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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闻胡海峰访台忽然感慨70后,发70后图集 -- 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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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整理】来个70后副厅的,云南宣传部副部长伍皓

新华网云南频道-伍皓专栏 www.yn.xinhuanet.com/reporter/wh.htm

伍皓,汉族,1970年4月生,四川达县人,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记者。

1988年09月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在校期间,作为优秀大学生代表两次在中南海怀仁堂受到江泽民主席亲切接见。

1992年毕业后,自愿申请进藏工作。

历任新华社西藏分社记者、拉萨记者站站长、政文采访室主任,参与推出了孔繁森、陈金水等全国重大先进典型,荣获西藏自治区首届“十佳新闻工作者”称号,两次受到新华社总社社长通令嘉奖。

1998年03月起任西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9年10月调入新华社云南分社,任政文采访部主任。

2002年06月主持创办《云南内参》,任新华社云南分社内刊编辑室主任、《云南内参》主编。

2003年04月起任新华社云南分社副总编辑。

2005年09月任新华社云南分社常务副总编辑。

2008年12月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在拆迁中,确实也有人故土难离,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利益问题,只要他所要求的满足了,还是愿意拆迁。

——2010年12月7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其微博上发表了一些关于拆迁的言论引发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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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阶段,民众的权利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发生时,新闻发布和事件处理同样重要,必须同步进行,政府在突发事件中要成为新闻的“第一定义者”,掌握引导舆论的先机。因此,加强职能部门领导和新闻发言人的新闻素养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十分重要。

——2010年02月10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云南省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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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力量不断壮大,应顺势而为,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由于网络虚拟的特殊性,这方面更需要权威性建设,比如政府部门应该公开身份直接回应、直接解决问题,而不是暗中派一批人,用虚拟网名“引导舆论导向”。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日前接受采访时谈政府如何应对网络典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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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负责任媒体,首先是要对新闻负责。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要坚守新闻理想和新闻专业主义精种,坚守新闻道德底线。不搞有偿新闻,更不能有偿不闻,绝不能让红包和“封口费”砧污我们职业的正义和神圣;不能弄虚作假、强做新闻,也不能有所畏惧而放弃对新闻的责任。

——11月7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云南新闻界做负责任媒体承诺宣誓活动上的讲话

观点被反驳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欲起诉中青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0日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12月7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针对近期出现的一些拆迁引发的悲剧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引来网友的争议。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撰文《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以反驳伍皓的观点,这篇发表于12月9日《中国青年报》的评论文章引起了伍皓的不满,他表示要起诉《中国青年报》、《晶报》(后取消)和李鸿文,准备分别索赔10万元,伍皓称:“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

伍皓:起诉不为钱,是为法治精神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接受采访时称,李的文章发表以后导致很多网友骂他,给他和家人生活带来困扰,因此决定起诉。

伍皓强调,他的微博那段话说的是“拆迁”并非李的文章中所说的“强拆”。他还举例说,最近几起拆迁恶性事件经媒体曝光之后得到解决,起了不好的“示范”作用。他提倡“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处理理念,而李的文章“误导了公众对我关于反强拆、要理性协商观点的认知,导致公众误认为我是暴力强迁的支持者”。

评论员发表不同意见的文章就引发起诉,是否有悖于言论自由,妨碍媒体监督?伍皓称这跟媒体监督没有关系,而是故意歪曲和断章取义侵害公民名誉权的问题。伍皓说,希望通过官司,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言论自由是有法律边界的。

伍皓表示,这是认真的,不是开玩笑。他称已全权委托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蒋天胜律师代理此事。之所以准备起诉《中国青年报》是因为该报应该为自己的发稿负责,“中国青年报川总是我朋友。(起诉)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但具体还要和律师商榷” 。蒋天胜律师也表示是否起诉中青报还没有定论。鉴于《晶报》并未发表该文章,伍皓已表示不再起诉。

