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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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首要任务就是惩治犯罪,本来就和遵纪守法的好人没关系——这是你对法律的定义吗?
但是这里有人认识谁被政府栽赃含冤入狱的吗,这种没杀人被公检法合起来诬陷栽赃的几率比你被雷劈的几率低多了——你有证据证明你说的话吗?
对执法者的限制和犯罪嫌疑人的保护对好人没有任何好处,相反对每一个犯罪分子都是天大的喜讯——只要“嫌疑”了就不要保护了是吧?那干脆直接称“罪犯”好了。什么叫做“对执法者的限制”?你总不会真的认为不需要对执法者进行限制吧?
说程序正义是怪胎,只能说明你对法律、对社会利益、你自己利益的无知,可怕又可怜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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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当事人会见不能被录像和监听 cgangcm 字59 2011-04-12 18:43:47
🙂那就凭真实证据去证明教唆犯罪成立。 czm1968 字190 2011-04-12 20:37:55
🙂我们现在先不就事论事 1 cgangcm 字94 2011-04-12 21:49:44
🙂总有人糊涂到令你不敢相信
🙂你到底是在反对程序法还是逢美必反啊? 13 neriak 字2431 2011-04-10 04:24:05
🙂说得好,宝推! 1 beech 字299 2011-04-13 01:16:46
🙂美国没改过宪法?那就好好看看美国27次修改宪法的历史 7 领班军机 字2992 2011-04-10 11:54:51
🙂你对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太有趣了 4 neriak 字1186 2011-04-10 14: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