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人文主义谈话录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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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57-David Mitchell:肥皂箱演讲精选十一条

1,论容光焕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6c7el1E11o&index=6&list=PL865204245E056F8C

大家好。你们可能觉得这张照片上的我容光焕发,因为这正是这张照片的吸引力,也是我今天的切入点。

为了在你们眼中显得容光焕发,我所需要做的就仅仅是从衣橱里拿出一套我希望让别人认为我容光焕发的时候专门穿的晚礼服。我完全不需要操心,不需要东挑西选。只需要遵循几条最基本的男士着装原则,转眼之间我看上去就容光焕发了。这一点非常令我感到宽心。

女性在这方面面临着非常不公平的处境。假如她们希望自己看上去容光焕发,就不得不考虑服装、首饰、配饰以及其他在场女性是否会与自己撞衫等等问题。而我们男性却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同一处公共场合,毫不在意同样在场的其他几百名男性与我们的穿着一模一样,因为我们看上去全都是一副多少花费了一点精力的样子。

如今令我担心的是,有极个别男性正在剥夺男性群体的这一天然优势。那些英俊潇洒的男性们,那些一心想要“表达自我”的男性们。他们打算看上去容光焕发的时候什么都愿意穿,除了黑西服与领结以外。愚不可及的白痴们!礼服与领结是社会规范赐予男性的礼物!礼服套装根本不需要耗费脑力,而且能让每一位男性看上去尽可能的好看。为什么有人竟然要将礼服套装弃若敝履呢?难道你认为着装规范只适用于芸芸大众吗?难道你的个性当真就如此硕大活跃,无法忍受着装规范的制约吗?“我才不管别人怎么说呢!我要穿一件缀着闪光片的大翻领衬衫,扎一条细领带。或者也可以扎一条普通领带,但是颜色一定要是葬礼款式的深黑色。”这种人当真去参加葬礼的时候,恐怕会脚踩拖鞋,身穿标有“好走不送”的T恤衫。

无论这些人有着怎样扭曲的动机,天可怜见求求你们给其他男性留一条活路吧!假如这些所谓的型男们继续放任自己的个性恣意膨胀,那么男性的着装规范就将会土崩瓦解,每一位男性都将不得不用心考虑自己的着装搭配,就像可怜的女性一样,不得不行使我们的判断力。总体而言,男性不用将自己打扮得像女性一样好看,我们应当牢牢抓住这点优势。女性不得不借助化妆品、肉毒杆菌毒素以及整形手术,她们在美容与服饰方面付出的努力简直令人心惊肉跳。假如我们男性——哪怕只是男性当中的一小撮异类——放弃了礼服与领结,这也将会是我们的下场。尤其是我,我的着装品味差得一塌糊涂,我根本不会搭配服装。如果我是警察,我肯定不会申请当便衣。所以我在这里要向所有的型男们大声呼吁:发发慈悲,扎个领结吧!

对于其他男性,我想说的是:千万别让那些英俊潇洒的混账们把我们的好事搅黄了!这些麻烦全都是英俊潇洒的家伙们搞出来的,他们根本不介意男性像女性那样因为外表而遭到严苛的评价,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肯定有优势。不要害怕!相貌平庸的丑男永远是大多数!好看的俊男在我们面前必然寡不敌众。我们应当群策群力地打倒俊男与型男。这样做很容易,因为他们都是些病秧子。

2,论恭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akx7XC6eg0

几周之前的一期节目中,我通过抱怨自己缺乏送花的能力毁掉了各位观众三分钟的时间。那之后我又进一步地思考了一下,并且得出了结论:我的情绪甚至比我之前意识到的程度还要压抑。这一刻我感到非常愉悦。

此外我还意识到,除了不会送花以外,我还没有成功恭维别人的能力。这话也不太对,我能说出很多恭维的言语:“接得好!”“这个坑挖得真不错!”“你这张牌打得很有专家风范。”这些恭维的应用场合并不太多,但是万一有必要,这些恭维肯定会流畅地从我的舌尖蹦下来。

