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中的成语03 -- 桥上

共:💬17 🌺85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03附:乐喜为政

《襄六年经》:

夏,宋-华弱来奔。((p 0945)(09060002))

《襄六年传》:

宋-华弱与乐辔少相狎,长相优,又相谤也。子荡怒,以弓梏华弱于朝。平公见之,曰:“司武而梏于朝,难以胜矣。”遂逐之。夏,宋-华弱来奔。((p 0946)(09060201))

我的粗译:

宋国的华弱和乐辔(子荡)是发小,常在一起玩,互相玩笑起来也没分寸,但终于有一天闹翻了。乐辔发火了,用弓弦把华弱捆在朝堂上。宋平公见了,生气说:“司武竟能被捆在朝堂上,还怎么打胜仗。”于是就要把华弱赶出宋国,这年夏天,华弱就来投奔了我们鲁国。

一些补充:

华家和乐家的家长都长期是宋国执政集团的一员,此时华弱担任的司武相当于其他各国的司马,理论上是负责军事的主要官员。华弱虽被赶走,但华家应该另有人出来填补华弱空出来的卿位,应该就是华臣。

《襄六年传》:

司城子罕曰:“同罪异罚,非刑也。专戮于朝,罪孰大焉?”亦逐子荡。子荡射子罕之门,曰:“几日而不我从!”子罕善之如初。((p 0946)(09060202))

我的粗译:

司城子罕(乐喜)听说此事后说:“这样干是同罪异罚,坏了规矩。而且随意在朝堂上侮辱大臣,还有什么罪行能比这更大呢?”于是把乐辔也驱逐出国。乐辔在被赶走之前一箭射在子罕家的大门上,还发狠说:“要不了几天你也会跟我一样。”但子罕仍然像原来那样善待他。

一些补充:

乐家的家长是子罕,他当时是宋国的首席执政大臣,他兼任的司城是乐家世袭的职务,相当于其他各国的司空。子罕应该是接替华元担任宋国首席执政大臣的,华元估计死于襄三年(公元前570年,宋平公五年),距此时三年。

同罪异罚(tóng zuì yì fá)现在还能在一些有关司法的论说中见到,应该也算是成语了。

————————————————————

《襄九年经》:

九年春,宋災。((p 0960)(09090001))

《襄九年传》:

九年春,宋災。乐喜为司城以为政,使伯氏司里。火所未至,徹小屋,塗大屋,陈畚、挶,具绠、缶,备水器;量轻重,蓄水潦,积土塗;巡丈城,缮守备,表火道。使华臣具正徒,令隧正纳郊保,奔火所。使华阅讨右官,官庀其司。向戌(xū)讨左,亦如之。使乐遄庀刑器,亦如之。使皇郧命校正出马,工正出车,备甲兵,庀武守。使西鉏吾庀府守。令司宫、巷伯儆宫。二师令四乡正敬享,祝宗用马于四墉,祀盘庚于西门之外。((p 0961)(09090101))

我的粗译:

我们襄公九年春,宋国都城发生了火灾,当时司城子罕执掌大权。子罕派大夫伯氏负责城内街道,告诉他,趁着火还没到,先把小屋拆掉,再用泥浆糊在大屋上;要把盛土的簸箕和土筐都摆出来,准备好打水的井绳和陶罐,准备装水的器具;还要先确定轻重缓急,在各处储备好水和土;还要派人上城巡逻,加强警戒,同时在城上观察,指示火蔓延的方向。子罕又派司徒华臣召集所有的正徒,传令所有的隧正把郊保的壮丁都调来救火;让右师华阅统领他的下属上岗,左师向戌也是如此;指派司寇乐遄管理好所有的刑具,也把自己的属下都召集起来。子罕还派司武皇郧指挥校正和工正把车和马都拉到外边,把各种兵器都准备好,也要让下属全部上岗;还派大宰西鉏吾加强府库的守备;派司宫和巷伯加强宫里的警戒。右师和左师则下令四乡正虔心祭祀群神,下令祝宗在四面城墙下杀马祭祀城隍神,而且要在西门外祭祀盘庚。

一些补充:

