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做个投票,认为成都的别车女司机该打或不该打的都来投下票 -- 芷蘅
只是普通的交通违法而以,不用上岗上线了。
违反交通法规的事,天天都在上演,主要是国人交通安全意识淡漠导致,说白了就是中国汽车和公路发展的超常规速度,及安全教育的滞后导致的。交通法规对于这种行为是有标准的,即一方违法,另一方也不得追逐,否则也是违法。因此,两个司机在停车前都违反了交通法规。如果一定要上岗上线到危害公共安全的话,停车前,两者都是在危害公共安全,而不是说只是其中某一个,在我看来,如果一定要套危害公共安全的话,打人司机在停车前更象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为他的行为是故意行为。从视频上看,他在追逐后,有急刹慢行的动作,可以理解为故意别车。这种行为性质在我看来远比非故意的并线变道要严重。
至于别停被打司机的车后的视频我也看了,没有口角,直接暴力,而且暴力程度非常高(大家可以去看看那段视频,网上有),这明显超过一般人的行为程度,通常这种事后都不过是骂架,然后等交警处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属于双方交通违法的范畴了,但打人司机的行为远远超出了这个限度,明显过度使用暴力,个人认为己经是是刑事犯罪了。此时,被打司机完全没有主动动手,更不要说,打人司机对围观人员的持械伤害的行为了。围观人群没有主动侵犯,而只是阻止他离开,等待警察到场处理。此时打人者对阻止及报警人员的,持械伤害,则完全和前面的交通事故没有一点关系了。报复的边都扯不上,只能说是故意伤害他人的刑事违法了。
当然,被打的司机有过错,交通违法了,但这并不能成为认同打人司机后面的暴力犯罪理由。自己也应该反思一下,平时真的自己就没有交通违法过吗?故意的或非故意的,对普通交通违法喊打喊杀,一时嘴吧痛快了,心里爽了,因为一时喜好,去纵容暴力,对社会共识和秩序建立的负面影响可是完全不容忽视的。
所以,我们对于被打司机的交通违法不能纵容。更不允许纵容暴力犯罪。
至于,打人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的舆论大逆转,利用大家对交通违法的怨气来夹持民意,对暴力犯罪进行回护,这种操纵舆论的行为,大家不觉得很熟悉吗?这不是以前下大棋的战略战术手段的商业化吗!别被忽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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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着我的脸说“你们”怎么样 皮儿 字43 2015-05-12 03:20:27
🙂一件事情交易两个流氓,不是大好事吗? 1 大胖子 字0 2015-05-06 20:53:08
🙂你说的对。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大还是寻衅报复罪大? 1 懒虫123 字41 2015-05-06 19:59:06
🙂被打的算不上危害公共安全
🙂你这种帖子还有花? 1 maoxin321 字159 2015-05-09 20:55:32
🙂这和稀泥的水平。。。 1 大胖子 字0 2015-05-07 04:46:49
🙂AAA++++++ 5 dajiao 字27 2015-05-06 18:50:33
🙂单论本次事件 sywyang 字98 2015-05-06 18: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