但是我无法成功地恭维其他人的外貌。“你今天看上去真不错。”就是这样一句简单的客套话,我却说不出来。想一想这句话的隐含前提吧:我一直在审视你的外貌,我认为你今天的外貌高于平日的标准,我认为我有资格进行这样的评断。这三条隐含前提当中的任何一条都令我感到尴尬无比,结合在一起之后,它们简直具有中子弹一般的杀伤力。

我表现礼貌的方式是竭尽全力避免粗鲁,我觉得闭嘴比说话更能实现这一目的。我并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痴。我也理解这种表述只是低层次交际行为的一部分,通过没有威胁性的方式表明一切男性在一切时候都对于一切女性抱有一定程度上的爱慕之情,与此同时一切女性在一切时候都会觉得一切男性有些烦人。“你们这些女人啊!”我们说;“你们这些男人啊!”她们答道。

但是,我这样一个特定的男性告诉一个特定的女性她很好看的时候,究竟会发生什么呢?我们应当对每一位女性都这么说吗?这么说的时候应当不考虑她们的实际外貌吗?这样做也未尝不可,只是全无意义。那倒还不如用其他全无意义的客套话来替代一下,例如“你好”。

难道说恭维的重点在于体现女性为了维护外貌而作出的努力吗?一切对于努力的恭维都可以总结成为一句话:“鉴于你的先天条件这么差,一定克服了许多困难才走到今天这一步,太不容易了。”又或者说仅仅就是为了承认某一位女性的吸引力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沉默无疑会凸显未曾遭到恭维的女性的吸引力欠缺。这样做肯定不好吧。我们不会直截了当地将穷人称作穷人,或者将蠢人称作蠢人,那么为什么就可以通过闭口不言将丑人称作丑人呢?

此外,如果同时面对两到三名女性,又该怎么办呢?虽然人们都说美丽是主观的,但是平心而论其实也并没有那么主观。生活中存在着很多衡量美丽程度的指导标准,而且我们全都知道这些标准是什么。因此这三位女性大概很清楚彼此之间的吸引力高低排序,我也知道,而且她们也知道我知道。那么我该怎么办呢?我应该按照我们全都知悉的等级排序进行程度不一的恭维吗?“安娜,你看上去美极了。布琳达,你看上去完全可以接受。克莱拉,你也来了啊。”不,肯定不行。那么我是否可以仅仅恭维安娜与布琳达,并且用沉默来迎接歪肩驼背的克莱拉呢?还是一视同仁地恭维她们三个,让她们知道我的恭维只是言不由衷的空话呢?那样的话我肯定会遭受三重尴尬的暴击并且不得不跳河而死。

在我看来,最简洁也是最优雅的解决方案就是随身带一面小镜子。如果我遇到了一位希望我能评价一下她的外貌的女性,我就可以掏出镜子,说道:“见到你真好,你看上去就像镜子里这样。”

3,论礼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TBBKmBtdEM

关于赠送礼物的问题在于,这一行为的背后主要有两大理由,可是这两个理由之间却隔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假如我在你的生日送你一件礼物、你也在我的生日礼尚往来的做法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我们各自生活当中希望拥有的物品的数量,那么这种做法的效率简直低下得令人发指。总体而言,我远远比你更清楚我的生活当中缺少哪些我想要的物品。尽管偶尔你也会碰上礼品界的圣杯,送给我一件“我从没想过要买这个可是现在我爱死它了”的礼物,但是每一件这样的礼物都会被至少一打不合身的运动服或者又一套《接骨师的女儿》所抵消。这种做法所体现的经济模式并不可行。我曾经在一处温泉领到过几张男性美容代金券。当我拆开信封发现内容物的时候很是哑口无言。诚然,假如他们在信封里放置一把百元钞票的碎片,我的心情恐怕会更郁闷,但是代金券与不合适的礼物其实起到了相同的效果。

“不是啊,”假如你决定迎合一下我为了制造喜剧效果而刻意营造的鸡贼性格,肯定会这样争辩,“这当然不是赠送礼物的目的——送礼的目的是告诉别人我们记得他们,我们关心他们,愿意为他们带来快乐,并且还足够了解他们,以至于可以进行尝试。就算我们的尝试失败了,进行尝试的行为本身依旧弥足珍贵。你想让我们怎么样?在圣诞节当天交换银行存款余额信息吗?”