前面“《左传》中的成语02”也提到过《昭十八年传》中记述的郑国一次救火的过程((p 1395)(10180304)),见:http://www.talkcc.com/article/3897398。《左传》对这两次救火组织的记述各有侧重,都可以成为救火指挥的参考预案,也反映了《左传》这个教材的性质。

《襄九年传》:

晋侯问于士弱曰:“吾闻之,宋災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内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公曰:“可必乎?”对曰:“在道。国乱无象,不可知也。”((p 0963)(09090102))

我的粗译:

听说此事,晋悼公就问自己的大夫士弱:“我听人说,宋人因为这次火灾而了解了上天的规矩,为什么?”士弱回答说:“古时候的火正,要么配食于心,要么配食于咮(zhòu),代表出火和入火的时间。所以咮又叫鹑火,心又叫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就住在商丘,他祭祀的就是大火,而且还以大火星来纪时定节令。商人的祖先相土继承了阏伯的地方,所以商人也以大火为主神。商人总结他们祸败的来源,都开始于火(包括大火星也包括人间实际的火),因此他们认为上天有上天的规律。”晋悼公问:“能保证这个规律一定准吗?”回答:“还是要看是不是按规矩来。要是一个国家乱了,事情就不再有预兆,也就没法预测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公元前二千二百年左右,春耕开始时,大火星初昏东升。至商代,大火东升甚晚,春耕开始,鹑火,即柳、星、张三宿(《尔雅释天》:“咮谓之柳。”柳又是鹑火的标志星),正在南中天。详郑文光《中国天文学源流》第六〇页。”

“大火星”即“心宿二(天蝎座α星)”,红色(或红黄色)亮星,通常单称“火”。这个“火”在古籍里经常提到,例如“七月流火”等等。但心宿二虽说是亮星,毕竟只是星而已,不过比周围的恒星稍亮一些而已,不仔细找还是找不到的。但为何这颗恒星在当时人看来如此重要,我觉得可能当时的人或更早的与阏伯同时的人所见到的心宿二要比现在亮得多,可能真像一小团火挂在天上。

关于古代对星宿的认识,还可见河里履虎尾的介绍,网址如下:

http://www.talkcc.com/topic/517100 。

http://www.talkcc.com/topic/339669 。

http://www.talkcc.com/topic/205475 。

下面是心与咮在星空中的位置,截自王力先生《古代汉语》所附天文图,此图自网上下载,谢谢不死鸟(http://www.talkcc.com/article/3131663):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下面再借来两张心宿二的照片,色彩丰富,很美,后一张图片出自“成大物理分站”的“每日一天文图”,有说明(见http://www.skylook.org/apod/ap060714.html):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

《襄十五年传》: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p 1024)(09150801))

我的粗译:

有一位宋人得到一块宝玉坯子,却要将这块宝玉无偿献给执政大臣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的那个人就告诉子罕说:“我拿着块宝玉给专门加工玉石的玉人看过了,玉人已经说这是宝了,所以我才献给您。”子罕告诉他:“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要是你给了我,咱们就都没了宝,这样还不如我们各自保留自己的宝。”这位宋人只好磕头告诉子罕说:“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我带着这块玉哪儿也去不了,只好献出来请求绕我一命。”于是子罕把这位宋人安置在自己居住的那个里,让玉人把这块宝玉加工好替这位宋人卖掉,这位宋人就此发了财,被子罕打发回原籍了。

一些补充:

注意,虽然子罕不贪,但玉还是不能让那个人带走。

————————————————————

《襄十七年经》:

宋人伐陈。((p 1029)(09170002))

《襄十七年传》:

十七年春,宋-庄朝伐陈,获司徒卬,卑宋也。((p 1030)(09170101))

我的粗译:

我们襄公十七年春,宋国的庄朝带兵讨伐陈国,因为陈国将领司徒卬轻视宋人,竟被宋人杀了。

《襄十七年经》:

宋-华臣出奔陈。((p 1030)(09170006))

《襄十七年传》:

