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民主和集权问题 -- 慧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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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从“好皇帝”“坏奸臣”谈起

说起中国古代社会的官民认知意识,常常提及的有两个模式:一个是“清官”意识,一个就是所谓“好皇帝,坏奸臣”意识。这里先不谈清官问题,只说说皇帝和奸臣的问题。从中国古代的各种叙事(尤其是民间的戏曲、小说和评书等等)中,常常表现奸臣误国的主题,奸臣的典型就是秦桧、严嵩和高俅等等,在这些叙事中,朝廷之所以犯错误,冤枉忠良,鱼肉百姓,原因都在于朝中有奸臣,迷惑了皇帝,只要除去奸臣,自然江清海晏,国泰民安。

从五四以来,这种意识就被斥之为封建王朝的愚民政策制造的愚昧意识,皇帝才是封建(鄙人不赞成把中国古代社会定义为封建,此处是借用一般说法)社会黑暗的总老板,自然应当总负责。拿奸臣做替罪羊,不过是封建统治者维护统治,愚弄百姓的招数而已。

如果以否定古代皇权家天下制度的角度而言,这种批判当然有政治的合理性。然而,中国古代的民众就真的如此愚蠢?有句俗话说: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还有句话: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好皇帝、坏奸臣”仅仅只是一句谎言,它如何具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直到今天依然在普通百姓的思想意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也许是知识分子过分看低了民众,没有从民间的智慧中看清某些事物的真相。

其实借用方绍伟先生所说的“公地悲剧“模式(上一篇博文有介绍,此处不详述),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古代的政治权力的发源和合法性,从理论上完全来自”天子替天治理天下“这一模式,从权力运作上则是大一统,也就是皇权中心。在这种情况下,皇帝作为个人,对于治理天下这个问题,具有最切己的利益关系,也就是说,皇帝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最紧密的,两者是一荣皆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天下”没有治理好,利益受损最严重的就是“天子”。因此,暂且不考虑人的伦理和素质问题,仅仅从利益上考虑,皇帝就有最大的愿望要把天下治理好,要让人民安定,社会和谐。而且为了子子孙孙的利益,他不仅要有短期考虑,还要考虑长远,为子孙留下一个好的基业。

然而,大臣就不同了。他的权力不是来自于他这个自然人的地位,而是来自皇帝的委派,是作为皇帝的代理人承担官职,运用权力,治理国家和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就弱于皇帝。而且随着代理和负责的层级越往下走,这种一致性就越弱化。一般而言,大臣也很少会故意把国家或者地方治理坏,但是他们除了承担官员责任,做好本职工作之外,他还会想着升官发财。这个时候,就必须依赖内在的道德意识和外在的约束监督,才能使他不因为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利益。这个社会,从整体而言,道德伦理永远是不够的,而外在监督永远是不足的,因此贪赃枉法的现象就从来也没有彻底解决,就会出现所谓奸臣和贪官。

从上面分析的社会结构的逻辑来看,奸臣的出现是很有可能的,而“奸皇帝“则是在逻辑上说不通的,只会有所谓昏庸的皇帝,而不会有”奸皇帝“,因为故意破坏国家的利益对于皇帝来说是不可想象的,皇帝犯错误的原因是能力问题,而不是主观动机的问题,因为皇帝的私利与国家的利益之间是最统一的。

这样来看,中国古代的农民从相信“国家出问题,是因为奸臣作祟“,从政治伦理来看,是有相当合理性的。也许他们不能长篇大论地论证这一现象,但是长时段的集体直觉,至少不会毫无道理。

对中国古代社会问题的分析也可以从这两点来考虑。皇帝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解决了皇帝治理国家的主观能动性问题,但是问题是皇帝的子孙数量太小,无法解决继承人挑选范围太小,导致皇帝的德能素质不能保证。皇帝有治理好国家的愿望,但是如果能力不足,还是会出问题。另一方面,自然就是所谓奸臣问题,也就是对国家的责任感虽然权力代理层级的增加,责任感不断下降。皇帝周边的近臣还是相对很有责任感的,但是到了州官,到了县官,到了小吏,他们就会更加考虑个人的升官发财,更愿意利用公共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这就需要来自皇帝的监督。在朱元璋当皇帝的时候,这种监督达到极致,对于贪官不仅要杀,而且要剥皮,并填上草,公之于众,以示效尤,可谓残酷至极。不过即便如此,贪赃枉法的问题并不能真正解决。一方面,过于严酷的法律难以持续,剥皮填草并没有长期执行;另一方面,监督的成本很高,皇帝是没有能力真正监督到每个大臣的。

