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精神支柱始缺失──忆80年代初期的思想波动 -- 潇洒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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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其实,我们的共同点还是比较多的。

我要先为张志新烈士默哀一分钟,把屁股坐坐正。

谢谢您承认张志新还有值得佩服的地方。您反复说“按法律,这样的判决是社会公认的标准”,嗯,嗯,有的法律,随着年代的变化,是不值得一提的,
----(确实如此)
我个人觉得判张志新死刑的那个法律就是其中之一
----(确实如此)。
所以在讨论这些牺牲的时候,您可不可以多一些尊重。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威武不能屈”的。
----(确实如此)

在贞观之治的时候,一年只有二十几个判死刑的,我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因为大骂唐太宗而判刑地
(----确实如此,我也不知道。补一句,即使是魏征,对唐太宗提意见也是注意方式方法,而不是大骂的----见百家讲坛孟宪实的贞观之治,所以我个人认为魏征是没有,不敢,也不会说“绞死李世民”的)。
我个人觉得毛主席不会那么没有胸襟,而我们要追究的是,那个把一点小事化成人命官司的法律是如何违背了毛主席的意愿而订立的。----
(确实如此)
而不是说那些反对这个不正确的法律而死的人“自取灭亡”。
(这里。。。。)

我觉得我的出发点,是“当时当地”,我一般不用现在的价值观套过去。我认同她宁折不弯的性格,但并不认同她对毛的咒骂。在当时,尤其她在明明知道自己行动后果的情况下,她一定要去这样做,那她得到了她所要的,这怨不得别人。请注意,我没有说当时的法律好,但是最终她的结果是她被判死刑了,基本上是由她自身的行为造成的。

在封建社会,国家是皇家的私产。这是社会的基础构架。如果你想起义,那你想好了,一旦官军来剿灭你了,你被杀了,你也不要怨别人。

当然,这并不意味这我认同把毛时代的法律搬到现在,把封建社会的法律搬到现在。这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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