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关于浙江蒲歧村长之死 -- 响水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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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整理】征地纠纷的主要内容

依然摘抄自《三联生活周刊》同一篇通讯。

关于“友谊塘”:

1992年,为了抵御台风,围垦海涂,寨桥村与相邻的其他4个村共同修建了一条长2256米的海塘,名为友谊塘。友谊塘位于寨桥村的南部,东接南岳镇红旗塘,西邻双屿港。5个村总共投资了1500万元,历时6年,终于在1998年完工。友谊塘共计围合了1400亩的滩涂,将其改造为海产养殖场,按比例分给各村,解决了这一地区人多地少的矛盾

村民可以向村里承租友谊塘内的养殖场,搞海产养殖增加收入。主要品种包括虾、牡蛎、蛤苗、花蟹等,价格依据每年市场供应量而浮动,年际之间变化很大。村民告诉我们,如果养花蟹,赶上当年市场供应少,一亩水塘可以赚上几十万元。一般情况,一亩每年也有6万元左右的收益。

征地纠纷:

但是对于寨桥村来说,这不啻于一场灾难。因为由于电厂要建在滩涂上,所以村庄附近的滩涂都将被围填,成为电厂的建设用地。村民将丧失来自滩涂的收益——这是目前村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而受害者,恰恰是村庄里的弱势群体——老人、妇女和缺少技能的农民。

按照规划,电厂对于寨桥村的土地征用面积不大,仅限于村庄东南的打水湾山场的213亩林地。整座山场一共有510亩林地,电厂将剩下的297亩林地一并租用,没有触及寨桥村的耕地。电厂建设对于寨桥村的利益冲突点并非土地的征租,而在于电厂消灭了周边大量的滩涂。这些滩涂则是寨桥村的生计之源。

同时,政府收回了友谊塘外470亩的滩涂。由于滩涂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寨桥村村民只拥有使用权,所以并不算征用范畴,因而也没有征地补偿的费用,只向滩涂养殖户提供损失补偿和每亩2000元的迁移费用。滩涂的收回也并不可能给村民带来客观的补偿费用。

另一方面,虽然友谊塘养殖场并不在收回范围内,但由于周边滩涂成为陆地,养殖场受到了毁灭性破坏。

虹南公路的南侧是寨桥村的稻田,穿过稻田就是1998年完工的友谊塘。电厂在友谊塘边修建了一条海堤。海堤外的滩涂则被巨石围填,坚实的陆地不断向大海延伸。友谊塘失去了和大海的联系,潮水难以补充也难以退出,这些虾塘就成为死坑。当年投资1500万元的致富工程失去了价值。目前,村民如果想去滩涂赶海,必须要走两个小时去更远的地方

这里有几个问题:

一、“友谊塘”是不是真的如寨桥村村民所说,遭遇了“毁灭性打击”?如果此说法属实,那么其它四个村的村民是什么态度?

二、即使“友谊塘”真的不能再发挥作用了,为什么不在合适的地方,重新圈建一个同样功能的海塘?和征地补偿款相比,这笔钱并不是太大数额(按照政府给出的方案,单单寨桥村自己就可以拿到3800万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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