当然不。我理解礼轻情意重的含义。我也理解,当你在水石居书店的过道上来回踱步半天之后,因为担心选择其他礼物会让你看上去好像是在犯浑,最终还是要放弃情意层面的考量,干脆再买一本《接骨师的女儿》,好让收礼者心安理得地将其搁置起来看也不看,就像其他人一样。但是假如这才是送礼行为的机制,那么为什么还有人会打电话询问你打算要什么呢?尤其他们还是你的熟人、密友甚至家人,他们大概觉得他们足够了解你,以至于可以向你承认他们对你的了解还不够彻底,所以不知道你最想要什么。这样一来第一套机制——用礼物来转移货币价值——就遭到了灾难性的逆转。假如你本人要为自己将要收到的礼物而操心,那么送礼的情意也就荡然无存了。收礼反而成为了你的负担,因为你要想一件你真心希望别人送给你的东西。所以你说需要先想一想。不可避免的是,当对方在一周之后再次打电话过来,而你却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到时候你肯定会感到惭愧。这么折腾简直就是发疯。

这就是我所谓的两大机制之间的鸿沟。如果礼物的货币价值是第一位的,那么最好的礼物无疑就是购物券。不是“男性美容”之类的垃圾购物券,而是真正有用的购物券——我指的是钞票。反过来说,假如情意才是第一位的,那么我们就不应当向朋友们推荐他们自己喜欢的书籍或者影碟,以防我们需要给他们送礼。“下一周我要去度假了。你最近看过什么我可能会喜欢的书籍吗?”“事实上我遇到了四本。你的生日是十月份对吧?到时候你就知道其中一本是什么了。但是在那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

如今亚马逊网站为我们提供了希望清单这一机制,让我们能继续伪装自己在礼品选择问题上耗费了精力,尽管事实上我只是在机械地点击你已经表明自己想要的东西,无论是什么。但是这个机制看上去很好用,因此我们或许应当更进一步,将一切你打算在未来购买的物品都加入在线清单,从你一直垂涎三尺并且一旦赢得彩票头奖就要请回家来的豪华跑车,到街角杂货店里的擦锅布与巧克力棒,大大小小都不遗漏。任何一个打算给你送礼的人只要在这张清单上找到与他们愿意支付的金额最接近的商品就行了。这张清单还能自动更新,因此你能在出门购物之前检查一番,并且欣慰地发现,“哦,那个和我在公司里吵了一架的家伙跟我和解了。他给我买了一箱洗涤剂,还有一套布克奖获奖小说精选。真是个好人啊。”

4,论背景知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jG9JcyLYbw&list=PL76D438C459F774CE&index=6&spfreload=10

在我这一行当中经常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都不愿意在电视节目当中添加并非所有观众都能理解的背景知识。我有一个朋友专门做少儿节目,他表示这个问题在他那边尤其严重。制片人特别害怕提到一切并非所有十二岁儿童都知道的内容。但是十二岁儿童知道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假如电视台拒绝教育他们,那么他们知道的东西肯定还要更少。

身为儿童本来就意味着整天都要听到自己不明白的单词、短语、理念以及背景知识。你要么根据语境推测出它们的意义,要么向别人询问,要么自己去查资料。但是如今的电视节目制作规程却想当然地认为,儿童一旦在节目中听到了自己不理解的内容,就会立刻任性地将电视关上。

就我本人来说,我第一次接触到普鲁斯特是通过观看飞天巨蟒剧团的喜剧,第一次接触到瓦格纳则是在兔八哥动画片里。如今我看到惨遭背叛的布伦希尔德的时候总会奇怪她为什么没有用胡萝卜将诺顿剑敲断。尽管如此,小时候的我依然很喜欢看兔八哥动画片。不过实话实说,这两者都没能激发我的进一步求知欲——我指的是普鲁斯特与瓦格纳,不是飞天巨蟒与兔八哥,后者的影碟我已经收集了好几箱了。

