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你的观点我是不同意的,但我认为你提出的问题很有价值
所谓立法,就是发了一个帖子,河里的帖子,举例来说,就“人民”一词何时有过统一的解释?
立法和司法是两批人。
就刑法而言,犯罪形态千奇百怪,刑法典文字能力再强,也必须依靠应用。立法者的良好愿望-公平,往往被司法者因各种动机歪曲。
历史经验告诉历代的法学家,司法系统利用法律文本和现实事件之间的天然距离不当使用法律,是恒久的大问题。你题中的“政府威胁”,我翻译成“司法滥权”,大致应该不错。
英美法系的解决办法大概是陪审团,与其信任法官,不如信任12个呆瓜。历史证明是有效的。
中国学日本,日本学德国,属大陆法系。就中国刑法而言,就我所知,针对司法滥权的预防有两条重要原则:一是法无明文不为罪,罪刑法定原则,死扣法律文本,文本至少可以体现立法者的本意。“用词贵族化”,应该是“严格到僵化”,是有道理的。二是在80年代修订的时候,排除了类推解释,进一步限制司法系统的自由度。
但中国的法律体系还是不够成熟,和德国、法国刑法相比,法条不够细,还有很多年的发展要走。
世界是残酷的,上下左右没什么好人。律师不怎么样,法官就是好人吗?在中国,法官是一种称为“法官”的官,路还远得很。
“法律原教旨”这个说法我不同意的,真正的教旨是什么?你找出一个中国学者,把刑法的原教旨讲出来,我不知道这个人是谁。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法界学术水平还相当低,欲原教旨而不可得,是个问题。
BTW,我参加过两次律师考试,都失败了,要是当年暑假多用点功,现在说不定也能上下其手搞点脏钱,挺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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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的证据呢?如果有请你转交高子程,我替李庄谢谢你 领班军机 字259 2011-04-10 20:23:41
🙂那是另一个问题,我跟说的是刑讯逼供的程序正义的问题。 3 mcpssx 字1550 2011-04-10 20:45:24
🙂关键是揭发的罪是否存在! czm1968 字104 2011-04-10 20:32:57
🙂司法滥权
🙂先学点逻辑再扣帽子 自以为是 字96 2011-04-07 22:47:46
🙂你自己不是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吗 6 老驴 字182 2011-04-07 19:15:12
🙂为什么需要程序正义你看来一点都不懂,通篇胡话太多。 14 beech 字974 2011-04-07 05:18:56
🙂举报的人很无聊。有本事你留个名,不要放暗箭 beech 字114 2011-04-10 19: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