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认为中国穆斯林应该思考的一些问题 -- 直面人生
龙空网友有心收集了改开以来汉少冲突典型案件的政府处理,体现出很多民族冲突特征,尤其是畸形的民族政策下,本来普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被有心人利用民族问题施压后,政府就按照当时民族政策处理之后变成更深层次的民族矛盾,或者说更待民族特征。
我在这里大声说一句,民族区别对待,民族优待就是民族冲突的典型特征和罪恶之源。
1980年8月2日 新疆高旭事件
一九八O年八月二日,军区汽车11团6连在新藏公路执行任务途中,违犯群众纪律,误将叶城普沙牧场的两头牦牛当作野牦牛打死。叶城公路总段204道班在牧场工人的请求下,设置了路障,帮助拦敲车辆。当6连车辆行至道班附近时,道班工人手持铁铣、石头,涌向汽车,争夺方向盘,砸坏了汽车门窗玻璃。在情况不明的混乱之中,战土高旭开枪打死了维吾尔族工人阿皮孜阿不都拉。
后经军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上报中央、中央军委同意,判处高旭死刑。九月十五日,军区军事法院在南疆军区机关礼堂开庭审判时,由于当时南疆地区社会上不安定因素的影响,酿成了疏勒县、喀什市两三千名汉族群众冲击法庭,抢走犯人的“高旭事件”。
----这叙述各种恶心
2009年6月26日 韶关肖建华
旭日玩具厂群体斗殴事件
2009年5月,旭日玩具厂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招收了800名农民工。其后厂内出现多宗抢劫和强奸案,有汉族工人认为是维吾尔族工人所为。6月26日凌晨2时,玩具厂汉族和维族工人之间发生械斗,参与工人达数百人,当局出动400名武警和民警,凌晨4点事态得以平息,事件当场造成120人受伤(其中新疆籍81人,本地39人),其中2名新疆籍维吾尔族员工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10月10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此案相关人员作出一审判决。韶关市中院判决参与斗殴者中情节恶劣的肖建华、许其琪、蒋景、廖谱生、沈文庆5人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肖建华死刑,许其琪无期徒刑,其余3人有期徒刑7至8年不等。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包括维汉两族在内的6名参与斗殴者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5至7年不等。
2012年12月3日 16万切糕事件
2008年12月1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破获一起贩卖玛仁糖为名义,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团伙,成员三十四人[2]。
2012年1月,海南省海口市网友街头遭遇“切糕党”,出现强卖强买事件。有人怀疑其中添加了水银[3]。
岳阳“天价切糕”事件
2012年12月3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消息:“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核桃仁糖果约16万。加损坏的摩托车和受伤人员共计20万。”
当天,官方删除了微博,称该微博系操作失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赔偿款应为15.2万元,分为4项[10]:
人员受伤及补偿情况:伤者阿雷,轻微伤,全休6天,后段医药费400元;伤者斯迪克,轻微伤,全休15天,后段医药费700元
物品损失及补偿情况:损坏核桃仁糖果(即玛仁糖)5520斤,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为96600元
摩托车和工具损失及补偿情况:损坏摩托车16台(于长沙购买的报废车),共6825元
16名新疆籍商贩返程路费、误工费、伤者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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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反感你这样的帖子 19 jent 字787 2014-03-16 16:31:12
🙂del 明雪积 字0 2014-05-09 09:50:08
🙂现在必须给整个穆斯林群体强大的压力 2 aaa313 字418 2014-03-18 07:25:07
🙂你不能用这些完全回避民族冲突文化冲突,尤其在带病的政策下
🙂好吧。这些都是你要表达的信息,但是问题在哪里呢? 2 jent 字2123 2014-03-17 08:22:09
🙂难道不是民族问题么? 王不留行 字68 2014-03-17 23:19:27
🙂太显而易见的政策性民族偏袒你看不出来? 白浪滔天 字16 2014-03-17 09:02:02
🙂当把你的描述中的关于民族的信息去掉后,我看不出什么问题 jent 字490 2014-03-17 09: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