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经略》创刊 -- 南渝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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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什么学也要有起码的常识,符合起码的逻辑

楼主要严肃地讨论,我们就严肃一点。法学同经济学一样,是为现实生活服务的,不管其理论如何高深复杂,最终的结论应该是浅显易懂的。不论是简单的笔谈还是精深的论文专注,起码的事实和逻辑是不能错的。

以下分析如果有误,请指正。

首先,作者说

本文所给出的宪政定义很简单:所谓宪政,就是最高的政治。
并且解释
作为最高政治的宪政可以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加以把握。
宪政的时间维度:宪法不是“管一时”而是“管长远”的法律,因此宪政就是一种长时段内的政治,宪政决策也就是在为子孙后代进行立法,其决策的效力不仅会发生在决策者的有限任期内,它所写下的是那些常规政治无权加以改变的根本法则。
宪政的空间维度:1978 年 11 月,就在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在出访新加坡时曾经对李光耀感慨道:“如果我只管上海,我也许能让它迅速改变面貌,可是我得管整个中国。”1978 年 12 月,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确立了他作为中国最高领导人的地位。1979 年 3 月,邓小平在北京会见香港总督麦理浩,在会谈结束时,邓小平告诉麦理浩一句话:“你如果觉得统治香港不容易,那就来统治中国试试。”

如果楼主和作者遵守基本的逻辑的话,就应该允许读者常识把以上的说法放到其他环境中,看看是否使用。不要多了,只要把朱元璋的《大诰》放进来,我们可以发现,《大诰》管全局、管长远,是最高政治,所以明朝就是宪政。

其次,我为什么对作者所说的

但宪政作为最高政治,落

实到实践中就必定表现为一个由谁说了算的问题

中的“谁”是单数还是复数感兴趣?不是咬文嚼字,而是因为这个“谁”的指向反应了作者心目中的宪政是什么样子的。当作者说邓小平是拍板人的时候,就是承认独裁可以被认作是宪政,隔代指定接班人是宪政。其实“由谁说了算”这个问题本身就说明了作者的问题:深陷两千年专制统治的泥沼不能自拔,完全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样的生活。美国的财政问题在美国引起了很大争论,有没有谁来说了算了?没有!如果一定要说有谁说了算,是选民。奥巴马的强硬,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选民通过选票选择了他的政策。这场争论还将继续下去,因为没有谁可以说了算。当然,这是专制体制下生活贯了的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哪种体制好另当别论,但是至少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造就了第一强国。

第三,把美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和政治局的常委相提并论,如果一定要严肃一点说话,我只能说:不是无知,就是故意混淆。楼主怪我前一个帖子“阴阳怪气、自作聪明”,难道不觉得这种类比让人笑掉大牙吗?连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拥有再多的法学知识有什么用处?

至于“抒发一些梦呓般的优越感”的指责,还请送给知识丰富,理论高深,不懂常识的先生公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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