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求医记(一)去哪儿看病 -- 芷蘅
无论是急诊还是普通看病,在医生真正接触你之前,你都要填表,除了姓名住址药物过敏之外,还有医疗条款,最后签名。如果你不签名,医生是不会替你看的。我曾经仔细看过我到底同意了些什么,关键的有这么两条,1,你来看病就意味着同意医生所做的所有决定,包括诊断和治疗。这条就把你打官司的权利废除了。2,你同意付款,如果保险不够,你同意用其他任何可以掌握的资源付款。也就是除了破产,你必须得付。
美国又是个讲求“法律”的国家。你一旦签字,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所以真正到打官司那一步,你是怎么也不会赢的。因为你事先签过字了,就表示你认了。
这也是美国基本上没有什么医患纠纷的缘故。美国医患纠纷少,并不表示医术好,觉悟高,好说话,心好,这些都不沾边。其原因是医生早就穿上了法律铁布衫。而且所有的医生都是这样。这就是我说的,美国医疗系统最不合理的地方,是你根本就没有地方说理。你倒霉就倒霉了。
那个在急诊室等了24小时最后死亡的那个人,因为她还没有进诊室,只是在候诊室,所以还没有到“签字”这一步,所以根本就没有人管她,所以她的家属根本就找不到去告谁。就算她签了什么,条款也把她堵死了。告医院吗?美国不像中国,医生是“属于”哪个医院的,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我看到的美国医院本身没有医生,就是个医生集合起来做生意的地方,有内科心脏科皮肤科这些医生来摆摊,还有大楼提供手术室、X光、病房服务等。类似于中国的农贸市场,大家卖蔬菜卖肉卖豆腐的在一起各做各的生意,市场提供存车、打扫等服务。
中国除了价格偏高外,其他还是很不错的,特别是在诊断的及时性和正确性方面。在治疗技术方面略有欠缺。但是千万不要跟美国学。中国要是哪天全套引进美国的医疗制度,那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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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万费用是包含可能潜在的律师费的,不做话出问题赔偿费 任逍遥97 字24 2013-11-22 19:13:43
🙂这个“活血带”不是防褥疮的,是防止深静脉血栓的 1 国林风 字262 2013-05-22 13:01:24
🙂天哪 大问号 字58 2013-02-27 16:01:28
🙂一般来说,病人拿医生(医院)一点办法也没有
🙂医生出了医疗事故还是要负责的 foureyes 字124 2013-03-01 10:05:45
🙂打官司能打赢医院的,1%都没有 小穷 字145 2014-05-19 20:02:21
🙂这种制度土共不敢引进吧,这是在找死。 33 天煞穆珏 字813 2013-02-10 12:47:37
🙂不上不下最尴尬 okcgb 字228 2013-11-10 16: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