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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4:韩厥——成霸安彊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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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4附:鄢陵之战6/6

《襄二年经》:

楚杀其大夫公子申。((p 0919)(09020010))(079)

《襄二年传》:

楚-公子申为右司马,多受小国之赂,以偪(逼)子重、子辛。楚人杀之,故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申”。((p 0923)(09020801))(079)

我的粗译:

三年以后,我们的襄公二年(公元前五七一年,周灵王元年,晋悼公三年,楚共王二十年),楚国的公子申当上了右司马,他大量收受小国的财物,并借此排挤位在其上的令尹子重(公子婴齐)和司马子辛(公子壬夫,子反之弟,前为右尹,此时当继子反为司马),结果楚人杀了他。所以《春秋经》上写“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襄十三年经》:

秋九月庚辰,楚子-審卒。((p 0998)(09130003))(079)

《襄十三年传》:

楚子疾,告大夫曰:“不穀不德,少主社稷,生十年而丧先君,未及习师保之教训而應(应)受多福,是以不德,而亡师于鄢;以辱社稷,为大夫忧,其弘多矣。若以大夫之灵,获保首领以殁于地,唯是春秋窀穸之事、所以从先君于祢庙者,请为‘灵’若‘厉’。大夫择焉!”莫对。及五命,乃许。((p 1000)(09130401))(079)

秋,楚共王卒。子囊谋谥。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大夫从之。((p 1002)(09130402))(079)

我的粗译:

又过了十一年,我们的襄公十三年(公元前五六〇年,周灵王十二年,晋悼公十四年,楚共王三十一年),楚共王得了病,于是他告诉大夫们说:“不穀没有德行,年纪很小就开始主持社稷。那会生下来才十个年头,先君就离我而去,还没来得及好好接受师保之教训就享受到巨大的福分,因为德行不够,在‘鄢’那里让我们的军队被歼灭,成为社稷的耻辱,也成为各位大夫的负担,我享受到的福分太多了。要是托各位大夫的福,我能安稳地死在家中,完整地葬入地下,那么以后安葬和祭祀时,跟从先君进入祢庙时,我的牌位上就写‘灵’或者‘厉’吧。请各位大夫选一个!”

那些大夫们都不搭腔,直到楚共王请求了五次之后,才应许了他。

到这年秋天,楚共王去世了,令尹子囊(公子贞)召集大夫们讨论给他上什么谥号,大夫们说:“君有命矣。(主上已经有了指示。)”但子囊告诉他们:“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主上告诉你们要“共”(恭敬,双关),为什么要贬低他呢?赫赫楚国,我们主上君临其上,征服了蛮夷,远征到南海,让他们归顺诸夏,而且能明白自己的过错,这不就是“共”吗?请就谥我们的主上为“共”吧!)”

那些大夫们听从了子囊(公子贞)的意见。

一些补充:

楚子-審就是楚共王,大约享年四十岁。杨伯峻先生注“秋九月庚辰”为“十四日”。

杨伯峻先生注“楚子-審卒”曰:

杜《注》:“共王也。”《国语楚语上》:“庄王使士亹傅太子箴。”韦《注》:“箴,恭王名。”但《春秋》及《史记》皆作“審”。審与箴古音同韵。

杨伯峻先生注“生十年而丧先君,未及习师保之教训而應受多福”曰:

先君,共王之父庄王。《礼记文王世子》谓:“三王教世子,大傅在前,少傅在后;入则有保,出则有师,是以教喻而德成也。”古官制有太子太师、少师,大傅、少傅,太保、少保诸官以教导太子。师保即统指此类官,亦可泛称师傅、保傅。楚庄王曾使士亹教导共王,见《楚语上》,但此时共王年幼,未必真能习学古礼古训,故自云未及习教训。朱彬《经礼考证》谓“應读为膺”,是也。膺受同义词连用。多福指君王之位。

