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扯些闲话 -- 烤面包的胖大叔
这篇帖子为什么发在这儿呢?因为我要谈的虽然是些经济法律相关的问题,但我实在不好意思发去相关的版面,都是些常识。
既然是常识,又有什么好说的呢?但不说我实在憋得慌。缘起很简单,我昨天在产经版,看到铸剑的一篇讨论罢工的贴子。今天抽空把所有的讨论浏览一遍。
读完之后,就感觉一篇读罢头飞雪,不理解啊,真不理解,抓头皮抓得头皮屑乱飞还是不理解。
我隐约知道,河里曾发生过一次由本田罢工引发的争论,而争论比较激烈的时候,我正好在忙工作上的事,没有关注。但就算看到有人争论这次罢工,我也不会进去。原因首先经济法律问题并非我的专业和工作内容,如果是深入讨论的话,我插不上嘴。其次中国的罢工,啧啧……原因后边谈。
既然没有看到就补课吧,一番搜索之后,大概明白了争论双方一个是叫LITTLE的网友,一个是叫忙总的网友。忙总的帖子没找到,LITTLE的帖子找到了,很短。虽然没有什么理论演绎,但说得一针见血,非常到位。其实这里根本不需要多少理论,因为这里只牵涉到两个问题,一个是罢工,一个是中国的罢工。
从罢工这个层面来说,没什么好说的,工人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而已。
但中国的罢工就相对来说复杂一点了。LITTLE的帖子提到两点,一是中国的产业工人开始觉醒,开始知道行使世界工人们都在行使的正当权利。二是不依靠政府。
LITTLE说的道理就这么简单,但这里也没法更深入了。当然了,真要具体到罢工层面肯定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就比如说罢工吧,罢工权是属于劳动权的一部分,而劳动权包括三部分,团结权,集体谈判权,罢工权。这三项权利并不是并列的,而是依照某种约定俗成的顺序展开,首先是团结在一起,再集体谈判,如果谈判不通,就行使罢工。罢工是谈判的延伸,或者说是谈判保障,这里的关系有点像政治和军事的关系。当然一上来就像本田工人那样直接先罢工,再谈判,也不是不可以。但这在一个存在成熟的劳资关系的环境中,可能会给双方带来伤害。
但问题是,中国的劳资关系,啧啧……
因为忙总的文章没看到,他的论点我无法评论,但我实在想不出LITTLE这短短几行字能有什么争议?
说到这儿,我突然觉得有点不知道怎么往下说了。
哦,对了,在我找贴的时候看到一些河友,将火力对准所谓南方系的自由主义学者。但我想说明的一点是,在罢工这个问题上,特别是在团结权这个问题上,自由主义的学者并不完全持反对意见。事实上,工人中存在一个自己的工会,对资方并非全是坏事,简单说吧,劳资双方订立的劳资合同,是集体合同。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在劳工这边首先预留了当企业进一步发展后,对收益进行再分配的可能,也就是加薪。但资方使用磋商的方式签订集体合同,不仅使劳资双方的对抗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保证企业能稳定发展。而且集体谈判中资方同样拥有团结权,虽然说劳资双方,资强劳弱是结构性的,这方面的论证太多了,就不说了。但在一些时候,同样存在某种弱势,资方可以团结起来,对劳方比如说某些熟练工人进行约束。当然在集体谈判之外,还存在一上一下两条线,下边的那条是政府,一般会规定最低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安全保障等等。上边的那条就是个人合同,就是特别能干的,企业看重,就单独签约。而这里薪金同样需要参考集体合同。这里说的都是比较理想的设定,静态的。真实世界中不同的国家总是千差万别。
说到中国罢工,啧啧,为什么老是啧啧呢?很简单啊,罢工的要害是集体行动。所以第一步就是要有团结权,要结成组织。而中国工人没组织。那个中国的工会算不算中国工人的组织呢?这真的是见仁见智了。反正我是不大清楚的。
说来说去都是些基本得不能再基本的东西了,这有什么好争的呢?中国工人要联合起来,难不成是错的?
太晚了,先扯这些吧。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扯些闲话
🙂俺总觉得 查查 字432 2010-09-12 10:18:56
🙂这话很有意思 7 纹石 字293 2010-09-12 18:35:43
🙂问题是,罢工中,无辜受损者的利益损失由谁来赔? 说了就走 字428 2010-09-13 04:25:50
🙂那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呗 1 纹石 字588 2010-09-13 04:38:04
🙂你们闹纠纷殃及池鱼,当然要赔偿我。 说了就走 字183 2010-09-13 06:57:24
🙂如果你不愿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1 纹石 字188 2010-09-13 15:31:31
🙂关于第三方利益损害赔偿的看法 说了就走 字402 2010-09-13 05: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