我的观点在于,观众们并不介意遇到新的背景知识,并且肯定不会怪罪向他们介绍相关内容的人,而是更倾向于埋怨自己的见识不足。无论广播从业者怎么想,大多数观众依然以无知为耻。我认为这可以算是最具有建设性的利用羞耻心的方式了。就算不考虑羞耻心,人们依然很喜欢新鲜内容。人类面对未解之谜的天然反应是着迷而不是反感。所以推理小说才有市场。所以最古老的叙事技巧才会是描写一个密封容器却不揭示里面的内容,从潘多拉到《迷失》无不如此。碰巧的是,制片人从来都不惮使用这两条背景知识。我们全都假定观众们熟知流行文化,知道《迷失》当中有一个秘舱,就好像从前的作家全都假定读者们熟知忒修斯养了一头牛头人一样——当然不是当宠物来养的,不过你知道我的意思。如果你不知道,也可以自己去查。

简而言之,当前的儿童享有前所未有的弥补知识缺陷的手段。如今的十二岁儿童一生下来就有网络的陪伴,谷歌、维基百科与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一切他们不知道的答案都能立刻查到。他们不害怕自己尚未掌握的知识。此外我也不认为,假如有人指出了他们的无知,他们就会厌恶地拂袖而去。所有的青少年都会在心里暗自承认自己的无知,也知道这是个问题。他们或许会排斥老师与家长的教诲,但是他们依然知道自己需要接受来自某些方面的教诲。每一位青春期少年的家长都知道,“知道吗,你还小呢”这句说辞能够最有效地刺激孩子做事情,儿童节目的制片人也应当足够自信地采用这种逆向心理学手段。

如今的儿童节目去青少年节目恰好反其道而行之。一屋子三十五六岁的男性挖空心思想要取悦他们心目中的儿童与青少年,不惜满脸堆笑装傻卖萌。他们的满腹盘算只能让最不酷的孩子们也对他们的节目敬而远之。

因为害怕冒犯观众,就不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无知,这种做法无异于否认了好奇心的力量。正是好奇心驱使着我们在法国与瑞士的交界处修建了超大型对撞机,只是为了看看机器启动以后究竟会发生什么。这股力量还意味着,假如一个十二岁小孩在周六早间的儿童节目里听说了这台超级对撞机,却不知道对撞机是什么,他或者她大概会赶紧上网搜索一下,而不是满脸厌恶地把电视关上。

5,论敬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mwrGCw1uY8&list=PL865204245E056F8C&index=4

我们这么多人的先祖都曾经有过死里逃生的经历,多么令人啧啧称奇啊!你的奶奶躲过了纳粹空军闪电战的轰炸,你的老奶奶在临行前的最后一分钟决定不去搭乘泰坦尼克号,你的老老奶奶则因为一时心情不好而拒绝了开膛手杰克支付的五先令嫖资。这些都是温暖心灵的故事,但是一点也不值得惊奇。我们的祖辈们肯定运气很好,所以他们才能幸存下来,所以今天才会有我们。

我的爷爷与姥爷在二战期间都是劳保用品行业的工人,我的很多朋友的爷爷与姥爷都是良心拒服兵役者。我曾经认为这是个巧合。后来我才逐渐意识到,拒绝上战场的人们从达尔文主义角度来看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并不算奇怪的是,你所遇到的人当中,恐怕没几个人的爷爷或者姥爷曾经夺取过德军盘踞的大桥。

二十世纪的人类历史充斥着席卷全球的瘟疫,中间还插入了两场世界大战。因此我们必然都是幸运者或者怯懦者的后代。倒不是说良心拒服兵役者都是懦夫,我觉得他们算是幸运者。他们之所以幸运,是因为他们所呈现出来的勇气并不会送掉他们的性命。另外他们当中大概也确实混杂着若干懦夫。

目前的老年人大都没有经历过战争。当然有些人还是经历过的,但是他们都已经很老了。英国的一战老兵如今只剩下了三个。2009年的八十岁老人在1945年的时候甚至还没有达到征兵年龄。今天的七十五岁老人要是告诉你,他不会为了像你这样没出息的东西上战场拼命,那么他说的肯定是实话:他当年肯定和像你这样没出息的东西一起躲在防空洞里。如今的倚老卖老之辈已经失去了战争这张王牌。

