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辩护。
你要是认为法律就该为政治服务,法律都是为政治服务的,那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只能说你一句:你不懂什么叫法治,什么叫依法办事。
这个跟法律是不是万能一点关系没有。
依同样逻辑,还会有人说,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法律是为富人服务的,法律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文革时期,有公开的口号,说“法律是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或者“法律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就是把法律当作打击一部分人的工具,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只要是为xxx服务就行,照这个说法实行的结果,就是事实上没有法律。
在一个被称为高素质的论坛(很多人认为参与这个坛子的都是“素质较高的”人)里看见这么多人推崇一个莫名其妙的名词“法律原教旨主义者”,实在令人惊讶。说穿了,无非就是蔑视法律本身,主张不要太受法律条文限制,只要是为xxx服务就行。也就是主张执法上的实用主义,反对严格依法办事。有这些人存在,政府的执法过程来点胡作非为也就不奇怪了。
也许包括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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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有待商榷 3 清风咋地 字210 2011-04-24 04:07:08
🙂哪个大学的哪位教授什么时间地点什么场合? 猪头笨笨 字12 2011-04-24 18:42:19
🙂你这样说给那帮法律原教旨主义者又提供了说辞。 1 readerg 字44 2011-04-23 18:11:08
🙂哪里来的什么法律原教旨主义,生造名词,为不依法办案
🙂承蒙厚爱,被也许包括了。 readerg 字24 2011-04-24 06:23:53
🙂拿帽子当辩论词只能说明理屈词穷 1 猪头笨笨 字0 2011-04-24 18:45:43
🙂说得对。确认一下,是不是你先给人扣帽子了? readerg 字0 2011-04-25 04:18:39
🙂最新结果出来了,谁能说说:重庆检方对李庄漏罪案撤回起诉 1 arcky 字129 2011-04-21 19: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