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即使没有文革,中国经济也不会提前进入第二世界 -- 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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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其实我感兴趣的是秦汉和罗马的对比

比如罗马赢得霸权的基础首先来自他们的兵制,那么灭六国的秦同样是全民皆兵的兵役国家,罗马好战导致小自耕农在共和国后期大量破产,失去土地集结在罗马附近导致马略苏拉雇佣兵制组建私人兵团,为以后凯撒挖好共和国的坟墓做好准备。

而兵役同样是秦汉时代人民最沉重的负担,故征兵制度规定统治阶级享有免役的特权,称为“复除”。秦代复除特权主要限于第五级爵“大夫”以上者,以及与之地位相当的各级官吏和隶于宗室“属籍”的皇室贵族。这些人依其等级的高下,分别可以享有复其身、复其家、复其宗族及依附人口等特权。此外,交纳粟、帛、资多者也可以复其身。汉代,随着统治阶级构成的复杂化,有关复除的规定及享有复除特权的对象也趋于复杂:宗室、王子侯的宗族皆列入“宗正”的“属籍”,永不服役:外戚、功臣封侯者世世免役;全国官吏除最低级的小吏以外,都有爵位,凡爵在第九级“五大夫”以上,月俸在六百石以上者都免役;低级官吏中县、乡的“三老、免役;凡选举为孝弟力田、博士弟子及能通一经者皆得免役;此外,还有特诏免其一年、两年、若干年乃至终身之役的情况;平民如不服役,可以出钱、物代役;如要免去“正卒”之役或战时征调的兵役,则必须买爵。文帝时纳粟四千石买爵至五大夫即可免役;武帝时又规定纳奴婢、纳栗、纳钱可得补吏免役,并创“武功爵”,买爵至第七级“千夫”,与五大夫相等,可以免役。至西汉后期,赐爵、卖爵兔役制度的轻滥,导致兵源匮乏,已无法正常地征发兵役。随着募兵制的发展,常规的军功爵免役制度已失去了实际意义,而其他各项免役制度也仅在临时性征兵时才起作用。

相对于罗马共和国后期雇佣兵制,秦汉征兵制是以户籍什伍制度直接控制下的个体小农为基础的。武帝以后,个体小农大量破产,沦为流民、奴隶、依附民、租佃小农、雇佣劳动者,由国家直接控制的编户齐民大大减少,而豪强殷富之家则通过纳赀、纳粟、献奴婢等各种方式取得复除特权。于是,正常的戍卫番上制度已难以维持,征兵制逐渐衰落。至东汉初,光武帝对兵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几乎完全废止了内地郡国期年番上的正卒、卫士、戍卒制度。东汉一代虽偶有征兵于郡国之举,如灵帝中平末,广陵郡“若动桴鼓,可得二万人”;又,“县在边垂,旧制令户一人,具弓弩以备不虞”。这类事例往往仅限于战时的临时性征兵,不为常制,而作为常制的征兵制则已经败坏了。

所以说对比罗马后期和汉朝后期很有意思,我说的是同样目的是对抗地方大贵族和大地主,出啦失败的凯撒成功的屋大维,汉朝出啦失败的王莽和成功的刘秀,而后2者都是建立在对地方豪强的容忍上不彻底地成功,二者的法律都是保护大贵族的利益的。那么我说的意思其实是说来源于罗马的现西方国家法律其历史本质上就是一个不公平的法律,一个保护现在的大贵族即大资本家的,而我国现有法律也正在向这个方向滑行,例如药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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