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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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节选自张起淮的搜狐自媒体
这20份的证据线索有关湖北大厦8915房间紧邻的房间是8517,在这一间房间的走廊上装有监控器,如果调取这个监控器的当天录像视频就可以清楚的反应出两个问题。第一,被害人进入该8915房间时,是否愿意是否自愿;第二,被害人走出该房间时,是否行走困难,或被别人强行驱赶;第三,被害人的面部是否有伤,伤情如何?对于伤情问题是本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客观证据,由于这个被害人在本案中定性的重要依据是被害人在事发后两天的去医院作的一个人体检查,这个伤情检查的结果列明她面部有伤,但伤的形成时间和伤的形成原因,由于间隔48小时是没有最终的科学结论的。那么如果调取了这样的证据,岂不就能够知道最重要的,是否违背其本人意愿进入这个房间以及挨打受伤。第二,这个录像可以反映当时8915房间内,被告人李某某接过电话没有,接听电话出了房间没有。出过几次房间?并且在法庭的第二次开庭审理时,有多人在外面走廊,里面发生关系时只是一个或者两个人,那么大家都能证明彼此跟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又在里面射了精的说法是非常站不住的。二审开庭时有人说他们在外面抽烟聊天,李某某在接电话,这是非常重要的线索。第三,关于进入湖北大厦前的录像,即监控器有拍到。第四,在北医三院进门,出门、挂号、门诊、有没有伤?什么伤?谁去的?几个人去的?在京华医院检什么伤?怎么去的?在金鼎轩以及金鼎轩旁边的肯德基,被害人是去洗手间还是其他事情,愿不愿意?她主动追上车,追逐被告最后一个上车。连续跟随七个小时,这些录像都能反映,这些客观证据警方曾经调取过,说只有电梯里跟走廊里出来的一部分,是不全面的,就我们所掌握的基本技术和湖北大厦的有关设备,视频是同步进行录像的。所以对于这种有取舍的,移花接木拼凑出来的所谓的定罪证据,是不完全的,这样的判决不能做到心服口服,我们是否上诉,我们会根据法律的法定程序坚持一步一步走下去。
因为刑诉法的规定,除了司法机关,可以去通过侦查和其他调查手段调取证据,其他辩护人只能提供证据线索。否则证据来源是不合法的。
看来刑事诉讼法的这个只有司法机关可以调取证据的规定不合理,要修改,完全可以规定相关律师也可以调取证据,但如果律师提供虚假证据的话,对律师进行重判,即在确定司法机关以外的主体以外调取证据的法制约束以后允许其他主体进行证据的调取,防止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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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概念里,客观证据等于物证,这是不对的。 9 夕曦 字1035 2013-12-10 17:19:48
🙂按你你的说法就没有冤案了。 czm1968 字347 2013-12-10 18:27:07
🙂我从来没有否定没有冤案,请不要替我做结论! 3 夕曦 字492 2013-12-10 18:52:40
🙂二审辩护律师张起淮:调取监控证据的要求被中院否决
🙂教主,那个酒吧的名字现在知道吗? 1 天煞穆珏 字307 2013-12-09 01:20:21
🙂酒吧的名字叫做夜半酒吧 思想的行者 字214 2013-12-09 06:00:46
🙂好像是这个 电子赵括 字68 2013-12-09 01:39:44
🙂和身边的人聊天,没有人觉得这个判决合理 1 acton 字139 2013-12-07 15: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