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warning】公民/绿卡与海外资产问题 -- 种植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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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协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双重纳税。如果你在中国已纳税,那么上述收入不必重复在美国纳税(抵扣);如果你在中国没纳税,就没有纳税凭据抵扣。
美国的税法是“属人”原则。这点非常特殊。其余大部分国家都是“属地”原则。以香港为例,香港政府不对在其它地区业务获得的利润收税。但“属人”税法要求你对全球收入纳税,你即便长期居住海外也是如此,除非你“弃国”。但即便你“弃国”,你也要在“弃国”之前一次性缴纳全球资产市值之增值部分对应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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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已经解释过多次了。
🙂del 1 量子 字3 2011-12-30 22:02:35
🙂税收协定所得征税是不分具体项目的 4 cgangcm 字221 2011-12-31 02:17:01
🙂我怎么记得协定是这样的 1 北纬42度 字84 2011-12-30 14:44:14
🙂果然找到这样一条 4 北纬42度 字512 2011-12-30 14: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