与维多利亚时代不同,我们的社会并不会想当然地尊老敬老。我们尊崇年轻人。直到十几年之前,我们还可以说,“虽然爷爷如今是个口眼歪斜的废人,但是当年毕竟打过纳粹,就像印第安纳.琼斯一样。”可是如今的老年人不仅让人越看越烦,不仅一天到晚骂骂咧咧的,不仅整天在快车道上慢腾腾地挪动,而且甚至都没有教训过希特勒!大英帝国毁在了他们手上,留给我们的只是一个二流国家。干得好爷爷!希望你喜欢养老院里的伙食!不过你肯定不会喜欢的。

真正的问题在于,尊崇年轻而非年长的我们这一代人变老之后会怎么样。我们甚至都无法保持目前的老年人所具有的坚韧自信——尽管这份信心总体偏右偏保守,并且从统计学上来说掺杂着不少种族主义观点。我们肯定会忙着向年轻人表示敬意。鉴于年青一代总会反叛年长一代的价值观,那时候的年轻人们恐怕会特别做作且刻意地对我们以礼相待。到时候我们大概会这样感叹:“如今的年轻人都是怎么回事啊?我像你们这么年轻的时候,早就把我这样的老头揍出翔来了。”

6,论黑帮电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IorjslBgJk

黑帮电影是怎么成为艺术门类的呢?别误会,我并不想问为什么会有人拍摄黑帮电影。我知道,黑帮很有趣,抢劫很好玩,中枪倒地的镜头能够立竿见影地提升电影质量,就像直升机爆炸一样。但是如今的黑帮电影当中出现了一个次级分类,这一类电影片长总不少于三小时,色调永远是棕黄色,所有角色的腔调都像脖子疼一样呜呜噜噜的。而且观众们非但没有向银幕投掷爆米花以示不满,齐声高呼“追车!追车!”,而且还一本正经地谈论电影情节。影评人总会用“系列”二字评论此类电影。而且奥斯卡奖往往会落到此类电影头上。

我理解为什么有人喜欢黑帮电影,尽管我总觉得很棒电影不合口味。就犯罪类型片而言,我更希望看到一位公爵在豪华庄园里遭到投毒谋杀。这也无所谓,无非是各花入各眼而已。但是这两种类型片的地位是平等的,谁也没有资格鄙视对方。至少我喜欢的居家类型犯罪片承认自己的目的就是娱乐公众,这一类电影将谜题摆在观众眼前,并且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让观众暂时忘却现实生活并且专心解谜。此外片中大概还会有若干喜剧情节。

但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涉及有组织犯罪题材的电影总是觉得自己有责任向观众们传授一些做人的道理,但是却极少当真讲得出什么道理。我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教父》系列:就因为有人拍了一部好看的黑帮电影,突然间黑手党们就霸占着银幕不挪窝了。但是在《教父》首映的第二年,《骗中骗》也上映了。为什么后来的电影人们没有试图复制这部电影呢?或许是因为《教父》太容易复制了。

假如我是电影制作者,看完《教父》之后会这样想:“太精彩了!找几把枪,煮几碗意面,撒两个肉丸上去,这样的电影我也能拍!”而看完《骗中骗》之后我则会想:“太精彩了!他们究竟怎么拍出这样一部电影的?要是我整天琢磨这个问题,恐怕就再也没胆量拍摄自己的电影了。”

话说至此,西部片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人类历史上如此狭窄的一个断片能发展成为独立的电影门类呢?言情片,惊悚片,还有西部片;关于爱的电影,关于死亡的电影,关于某个特定地理区域之内三十年间的各种琐事的电影。我们并没有拍摄过许多反映十九世纪初期英格兰北部工业化的电影,尽管这个题材的历史重要性远远更强。相反,我们却兴致勃勃地拍摄了一大堆手段拙劣的种族屠杀电影,其中还没有追车情节,只能骑马。

7,论聚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Lw5P2Yk4mo&index=16&list=PL76D438C459F774CE

