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说说对人生而有罪的理解和中国人因果善恶观的矛盾 --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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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呵呵,思考的很深,但是圣经本来可不是这种把

我感觉这是你的一种现代的解读。传统的“人之初,性本善”其实是一种笼统的相信,相信人本身就有做好事的动力。基于这种相信,中国传统的官僚应该是青天大老爷,皇帝是明君,老百姓应该是击壤而歌。

那么,如果遇上问题怎么办?那就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符合规定的做,不符合规定的,尽量不做。

一个是“我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不可能犯错”从而用更多的谎话错误来掩盖最早的错误,死抗到底,拒绝改正,除非鱼死网破,另一个是“我怎么这么倒霉,他们都亏欠了我”的受害者思维方式,最后导致反社会甚至反人类行为。这两种思维方式在今天的社会都很常见。

你所说的,第一种,在孔子那里不可能存在。孔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虽然自己也狡辩自己没有卖掉车子给学生送葬,但是,孔子也还算反省。中国古代的天子,一遇上灾祸就要自己削减用度,去祭天,也是这种反映。第二种的“我怎么这么倒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是也并不是很剧烈,因为那个时候中国有传统的道教、佛教等思想协调着,现在我们不还是留下一堆词语吗?什么现世报,什么报应,什么作孽~~~~听起来很荒谬,其实也是一种理解。

但是,这以上的逻辑到今天就行不通了,佛不知道在哪里,道教的神仙更是子虚乌有,祭天,削减用度,也不好执行~~~那怎么办?就只好反求诸己,只好扪心自问了。这个调节的力度强吗?很弱。于是,大家就想起来引入新的思想了。比如你提到的基督教。

但是这段话是很赞的:

事实上,绝大多数“罪”是没有赎的可能的。可以发自本心的做好事,但和赎罪无关,因为你一旦认为做好事是为了赎罪,而忽略本心的话,即使是做好事,可能也会成为“恶”的源头。比如领养一个孤儿,却对他感到厌恶心烦,那即使你怎么伪装掩饰,孤儿一样可以感到你对他的厌恶,进一步在他的心里种下恶的种子。

我们现在走的路子其实是逐渐承认人有恶的一面,反复的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寄希望于建立一种既能够保持tg目前的统治,又能够使得制度合理化,使得建立制度的体制合理化。中国传统的并不是非常重视法律,其背后是一种道德力量的支持,而我们当前,必须极端重视法律来保持社会稳定,就是因为缺乏了背后的道德力量。从这个角度来说,胡core提公民道德是有意义的。事实上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也可以作为一种补充。目前中国几乎是前所未有,世界也未有的重视网络舆论,以及尽量发展(除了gfw之外,事实上tg在舆论开放速度方面已经在逐步加快了。只是为了求得稳定不能太快)舆论监督建设。

承认人生而有罪是个哲学和伦理的问题。事实上我不同意你说的这些话:

即使不做什么事情的普通人,也是社会之恶的一部分,随时有可能成为加害者或者牺牲品。一个婴儿除了奶粉之外一无所求,但他的奶粉即可能是父母通过剥削奴役他人换来的,也可能是被添加了杂质的有害食品。也就是说,在这个体系内,一个婴儿也随时可能成为加害者和被害者,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这是和中国古代的福泽三代而止的思想,和法律的思想相抵触的。个人认为,虽然法律和道德不是一回事,但是也不能相差的太离谱。明辨事实,哪方是加害者,哪方是受害者,我觉得就够了。生而有罪是个基督教在中国非常难以推行的概念。我觉得吸收它的合理部分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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