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warning】公民/绿卡与海外资产问题 -- 种植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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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说“美国税法是cash法”;
2、我纠正你,说REALIZED(也就是你说的cash法),只是传统做法,美国政府早已意识到上述方法的严重缺陷,越来越多地采用了其它方法,包括mark-to-market;
3、你回答说mark-to-market 只对增值部分征税,所以我错了(JY逻辑?)。
4、本人按正常人逻辑给你如下回答:
a.本人从来没有说过mark-to-market不是对增值部分征税。也就是,如果期初价值10000,期末价值15000,IRS对5000而不是15000征税。
b.但是如果你期初压根没报海外资产(IRS认为价值为0),期末突然被举报或被查出有15000资产,那么这15000-0会被认定为你的海外收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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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6 层
🙂那麻烦您来个不瞎说的 1 胡乱三刀 字42 2011-12-30 09:52:59
🙂他的误导多了去了。 7 闲看蚂蚁上树 字1572 2011-12-30 12:41:19
☹️本来还听信楼主的,经你这么一整,不知该信谁的了。 1 反光镜 字42 2012-01-01 04:58:55
🙂果然搞笑。偶就喜欢“真理越辩越明”:
🙂其实按他的说法 3 配额他 字113 2011-12-30 13:07:37
🙂-- 系统屏蔽 --。
🙂这个要花。美国富人都说自己缴税少,这可倒好,还有人给洗地 1 物格修齐 字0 2012-01-05 20:00:34
🙂是啊,而且何止是富人 闲看蚂蚁上树 字237 2011-12-30 13: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