受这个问题的启发,我们来分析一下当前的中国政治。网络上依然有很多人把中国戏称为“天朝“,多半是一种嘲讽的语气。虽然不准确,但是也不乏合理之处。因为中国目前的政治权力核心是共产党,而党中央是权力的直接执行者和政策的制定者,从伦理意识上,党的权力来自人民。由于中国是一党制国家,党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保持高度一致,越接近党中央,这种一致性越强。在政治局常委这个层次上,达到了高度一致。由于一方面中国事实上已经确立了”任期制“和”选任制“,这些掌权者基本上没有独裁的可能,同时也没有家天下的可能;另一方面他们的子孙会在生活待遇上有所照顾,然而却不可能掌权。因此,中国的最高领导人如果说有什么个人的利益,那就是他们将来在历史上的地位,后人如何评价他们。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共领导人在主观愿望上具有强烈的公心,而且因为选拔人才不受血缘的考虑,素质上也很有保证。这些年,我在观察比较中国和外国的时候,强烈感受到中国的政治在中央这一层级的水平是相当高的。因为外国的多党制导致党派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不完全一致,使国家领导人的执政不得不受党派利益的支配,无法完全从国家的长远利益来考虑问题,形成所谓公地悲剧,方绍伟先生的文章对此已有详细分析。

然而,当我们再仔细观察中国政府行为的时候,有一个特别明显的感受就是,随着政府级别的降低(也就是说代理层次的增加),政府的政策水平和办事水平也严重下降,很多地方官员不仅贪婪,而且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愚蠢的事情。因此当我比较中国和西方的基层政府的时候,感觉中国基层政治的水平太低。而跟老百姓的生活直接相关的,恰恰是基层,中国老百姓的怨气很大,多半是在基层政府和组织那里受过气的。

这就是好皇帝坏奸臣模式的翻版,“好中央,坏地方“——”中央的意图是好的,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经“。这也不仅仅是所谓替罪羊的问题,而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关性的问题。在企业中,老板的利益与企业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不存在老板贪污的问题(假设只有一个老板),而总经理就不完全一致了,只是基本一致。随着代理层级的增加,利益一致性越来越小,到经销员这个层级,贪污的可能性就大多了,这就需要靠制度来监督。中国政府,只要有一个中等人的素质,到了常委这个级别,就不可能去贪污了,因为这是一件荒唐的事情。而陈水扁之所以会贪污,就是因为他的利益与台湾利益并不完全一致。

中国政治相比西方,在监督和问责上是软肋。但是如果搞多党民主,则无法解决政党利益与国家利益分裂的问题(参见我的博文《君子不党》),也就是方绍伟说的“公地悲剧”。政治没有乌托邦,完美社会是不存在的,如果要保持政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在监督这个问题上,也许中国很难做到完美。这就需要权衡利弊,两害相权取其轻。中国这样的多元大国,搞多党制的公地悲剧恐怕会是世界上最大的悲剧。

当然,改善和加强监督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1, 组织性的监督要加强,随着技术的进步,现在的信息获取能力和监督能力应该比过去强很多。以前谎报耕地或者绿化,是很难调查清楚的,现在看看遥感照片,就行了,很难大规模造假。

2, 民众监督,网络的发展给民众的自发监督提供了很好的手段。在不冤枉好人的情况下,广泛获取民众的监督意见,是一个很好的办法。最近这两年,死在网络上的贪官已经不罕见了。

3, 舆论监督。虽然,中国的舆论并不完全自由(这个世界本来也不存在完全自由的舆论),但是中国舆论监督的现状相对过去而言,是越来越有力的。现在的问题,部分媒体人抱着“民主原教旨主义”牢牢不放,常常把对具体的人事监督上升到呼吁多党制的体制问题。一方面模糊了监督焦点,另一方面也招来警惕和提防。南方系的公信力越来越下降与它所坚持的民主原教旨主义教条就很有关系。这个问题相当棘手,但是我认为有理由谨慎乐观。随着中国的建设成绩和西方走下神坛,民主原教旨主义的威胁会逐渐下降。如此,一方面媒体会更加称职地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这些媒体的警惕和堤防也会降低。更容易形成良性的互动。

4, 一方面公示财产,另一方面提高公务员,尤其是高级公务员的合法收入。前者在其他国家已经取得良好效果,中国至少可以先试点,解决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后者也很重要,虽然会引起很多人的反对。在市场经济中,就社会整体而言,高薪不一定养廉,但是底薪一定会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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