服务都要着眼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些认识对于做好“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的管理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3)关于工会在劳资矛盾中的立场和原则

 其一,立场准确。工会是劳动者权益的最权威维护者,工会干部首先把立场稳稳站在劳动者一方,将职工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总结起来,代表他们与资方谈判,与政府交涉,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其二,程序合法。在一些地方党政部门眼中,工会往往被当成维稳的工具,而工会的主要职责却是维权。“在调处劳资矛盾时,工会应把握‘先维权再维稳’的原则,只有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好了,工人信任工会了,才能为维稳创造有利条件。”许晓军认为。

其三,有序维权。劳资矛盾反映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工人的诉求长期得不到纾解,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加之一些地方工会组织不健全、作用虚置,导致一些停工事件以自发组织的形式爆发出来。

“对此,工会组织不能一味消极看待,不应排斥、压制工人的某些举动,而应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正面引导等方式,将这些维权活动纳入到工会组织正常的维权机制中来。避免境外‘民运’势力插手职工维权活动,煽动所谓‘工运’”,许晓军说,“将自救的、无序的维权,转化为社会救济的、有序的维权,尽量避免自发的超越法律边界的维权行为,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权权利。”

此外,《半月谈》则在7月号中发表文章“直面劳资矛盾“犀利化”:工会须主动为工人维权”(转载于新华网)并配发编者按。

这两家杂志,都是新华社主办的,其中《半月谈》,还具有这样的身份——(“是中宣部根据新时期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委托新华社主办的、面向广大基层读者的重要党刊”)。应该说是官方的权威声音,代表着政府的意志。

而这两份杂志所传递出的信息,似乎和忙总所透露的内部消息大相径庭、甚至说有些南辕北辙。

因此,特诚恳求教,请不吝赐教!先谢谢啦!

通宝推:纹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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