我总觉得人们在餐厅共同用餐的景象很有些触动人心。一个个孤岛一样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共同完成这个必需但却又极度私密的行为,同时还意识到了同桌食客的存在,并且默认了其他各桌进行同样行为的陌生人的存在。同桌共食是拉近人际距离的手段。君主与臣下共餐或者领袖们分食面包的意象依然具有强大的力量。反过来说,犹大出卖耶稣的行径也因为发生在最后的晚餐之后不久而显得更加可鄙。一想到已经决心背主的犹大居然能够厚着脸皮将菜单上的菜品一道道吃将过去,一面听着耶稣颁布关于面包与葡萄酒的全新规则,一面还要捂住腰间装满三十个银币的钱包,后世的人们总会感到特别尖锐的惊骇与震怒。

之所以会这样,我认为是由于共同进餐象征着信任。让我们向彼此证明,无论我们有着怎样的差异,毕竟还都是需要摄入能量的动物。我们当中谁也不是能够仅仅凭借空气、电力或者讽刺挖苦就存活下来的高等生命体。我还认为,那些不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进食的人,那些不愿参加宴会的人,那些唯恐别人看见自己颈间围着餐巾、两颊沾着肉汁的人,恐怕在潜意识层面上想要施加社会控制:“我们超越了肉体的需求。”公开进食意味着承认肉体的需求,承认饥饿的力量与凡人的必死结局。“我死定了!”牙缝里塞着菠菜叶的女士兴高采烈地说道。“我也是!”胡子上沾着奶油的老爷爷欢快地应和着。整天只会啜饮矿泉水的超级名模根本就是否认人生本质的愚人。

因此聚餐能够通过彰显食客的肉身特质使食客们放下心防。我让你看到我在咀嚼时下巴会怎样水平地运动,你让我看到你怎样将一根咬不动的脆骨剔除出来,与此同时我们都要假装自己的行为毫无私密的性质。不过假如你能换一副视角,哪怕只有片刻,就会意识到这些行为无疑非常私密。向别人展示你喜欢什么食物,喜欢吃多少,喜欢怎样的烹饪方式,在家人、朋友以及陌生人的注视下将食物塞入面部的孔洞,用下颚将食物碾碎,然后再吞咽下去,为什么这些行为会被普遍当做可以接受的公共活动,而性行为与排泄行为就一定要在隐秘环境里进行呢?

或许这一点是由人体的构造决定的。我们的嘴部与眼睛的距离太近了。我们之所以不会因为嘴部的运动而感到尴尬,仅仅是因为难以有效地隐藏嘴部而已。假如人体的构造上下颠倒一番,我们完全有可能在五星大厕店里一面谈笑风生一面倾肠倒肚。假如有人突然感到一阵饥饿,则会悄然告退,找到最近的公共食所,溜进单间,解开裤带,急急忙忙地塞一根香蕉进去。

8,论恋尸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B_Yw-JAnuw

首先警告一句,今天的话题味道有些不对。倒是没有脏话之类的内容,但是非常露骨。如果你很喜欢此前关于维护单词拼写标准或者哀叹礼仪规范不复往昔之类的话题,那么最好现在就停止收看本期节目。还没走吗?很好。恋尸癖——别怪我没警告你。

一位喜剧演员曾经告诉我,如果他打算让观众们大呼过瘾,恋尸癖就是屡试不爽的禁忌话题。每当他谈起这种无人胆敢开口谈论的禁忌之爱——事实上百分之五十的当事者也的确再也无法开口了——那些将恋童癖、乱伦以及强奸视为陈年俗套、对于奥地利兽父约瑟夫.弗里茨已经丧失兴趣的观众们总会高度亢奋起来。

这一点着实有些奇怪。诚然,我们都认为与死尸性交的癖好在“诚征佳偶”之类的广告栏当中算不得好看——本来也没必要好看——但是就本质而言,恋尸癖难道不是毫无害处吗?与上述其他禁忌相比,恋尸癖行为当中毕竟没有受害者。某人意欲与无生命物体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固然非常古怪,但是因此就认为这种行为比起与一名非自愿的人类或者一头不情愿的动物发生性关系更加糟糕,实在是毫无道理。