宋-华阅卒,华臣弱皋比之室,使贼杀其宰华吴,贼六人以铍杀诸盧门-合左师之后。左师惧,曰:“老夫无罪。”贼曰:“皋比私有讨于吴。”遂幽其妻,曰:“畀余而大璧。”宋公闻之,曰:“臣也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乱宋国之政,必逐之。”左师曰:“臣也,亦卿也。大臣不顺,国之耻也。不如盖之。”乃舍之。左师为己短策,苟过华臣之门,必骋。((p 1031)(09170501))

我的粗译:

宋国的右师华阅去世,华家另一支的家长、华阅的弟弟司徒华臣认为哥哥的继承人华皋比软弱可欺,就派贼人去杀华皋比家的大管家华吴,六个贼人用铍把华吴杀死在盧门-合左师(向戌)家的后边,向戌很害怕,出来对这些贼人说:“老夫无罪。”贼人骗他说:“这是‘皋比’自家要找‘吴’算账。”然后华臣还让这些贼人把华吴的老婆抓了来,对她说:“把你家的大璧给我。”当时宋国的国君宋平公听说此事后说:“这个‘臣’不单在他们宗族内闹事,还扰乱了整个宋国的朝政,一定要把他赶走。”可是吓破胆的向戌说:“‘臣(指华臣,臣下在主上面前提到其他臣下时单称名,包括自己的父亲)’已经是卿了,大臣闹事,是我们宋国的耻辱,还是别宣扬的好。”于是宋平公就放下了此事。过后,向戌还替自己预备了一条短鞭子藏在袖口里,坐车经过华臣家门口的时候,拿出来抽马,让马快跑。

一些补充:

这里的华吴也可以说是“怀璧其罪”了,华臣一心惦着的其实是华吴家的大璧。不过严格说来,华吴并没有“君子”即贵族的身份,应该属于“小人”,他在家里保存大璧,在当时恐怕还是僭越了,这就给了华臣借口。

《襄十七年传》:

十一月甲午,国人逐瘈狗。瘈狗入于华臣氏,国人从之。华臣惧,遂奔陈。((p 1032)(09170502))

我的粗译:

到这年十一月甲午这天,城内的各家在追一条疯狗,疯狗跑进了华臣家,那些人跟着追进去。却把华臣吓坏了,于是华臣出逃去了陈国。

————————————————————

《襄十七年传》:

宋-皇国父为大宰,为平公筑台,妨于农收。子罕请俟(sì)农功之毕,公弗许。筑者讴(ōu)曰:“泽门之皙(xī),实兴我役。邑中之黔(qián),实慰我心。”子罕闻之,亲执扑,以行筑者,而抶(chì)其不勉者,曰:“吾侪(chái)小人皆有阖庐以辟(bì)燥湿寒暑。今君为一台,而不速成,何以为役?”讴者乃止。或问其故。子罕曰:“宋国区区,而有诅(zǔ)有祝,祸之本也。”((p 1032)(09170601))

我的粗译:

宋国的皇国父担任大宰,负责为宋平公修筑一个台,正赶上农忙,子罕请求等农活忙完了再修,可宋平公不答应。于是那些打夯的人就在夯歌里唱道:“泽门那个小白脸(指皇国父)啊,老给我们找事干。城里那个黑炭头(指子罕),才和我们一条心。”这样一唱,子罕就坐不住了,亲自拎了个鞭子去监工,谁不好好干就抽谁。他还对那些干活的人说:“我们这些‘小人’都有自己的茅屋遮风避雨,国君要筑个台,你们还不快筑,你们还想不想干了?”话说到这个份上,干活的人也就不再唱那些发牢骚的歌,很快就把台筑好了。事后有人问到子罕,子罕回答说:“我们这么一个小国,要是还拉一派打一派,那就等着倒霉吧。”

————————————————————

《襄二十八年传》:

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今兹宋、郑其饥乎?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以有时菑,阴不堪阳。蛇乘(chéng)龙。龙,宋、郑之星也。宋、郑必饥。玄枵,虚中也。枵,秏名也。土虚而民耗,不饥何为?”((p 1140)(09280101))

我的粗译:

我们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我国负责卜筮的梓慎宣布说:“今年宋国和郑国恐怕会闹饥荒,今年岁星应该在星纪那一段,却跑到了玄枵那一段,这就会有节令错乱的灾祸,让阴气抗不过阳气。现在的天象是蛇乘(chéng)龙。龙是宋、郑之星。所以宋和郑必有饥荒。玄枵的中间是虚宿,枵又是秏的意思,土虚而民耗,不发生饥荒还能怎样?”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

