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六扇门那些事儿第三部 53 兼职。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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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犯罪方法罪,首先要求传授的方法是用于犯罪的。但一般的窃书行为因为数额较小不认为是犯罪,所以传授窃书的方法不能直接认定为传授犯罪方法。但如果传授的人在主观方面有让对方窃书数额总数超过犯罪最低数额的话,那么才可以认定为传授的是犯罪方法。从老柒的原文看,他并没有让读者都去窃书的故意,只是告诉读者书店管理的漏洞。
另外,传授犯罪方法罪本身并没有对受众的数量的具体规定,即未规定受众是特定个体/群体还是不特定群体。从立法本意看,本罪应当是针对向特定个体或群体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虽然从实际效果看向不特定群体传授犯罪方法潜在危害更大,但向不特定群体传授犯罪方法也能提醒大众注意该种犯罪方法,从而减少了该种犯罪成功的可能性。所以向不特定群体传授犯罪方法是否构成本罪仍有疑问。
综上所述,老柒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还需要证据证明他有主观的故意并且客观上能够造成书店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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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柒,根据你的建议,我决定举一反三! 8 phyzjqk 字216 2010-10-22 05:52:36
🙂哈哈,彩! 史老柒 字148 2010-10-22 06:04:29
🙂教唆倒是不必担心,要留神《传授犯罪方法罪》 2 bigwolf 字1018 2010-10-22 02:06:18
🙂传授犯罪方法罪
🙂你好专业! 史老柒 字124 2010-10-22 18:02:22
🙂尺度我知道,所以我没敢说得太细。 12 史老柒 字698 2010-10-22 05:18:01
🙂妓女之外的另一个不是雇佣兵吗? bigwolf 字142 2010-10-22 06:03:05
😄是盗跖!不是盗拓。楼上两位全写错了。 1 温雅颂 字25 2010-10-22 1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