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钓鱼岛事件结局有感 -- 加菲猫
共:💬66 🌺222
复 当然这个也可能
进入检察院,意味着违法行为已经达到一定程度,要提起公诉了。一般小的治安事件,是不会进入检察院的,警察局/海上保安厅直接关了。
第一个十天是法院批准的,但注意,是批准,不是判决。因为一般在各国,警察只有有限的拘留权(很多国家是48小时或72小时)。超过这个时间,要继续羁押,就要向法院说明,嫌疑人有逃跑或继续危害的可能,请求法院许可。这个十天期限显然是这个性质。
冲撞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是袭警行为,可以判三到四年。已经有网友指出,日本可预见的做法是宣判后立即驱逐出境,这样才叫中国一句话说不出。可是法院在第一个十天后没有判决,再批准羁押十天,然后这个十天不到,就以“危害到中日关系”为由释放,所以日本有关人士说“进退失据”。
日本共同社的网站国内是可以上的。你可以找当中的新闻,没有任何一条含“判决”一词。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 层
🙂这个看法幼稚了 feego 字208 2010-09-28 05:17:23
🙂这个十天不是“判”的吧 雷声 字156 2010-09-25 21:51:25
🙂当然这个也可能 南京老萝卜 字627 2010-09-25 22:35:46
🙂如果进入了检察院,那么就应该要法院判
🙂如果这么说,那就是谁先出手谁就赢 飞马萧 字20 2010-09-25 21:26:39
🙂这个“第一次走完了国内法”能不能展展? 十里铺 字18 2010-09-25 21:01:16
🙂那霸地检以处分保留释放了船长 云淡风轻 字154 2010-09-27 08:18:38
🙂我是这样理解的 1 南京老萝卜 字429 2010-09-25 21: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