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郭美美事件,是2008年积累的公信力全部倒扣的重要标志! -- mcpssx
我们做一个最简单的数据模型:资助贫困学生。
一、假定一个贫困的中学生,每年资助人民币2000元(应该可以解决大问题了,属于很大力度的资助)。
二、假定每个县给10个名额。
三、假定关键环节由民间慈善组织自己来做,不动用任何政府资源,由慈善组织派遣自己的义工作审核资助对象的资格、还有每年一到两次的回访工作。
那么,一个义工、每年跑二十个县、审核/回访200个受资助对象,这个效率不低吧?
一个县、紧赶慢赶花5天时间做调查,外加两天的长途交通时间。差旅费,每天的县内交通/伙食/住宿费、150元、不能再省了吧?长途交通,再省钱、再是就近寻找义工(义工必须非常可靠,不能随便在当地找人充数),往返预算750元,不能再省了吧?
这样,每十名受资助学生,一趟审核/回访,光是差旅费的成本就是1500元。每年一次、成本是1500,两次就是3000。
义工一年跑20个县,单跑一趟就是140个工作日、大概相当于工作7个月,两趟就相当于全年工作,总得给人家开津贴吧?不多说,每个月开2000元,这就是14000/24000(这已经是在作贡献了,因为没有任何额外福利和保障)。
那么,这两百名受资助对象,资助金额40万,义工工资+差旅费,只跑一趟,44000元,两趟,84000元。
——这还只是义工的开销、而且是最理想的状态,还有项目管理、必要的宣传工作,这些成本还没算。义工出差的过程中生病了、遭遇事故了,由此产生的额外成本,也还没算。
——你觉得这个成本核算是否合理?
那么,如果是政府办慈善呢?按照既有的行政体系,基层教师、干部筛选资助对象,整理相关材料,然后按照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慈善组织派人抽查。
——如此,能省下多少成本?
——就算混入了不合格的被资助对象,假如说,5%的比例,20个县也就是10个,姑且认为这20000元钱就是被贪污了(实际上还不是),和前面列举的那种模式相比,谁的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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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6 层
🙂这个完全理解 2 一格子的 字434 2011-07-05 02:27:05
🙂政府办慈善有利有弊 5 Alarm 字507 2011-07-05 02:43:47
🙂关于效率,不完全同意。 2 一格子的 字467 2011-07-05 03:39:47
🙂效率问题,我给你算一笔最简单的账
🙂你这是死板看问题的典型 3 brentpyz 字342 2011-07-05 18:58:02
🙂嘿嘿,你考虑得还真挺细致 4 一格子的 字1579 2011-07-05 05:39:59
🙂你这样一样会有校长的关系户插进来领补助费 三力思 字333 2011-07-06 11:20:57
🙂这个是一定要花的了 jle69 字30 2011-07-04 23: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