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们应该怎么办? -- ★kg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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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有一种行为及其稀罕,导致了巨大的社会危害,比如弄死了2个人。假定证据链都成立。由于此种行为及其稀罕,历史上未出现过,所以刑法300多条中没有一条可以适用。
问:此人有罪否?
从刑法角度说:无罪。罪刑法定原则。
从刑法300多条条文中,能否找出一条可以与该小孩父母的行为吻合、或至少有可能吻合?
我的知识:找不出来。所以没有刑事责任。
去掉刑事二字,我是同意的。民事诉讼上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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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监护不力,是吧?这个要打起官司来,是为两个肇事 1 ★kg90 字70 2011-10-17 18:58:40
😠我认为女孩父母应该负主要刑事责任。 8 咸豆浆 字1800 2011-10-17 21:29:57
🙂认同一点,即他的父母是有问题的, 河蟹还是河蟹 字178 2011-10-20 11:12:19
🙂“刑事”二字恐不妥
🙂请注意实际国情和实际生活 3 侧翼 字233 2011-10-19 10:49:49
🙂太危言耸听了。 11 我爱老婆 字1006 2011-10-19 00:37:16
🙂麻烦你注意女孩的年龄 9 咸豆浆 字381 2011-10-19 01:15:38
🙂(zt)又是一个:成都2岁女童遭两次碾压死亡 咸豆浆 字3806 2011-10-20 23: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