尽管伍皓的身份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他表示“绝对不会动用公权力”。

李鸿文:我奉陪到底

李鸿文说,事情缘起于6日晚至7日凌晨,众网友合力成功解救了一位意欲“用汽油与强拆者拼个鱼死网破”的青岛拆迁户,对这起事件的结果,伍皓“借机发挥”。他还称,他的文章只有部分是自己的主要观点,其他都是网友和他(伍皓)的对话。但李鸿文表示对整篇文章“愿意负全责”。

对于伍皓可能的起诉,李鸿文表示不怕,欢迎打官司,“对我个人而言,则是个人权利的官司,再次申明:我奉陪到底!”

据伍皓透露,他已经和中国青年报社的领导(川总)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还不了解此事。截至发稿,记者尚未能与中国青年报的领导取得联系。而中国青年报社总编室一位马姓主任也表示对此事还不知晓。

李鸿文:网友过河了 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大 中 小】

  为制止强拆酿成悲剧,国务院办公厅发过紧急通知强调,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这个“紧急通知”的规定既及时又明确,但一些地方官员显然“有话要说”。

  最先“说话”的是江西宜黄官员,此后是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地方官员有情绪,说出憋在心底的想法,不是坏事。但有情绪的不只他们,有的官员一直没表明观点,只是还没到临界点。

  偏偏现实生活有的是机会提供这个临界点。6日晚至7日凌晨,一位在新浪微博注册的名叫“青岛横枪立马”的市民遭遇强拆事件,在多次循合法途径表达合法诉求最终无效后,打算用汽油与强拆者拼个鱼死网破。众多网友闻迅后,苦口婆心劝慰,并力所能及地提供各种帮助。其中一位叫做“作业本”的青岛当地网友,打出租火速赶往现场劝解当事人。最终,这位市民放弃了轻生,事件也得到了青岛市政府的重视。按说,对这起事件的结果,大家应该感到庆幸才对,毕竟制止了悲剧,毕竟,在权力与权利产生冲突时,网络和网民起到了平衡和缓冲作用。

  但云南一位在网络中享有盛名的官员却借机发帖:“如果要说大实话,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倘若不能废除拆迁,那么,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

  其逻辑是:一、公民遭遇强拆,网友的“围观”鼓励对抗,助推悲剧;二、强拆难免;三、拆迁户推高房价,转嫁到买房者。为证明第一条逻辑,该官员搬出了“维特效应”;为证明第二、三条逻辑,该官员振振有词反问质疑的网友:美国发展初期没拆迁?几百年前就是现在这些摩天大楼?印第安人的土地是怎样变成白人的豪宅的?

  一帖激起千层浪,从这条帖子发布到笔者写作本文时为止,转发3552次,跟帖评论2663条。抛开漫卷电脑屏幕的粗言谩骂和极个别的肉麻奉迎,取中间值的对话交流,也许不无意义。

  关于第一条逻辑。有网友回答:围观是道义使然!是互联网时代公民责任和正义感的理性表达。围观可以使强奸未遂,而你却在为强奸未遂者开脱!

  而第二、三条逻辑,则和宜黄官员及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的逻辑并无二致。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研究员在帖子中回答:要捍卫公民依照宪法当“钉子户”的权利。如果不是为公共利益且依法定程序并给予了合适的补偿的任何强拆,都是违宪。

  至于说到美国当年强拆印第安人,一位网友的回答妙趣横生:没错!美国发展初期有“拆迁”,白人也确实屠杀过土著居民。但问题在于:美国人犯过的错误和罪行可以用来辩护吗?凡是美国人做过的事情都是天经地义的吗?还有一位网友反驳道:难道今天我们都是印第安人?

  关于强拆,国家法律及国务院办公厅都有明文规定,强拆不是科学发展观成为无须再次论证的常识,这些常识,网友明白,百姓明白,可官员要么不明白,要么装着不明白,要么不想真明白。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网友都过了河,官员还在假装摸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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