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项羽为什么不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 -- 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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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归根结底,主流是与趋势是基本一致的

第一点是我的误解,抱歉

第二点,有关先秦郡县,您说

我们所说的郡县制在战国(秦之外)并没有,只是出现了郡和县而已,封建仍然是主流。

也许我读书不多,所见书通常认为,至战国末年,郡县已经成为主流。比如,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2卷“战国时期,经过法家人物的改革变法,在各国都建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确立了诸如封建官僚制、将相分职制、普遍征兵制、郡县制、征收钱谷的赋税制以及人事管理方面的考核、俸初等制度。这些制度,为后代各王朝所承袭,在我国一直沿用了2000多年”(第609页)

当时各国的行政管理的需求来看,七国之间相互征伐,郡县制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比如征兵,郡县制征兵才能真正保证一个国家有常备军;赋税也是如此,只有通过郡县的征税,才能保证国君运转各种机构;人事制度也是如此,虽然还有所谓孟尝等四大君子,但多数已经是通过政权的统一人事安排到郡县了。

第三,李斯排众议,这里的“众”只是当是廷议上的“众”,岂可以理解成为整个社会的偏好。望文生义是很容易的,是我们是否可以因为“坑儒”而理解成为大部分儒生都被杀死了……。显然,用廷议之上的“众”只能说是抽样的不准确。就像是,我们拿论坛上的意见当作整个社会的偏好,或者说“人民群众的选择”。说到底,一种制度的推行成功与否,从长期来看,主流的看法与趋势必然是一致的。

第四,用贾谊的事例来说明分封是一个非常不恰当的说法。贾谊论此事为毛主席最为赞赏。是因为其中本质就是削藩,就是推行郡县,(因为封国之地不广,而且皇帝又没事找事削去封国)而策略则最妥当,相比较晁错的鲁莽来说,可谓既有道义又有方案。如果您用《治安策》的分封来为您的看法来作注的话,其实大谬。

第五,说得严重点,您对于郡县和封建的差别并未有本质上的把握。您举了很多秦汉之后分封的事例,这些事例事实上都不是真正的分封。事实上,早在战国时期,虽然还有封君制,这些封国就已经不等于实质上的分封,因为战国时的许多封君就不能世袭,其封地开始由国君所派官僚进行行政管理。

至于汉朝的封国,则很快就变成只是一个名义。贾谊作为长沙王傅,是由皇帝所差遣,这样的王,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一种荣誉称号罢了。如果将这些也王也都作为分封的证据,就干脆就说,中国过去2000千年一直是以分封了,因为任何一个王朝都这样的王侯。

第六,所论

对当时的精英和民众来说,如果不是秦的大一统,他们哪里能感受之前难以想象的暴政苛政?

我没有看懂此论。大一统(郡县制的外化)与暴政只是一个同时出现,但两者实无必然关联。改革开放前没有互联网,我们是不是说,“如果没有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就没有我们今天的互联网”?

在任何一个时代,总会有向后看的人。举出一些事例来说证明倒退的合理性,是随手可遇的。前文我已经说过,在社会偏好问题上,简单地举一两个事例就以“精英和民众”的名头说事,是不负责的。彻底的负责,是全民调查——那又是不现实的。合理的做法是利益分析,比如像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那样,才能够理解当时的主流与趋势。否则,读书再多,所引事例再丰富,又有何帮助呢?

又比如

对刘项的核心成员来说,没有封地,谁跟你打天下呢?

其实很多人是为爵禄打天下,并非是封地。按你的逻辑,当年秦国征战六国,就不会有人跟从了;后来的革命者全都为了其子孙的世及封地作战吧?!

还有您文中提到司马氏,当时实行半郡县半封建,而八王之乱说明的就封建制的彻底不合时宜。至于引柳宗元《封建论》证当时有封建郡县之争,甚无谓。唐初君臣之间曾有讨论,但很快议息。对于现实政治没有影响。至柳宗元时,当时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就时政问题。有研究者指出,韩愈压根不提及这个问题,当时几乎没有人讨论这个问题。柳宗元此文基本上算得上一种历史议论文。以此作为证据,有意义吗?后来明清、民初又有所谓封建郡县制争论,若以此作为人心思封建,恐殊损兄台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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