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近看到的笑话之三 -- 钛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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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KTV要支付点歌费,比如电视剧采用歌曲。
但对受人是个人的,不应该采取这种保护。比如,有人花钱买了个正版专辑,将歌曲共享,只要不用于商业用途,不应该叽歪。
还有软件行业,谁会花上千元买个正版W7,不要怪人家盗版你。
我觉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是类似于暴风影音的模式,电视台采购电视剧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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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也罢了 4 看得真过瘾 字106 2014-05-16 07:24:11
🙂我反对这种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妈的,看个电影,听个歌,还 5 2313234454dfsd 字87 2014-05-18 01:02:52
🙂关键是定价怎么定?艺术家肯定是要保护的,受众也要保护 夜月空山 字132 2014-05-18 23:43:36
🙂产权保护,主要应该针对商业行为,而不是普通大众。
🙂对啊,但最后往往代价给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去了 夜月空山 字0 2014-05-19 02:43:08
🙂补充:迷途知返 22 钛豌豆 字271 2014-05-15 21:44:50
🙂其实Kimchi也来自汉语“渍菜”,呵呵 夜月空山 字0 2014-05-18 23:44:14
🙂这么说首尔知返也是可能的? 8 光年 字54 2014-05-15 22: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