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东望大同 读书篇   前言 -- 玉垒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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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以色列以色列,你在这里做什么 上

序:

政治是经济的延伸,军事是政治的继续。说到底,军事总是直接和间接地以经济为目的的。所以拿破仑说:打战,第一是钱,第二是钱,第三还是钱。

当然,现在战争贩子们却不再像他们的前辈这么直白了。他们优雅地说,“文明冲突”,再饰以“宗教”。于是现在,我们再看“战争”,就往往隔着这双层的裹尸布。

此外,如果说现代的“信息战”和过往的战争还有什么不同的话。我想,最大的不同或许并不是“冷兵器”变“热”,然后“热兵”又上网了。而是,冷兵器时代,交战双方都是为了“生存”。而现在,只有被打的一方是为了“活”下来,而挑起战争的另一方,则是为了“活”得更阔绰。

在这个意义上,我很能理解那个伊拉克人,那个把鞋子扔给那个大权在握的石油商,军火商代理人的举动。

以上这一切,还有什么地方能比中东地区看得更真切呢?

《旧约》里,上帝拣选了以色列人做他的选民,并赐予他们流着奶与蜜的迦南地。现在,在这中东故地,我们透过奶与蜜,更透过血和泪,看到的是,文明,种族,阶级,宗教,战争等等人类在“生存”还是“死亡”的较量中发展到极致的各种伎俩。

我并不信基督教的上帝,然而,透过《圣经》,看以色列人的前世今生,再试想以色列人的前路,往往真的看到“万军之耶和华”,他拣选,他废立。他雷霆万钧的车马碾过亿万血肉之躯,滚滚而过。

前世 上

在教会看有些华人基督徒比较华人和以色列人的优劣。比较的结果常常是,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无比智慧。而华人则因无神论而丑陋愚蠢。

这样的对比自然心怀鬼胎。然而,中华民族和犹太人确实有可比的地方。

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左右,黄河流域第一个世袭王朝夏朝建立,尽管这可能更是个部落联邦。与此同时,在两河流域,犹太人传说中的始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祖孙三代也开始他们历史的征途,并在这个时期最终形成了构成以色列民族的十二个支派。各自经过四千年的发展,现在是公元二十一世纪了,曾和他们竞跑的民族,大多都已淹没到历史里面去了。然而,这两个民族却生存下来,并依旧为其各自的命运而生死博弈。

中国,作为旧的世界格局最有力的潜在的挑战者,危险与机遇并存。外有强敌,而内则危机四伏。一不小心,就有亡国灭种的危险。而以色列的国民,更加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我想,以色列必须在她本国的利益以及其担负着的美英的利益之间抉择。她也必须在其梦想与现实之间,在历史包袱和未来之间,做出抉择。这是一条不归的钢丝的血路,稍一失足,犹太人的命运将不忍卒看。这个世纪,生存还是死亡,对于这两个古老而伟大的民族,都是一个问题。

不谈这些悲喜,且说流年。

说到以色列来源,首先要说亚伯拉罕,作为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共同祖先,这个部族首领,对于这两个伟大的民族的意义,不仅仅是在血缘上的,也同样是因为亚伯拉罕是单一神教的创始者。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左右,亚伯拉罕生于两河流域的游牧部落首领之家。当时人们信奉多神教。《圣经》“约书亚记”也说,亚伯拉罕的父亲及祖先“侍奉别神”。而耶和华就是其中的战神和沙漠之神(这一点,《圣经》里的遗痕比比皆是。)“而随着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部族首领的集权必然也会体现到宗教中去”——现实生活中,多极的部落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了部落首领那里。相对应地,他们的宗教里,原本多极的神权就相应变成了为我独尊,至高无上的绝对真理。而沙漠与战争的意义对游牧民族是决定性的,耶和华就这样而成为独一真神。这在当时,具有空前的进步意义。亚伯拉罕不愧是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共同的信心之父。

亚伯拉罕也因此而受到当地原有的部落势力的排挤而带领族人出走,而到了迦南地。

亚伯拉罕和他的埃及使女夏甲生了长子“以实马利”,这便是阿拉伯人的祖先。亚伯拉罕又和妻子撒莱生嫡子以撒,以撒的儿子是雅各,后来改名为以色列。以色列有十二个儿子,这就是以色列民族的十二个支派。

