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黄鹤知何去,剩有游人处 -- 陈郢客
1.日使馆提醒在华日本人:公众场合注意言行和态度
这个案例和日本使馆提醒的注意关联是:
今天新闻中有这样一条,一名日本籍女子,因为在出租汽车用脚强撑出租汽车司机椅背,致出租汽车司机后背受伤,被判罚1100元。
我说这个判决是明显的枉法。理由如下,因为根据中国刑法规定,的士司机在运营过程中受到阻碍视同危害公共交通有关刑条。这个运营过程自乘客上车起,终止于乘客离开。
有中国乘客因为对的士司机行驶里程有异议,拒绝支付的士司机费用强行离开而被刑拘过。
这个刑拘就是他在的士上有威胁到的士司机人身安全的举动这个日本女乘客,用脚撑的士司机椅背导致的士司机后背受伤,肯定属于危害的士司机正常运营范畴。如果不是这样日本人不可能认罚1100。
2.昆山台商子弟团伙抢劫案,全部涉案人员都判缓刑或者无罪。而根据海外报道,该团伙在当地多次作案。如果不是这些台商子弟误判抢劫了一个美籍华商,当地警方都不会受理。
如果参照中国刑法有关规定。不仅他们都没有缓刑的可能,而且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地方部门都没有资格对他们做出有关判决。
这两个案例我实际在说,在华外籍人士社会等级等级高于在华港台籍人士,在中国国籍的普通人社会等级低于在华港台籍人士。这是一种被当今国内默认的潜规则。如果这次不是因为中日关系紧张,那个日籍女子估计连罚款都不会有。
如果说王侯将相梦太远,那么成为港台籍人士或者成为外籍人士的梦远不远。这里多少中国人在追逐这样太远或者不太远的梦。直白的说,那都是至少在默认中国国籍的人是中国境内三等国民的这个现实。而且在这个三等国民之中,还要分富裕与贫穷,城市与农村,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三六九等。所以我必须说,做人上人之梦的,不过是想通过某种方式成为人上之人。他们不会去发对制造人与人不平等的制度。作为个人,他们或许是有希望成功的。但是作为个人,在人生而不平等的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这个群体中,不管因为什么理由不去反对这种制度设计的本身,做这种梦是绝对没有前途的。这个就是主席说过的,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投降派。
自古以来统治术不过就是分而治之,中外盖莫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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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觉得老毛在这方面杯具了吗? 5 xiaobailong 字607 2012-08-29 17:46:52
🙂-- 系统屏蔽 --。
🙂或有或无 7 墨里荀 字864 2012-08-26 04:59:58
🙂刚才和人说两个案例
🙂给个例子:中国籍人士拿绿卡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参照外国人 13 知其何休 字224 2012-08-30 23:51:45
🙂呵呵,以前税法老师对此有河蟹版解释 4 宅羊驼 字292 2012-08-31 12:18:09
🙂给一个普通人看了会被激怒的新闻 28 葡萄 字0 2012-08-31 04:09:36
🙂激怒?逢转基因必反者才会被激怒吧 1 高野谪客 字8341 2012-09-03 14: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