岁即岁星,亦即木星。木星公转周期为十一又百分之八六年,而古人(《三统历》以前)则误以为十二年。既误以为十二年,因分周天为十二次。次者,日月所会之处。日月每年十二会,因分十二次,与十二宫相当,每次三十度(周天三百六十度)。中国古天文家,初则以岁星纪年,而又以十二支配之,十二支又谓之太岁,不知岁星公转不足十二年,而十二支则固定不变。又以十二支配十二次,则其与客观天象宜其不合。十二次之次序为:降娄、大梁、实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星纪、玄枵、娵訾。据梓慎推算,此年之岁星应在星纪,而观察所得,实在玄枵。淫者,过也。故云“淫于玄枵”。星纪与黄道十二宫之摩羯宫相当,在二十八宿中为斗宿与牛宿。在十二支中为丑。玄枵则与黄道十二宫之宝瓶宫相当,在二十八宿中为女、虚、危三宿,在十二支中为子。若岁星公转以古人十二年一周天(绕太阳一周)计之,与实际木星速度相较,每一周天岁星超过百分之十四,则七周(八十四年)之后,超过百分之九十八年,约等于一次。《三统历》作者始察觉其差误,谓一百四十四年,岁星行天一百四十五次,误差仍不小。祖冲之《历议》谓岁星行天七匝,辄超一位,仅不足百分之二,则较密矣。岁星纪年,不能与天象相合,故自东汉-顺帝以后即废而不行。

至于二十八宿是怎么回事,见下图(王力先生《古代汉语》所附天文图):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襄二十九年传》:

郑-子展卒,子皮即位。于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钟,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宋-司城子罕闻之,曰:“邻于善,民之望也。”宋亦饥,请于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贷而不书,为大夫之无者贷。宋无饥人。叔向闻之,曰:“郑之罕,宋之乐,其后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国乎!民之归也。施而不德,乐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p 1157)(09290701))

我的粗译:

郑国的子展死后,接替他家长之位的是子皮,当时郑国正闹饥荒,麦子还没下来,老百姓很困难。于是子皮假称是子展的命令,给每户“民”发一钟粟,这样就得到了郑国“民”的拥护。因此,他们罕氏家后来能经常担任郑国的上卿,执掌国政。宋国执政的司城子罕听说此事以后,评论说:“只要朝善的方向努力,就能得到‘民’的拥护。”不久宋国也发生了饥荒,子罕请示了宋平公,一方面拿出公家的粟借给“民”,另一方面让所有的大夫也拿出自家的粟借给“民”,他自己的司城氏家虽说是借出了粟,但都不写下是谁借走了,而且还替那些家里没多少粟的大夫借粟给“民”,这样一来,宋国就没有人饿坏了。晋国的叔向听说此事后评论说:“郑国的罕家,宋国的乐家,将来一定能长久。这两家还都有人会执掌国政,因为他们得到了‘民’的拥护。乐氏家虽然施惠于人却不以恩人自居,做得更好,他们家看来能和宋国一样长久。”

一些补充:

郑国的子罕家以“罕”为“氏”,但宋国的司城子罕(乐喜)家却并非以“罕”为“氏”,据《左传》中提到的,他们家有两个“氏”,先有的一个“氏”是“乐”,后来“乐”家有不止一人当上宋国的卿,势力很大,所以又分出了新的“氏”族,包括他们家的司城氏。

之上这两段《左传》我在上面关于西宫之乱的一个帖子中已经介绍过,但在那里这是关于“子展当国”一事叙述的组成部分,重点在预测郑国的子罕(子展的父亲)家(罕氏)后来的发展前景;而这里则是关于“乐喜为政”一事叙述的组成部分,重点在预测宋国的司城子罕(乐喜)家后来的发展前景。

由于《左传》最初是叙事本末的形式,所以同一内容在不同事件的叙述中重复出现是很自然的,只不过其中重复的段落都被后来的“依经分传”者合并删除了。

通宝推:逐日夸父,履虎尾,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