《楚语上》1:

莊王使士亹傅太子箴,辭曰:“臣不才,無能益焉。”曰:“賴子之善善之也。”對曰:“夫善在太子,太子欲善,善人將至;若不欲善,善則不用。故堯有丹朱,舜有商均,啟有五觀,湯有太甲,文王有管、蔡。是五王者,皆有元德也,而有奸子。夫豈不欲其善,不能故也。若民煩,可教訓。蠻、夷、戎、狄,其不賓也久矣,中國所不能用也。”王卒使傅之。

問于申叔時,叔時曰:“教之《春秋》,而為之聳善而抑惡焉,以戒勸其心;教之《世》,而為之昭明德而廢幽昏焉,以休懼其動;教之《詩》,而為之導廣顯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禮,使知上下之則;教之樂,以疏其穢而鎮其浮;教之《令》,使訪物官;教之《語》,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務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廢興者而戒懼焉;教之《訓典》,使知族類,行比義焉。”

“若是而不從,動而不悛,則文詠物以行之,求賢良以翼之。悛而不攝,則身勤之,多訓典以納之,務慎惇篤以固之。攝而不徹,則明施舍以導之忠,明久長以導之信,明度量以導之義,明等級以導之禮,明恭儉以導之孝,明敬戒以導之事,明慈愛以導之仁,明昭利以導之文,明除害以導之武,明精意以導之罰,明正德以導之賞,明齊肅以耀之臨。若是而不濟,不可為也。”

“且誦詩以輔相之,威儀以先後之,體貌以左右之,明行以宣翼之,制節義以動行之,恭敬以臨監之,勤勉以勸之,孝順以納之,忠信以發之,德音以揚之,教備而不從者,非人也。其可興乎!夫子踐位則退,自退則敬,否則赧。”

杨伯峻先生注“唯是春秋窀穸之事、所以从先君于祢庙者”曰:

“唯是”至此作一逗读,意谓死后议谥。诸侯死后,有月祭,有四时之祭等,春秋指祭祀,窀穸指安葬。据《礼记祭法》,诸侯立五庙,即考庙(父庙)、王考庙(祖父庙)、皇考庙(曾祖庙)、显考庙(高祖庙)、祖考庙(始封祖之庙)。祢音猕猴之猕,《说文》:“亲庙也。”《礼记曲礼下》谓“生曰父,死曰考”。死后其主入庙谓之考庙,亦谓之祢庙。如楚共王在,其父庄王之庙为祢庙。共王死,其子康王即位,楚共王之庙便为祢庙,庄王之庙便为王考庙,此即是“从先君于祢庙”。以此上升,高祖主便依昭穆之次藏于始祖庙中。

杨伯峻先生注“请为‘灵’若‘厉’”曰:

谥号之起约在西周中叶以后。灵或厉皆恶谥。杜《注》:“欲受恶谥以归先君也。乱而不损曰灵,戮杀不辜曰厉。”若,或也。《白虎通谥篇》云:“所以临葬而谥之何?因众会欲显扬之也。”《楚语上》叙此事亦云:“及葬,子囊议谥。”《礼记檀弓下》亦谓“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于君”云云,则知葬前便议谥。《孔子家语》谓“既死而议谥,谥定而卜葬,既葬而立庙”,仅得其大略。楚共谓“所以从先君于祢庙者”即指议谥而言。

《黄河流域的青铜文明》p101:“迄今所知的先秦失蜡法重器,以楚共王熊审铜盏的铸造年代为最早,为公元前552年或稍后(华觉明,萧惠芳. 2005. 楚王盂——已知中国最早的失蜡铸件兼论示模法及其工艺演变. 见:青铜文明研究第4辑. 安徽:黄山书社出版社);……”

下面是另一件采用失蜡法制作的铜盏,也是楚国的,非常精美,图片出自清苦老财《谈谈商周及春秋战国青铜器欣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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