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精神支柱始缺失──忆80年代初期的思想波动 -- 潇洒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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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六条,即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因其内容分为六条,所以简称“公安六条”。这是为了保证文革全面夺权的顺利实现而制定的。197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宣布撤销《公安六条》。
其中第二条特别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革命标语,喊反革命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在实际执行中,这一条又被扩展到适用于江青、陈伯达、康生等“无产阶级司令部”(中央文革小组)的人,甚至扩展到适用于各级当权者。不仅适用对象一扩再扩,适用情节也一扩再扩,成为类似《第二十二条军规》无所不包的,能够有效镇压抗拒现实、持异见者的东西。该条是为公安六条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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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可能获罪,但绝不应该是死罪。 2 wanghexinnian 字60 2011-10-11 20:36:41
🙂看过鹿写的唐朝事例 2 cgangcm 字187 2011-05-04 17:28:28
🙂有“让张志新死亡的制度”吗? 1 gzdcl 字170 2011-04-16 06:26:32
🙂公安六条
🙂老兄下河第一帖? 一个地址 字0 2011-04-24 04:52:39
🙂听说过公安六条,也知道反革命罪,而且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 1 gzdcl 字162 2011-04-24 02:18:23
🙂文革时期,喊“打倒毛泽东”是一项大罪 5 南京老萝卜 字657 2011-04-16 08:11:44
🙂呵呵,既然老萝卜都想到了“社会现实” 1 gzdcl 字219 2011-04-16 08: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