亚伯拉罕曾经和自己的侄儿划地而居,并且说:你我不可相争,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其实,相比之下,同为亚伯拉罕子孙的阿拉伯人和以色列人倒更是骨肉之亲,却早已经势同水火了。

迦南地的原住民称以色列人为希伯来人,意为“河边来的人”。而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则认为,他们尊耶和华为唯一真神,耶和华则将流着奶与蜜的迦南地赐给他们做永世的基业。从此而开始了迦南地的争夺战。一度因为迦南地的饥荒,以色列人远走到了埃及,而被埃及人奴役,后在英雄摩西的带领下以色列人出埃及,重返迦南地。迦南地的争夺战又重新开始了。现在,透过《圣经》的“旧约”我们依旧可以看到那时候战争的惨烈:肉搏,屠杀,割掉战俘的器官以威慑对方,填塞对方城市的水井,破坏对方农田,以便把敌人那些漏网的妇孺们赶尽杀绝。

在这一过程中,宗教起到了制衡权力,增加凝聚力、共御外敌等重大的作用。

遥想十字军数次血腥的东征,遥想美国人的先祖高唱着“神佑美国”而把土著的印地安人赶尽杀绝,遥想伊斯兰圣战士们的人体炸弹。

人去杀人,是何等残忍的事情。万能而无限慈悲的神,怎么可能借人的手去行这样的事情呢?那些罪恶与“真神”“假神”无关,只是人类在“生存”与“灭亡”之间做的较量。而现在我们在电视上看迦南故地的各个国族,以色列人,约旦人,巴勒斯坦人。。。。。。之间进行的,依然是这个较量。

“左传”上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政权,宗教,战争,人类就是在这样的铁三角里,血泪前行。

再让我们回到最初,在迦南地的争夺过程中,以色列内部原本松散的部落不断向心,这便出现了具有集权性质的军事首领,这便是“旧约”里的“士师”时代了。这时候是公元前十一世纪。权力继续集中,王权便出现了。以色列的第一个王就是扫罗。然而他的位置并不稳固。第一个世袭的王朝是由扫罗的部将兼女婿大卫建立的。

而这个过程,中国已经在一千年前的西元前二十一世纪的夏王朝完成了。当然这跟这两个民族的“优劣”无关,天时,地利而已。

顺便说一句,民族的生存竞赛,有时就是淘汰制的长跑比赛。欧洲人已经跑到火器时代了,土著们还在铜石并用。实力悬殊,就被屠杀殆尽,或者束手就擒,被贩做奴隶了。

当然外置的武器优势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原本优势的中国人虽然因为松懈而落后了,所幸还落后得不算太远。于是残喘了一口气,仗着耐力好,胜死抉择好几番,却到底挺过来了,并再迎头赶上。有时候看“人海战术”,“人体炸弹”,我就想,其实人类自己,才是最精密的,也是最后的,而最绝望的武器。

有时候就是落后一点点,也是生死存亡的大事。比如英美联军,已经发展到信息战了。而伊拉克,还只能停留在二战时候的攻防思想。那么,被烧杀抢掠就是必然的结局。

记得伊拉克战争初期,战事十分拉锯。伊拉克人的抵抗十分顽强。不多的正规军和民兵曾经成功地拖延了联军的进展。记得一张战死疆场的伊拉克民兵们的照片。那几个人,似乎都在初为人父为人夫的年纪,摊在那里,有的还能看到脑浆细细的流了出来的样子。我记住了他们素色的有补巴的长袍,还没有穿袜子而只穿了鞋子的样子。也看过死在坦克里面,被瞬间烧焦的年轻士兵的照片。他们血肉之躯之后,他们的故园已经是美,英的乐园了。也还记得,一个美军士兵冲进他垂涎已久的伊拉克少女家,强奸了她之后,顺手枪杀了她的全家,没有忘记给了她三岁的弟弟脑门上一梭子弹。而人们为此而争论最多的,却是,事后告发了他的战友,是否是合时宜的。

一个美军指挥官说,杀死伊拉克人,就像拍死苍蝇一样容易。

大权在握的石油商,军火商对他本国的穷人们说,去伊拉克战争吧,那将又一次十字军东征。

何等的确切。

历史的进程,就一直,都是这样完成的。

通宝推:桥上,独草,飞马萧,匿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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