是不是因为人们觉得恋尸癖是所有变态性行为当中最不可理解的一类呢?我们很多人或许都会在难以启齿的内心深处悄然承认,一名远离人类陪伴、并且对山羊感到倦怠的孤独羊倌觉得一头绵羊颇有吸引力,并不是什么无法想象的事情。但是仅仅因为更容易理解,并不意味着凌虐绵羊的行为并不比侵犯一件无用物体更糟糕。一旦你死去,其他人是否利用你的遗体来发泄性欲根本算不上你的最大问题。事实上你的最大问题此时只有一个,而且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

我想说的是,我们应当联合起来终结这项禁忌。当然,假如死者在生前就明确表示反感恋尸癖,那就决不能允许任何人对他的遗体上下其手。但是与我态度相同的人肯定也不在少数:等到医院将我体内有用的器官采集完毕之后,我并不介意有人继续利用一下剩余部分,反正我已经用不着了。我们只需要在器官捐赠卡片上增加一栏内容:“当我们取出了你的肾脏、肝脏与肺脏,并且用锯末填充了你的体腔之后,你是否反对让若干名特殊性癖者趁你还没有腐坏的时候趁热来一发?”

当然,我希望确凿无疑地确定到那时候我的确已经死了。不过平心而论,这一点恐怕也是恋尸者的先决条件,否则性趣二字肯定无从谈起。话说回来,假如我并未死去,只是深度昏迷,并且在我的遗嘱得到热切执行期间苏醒了过来,不知道我们两个当中究竟谁会感到更加尴尬呢?我觉得应该是我,但这种想法大概只是虚荣心作祟罢了。

9,论问题与挑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dYe2w8pwsM

“我们正在面对着一系列难得的机会,只不过这些机会全都非常高明地伪装成为了无法解决的困境而已。”根据网上查询的结果,这句话出自查尔斯.R.斯温铎(Charles R. Swindoll)牧师之口。这句振奋人心的话语已经成为了当今商务圈子里的标准表述。如今没有坏事,没有悲剧,没有令人菊花作痛的麻烦,因为这些事物全都是机会,即便在最糟糕的情况下也是挑战。

事实上,很多我们称之为挑战的事物其实根本不是挑战,而是问题。举例说明一下,如今人们经常谈到互联网对于报纸电视之类的传统媒体构成了挑战。但是互联网根本不是什么挑战,而是杀死传统媒体的元凶。互联网并不会为报社主编一成不变的生活当中带来什么振奋人心的变化,也不是什么突破常规重新思考的好机会,而是即将彻底铲除传统媒体的致命威胁,每一位传统媒体从业者都应当发自内心地祈祷,自己不至于眼睁睁地活到传统媒体彻底咽气那一天。互联网并不是什么可以依靠脑力与机智来解决的纵横字谜,而是一头择人而噬的花豹。为了证明自己具有爬山的体力而去爬山,这叫挑战。如果你在上班的时候,有人在你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扔下了一座大山,以至于你不得不爬山回家,这就叫问题。就传统媒体而言,互联网不仅扔下了一座大山,还将传统媒体的登山器材、救心丸与轮椅全都堆在了山顶上。

我觉得这种措辞与话术的目的在于将积极心态当成立即人们采取行动的工具。人们在拥抱机会或者迎接挑战的时候更容易鼓起干劲并且发挥创造力,而解决问题或者抵御威胁的时候则不会如此积极。但是当真如此吗?难道我们对于人类的看法当真如此悲观吗?难道离开了廉价的鼓励言语人类就必然坐以待毙吗?假如我们的领袖将某个问题描述成为有趣的活动而不是关乎生死的威胁,我们是否真的会更加关注这个问题呢?我真心希望人类不至于这么浅薄。这是我的希望,但并不是我的指望。

在内心深处,我始终觉得恐怕那些挑战贩子们才是正确的。改头换面的言语包装确实有效,至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们在毫无亮点的坏事面前一蹶不振。但是我又觉得,就算是挑战贩子们在参加葬礼的时候也会感到棘手吧:

“我们聚集于此,庆祝达伦.斯迈利的生平。他是一个不倦的挑战者与机会攫取者。此时此刻他正面临着平生最大的挑战,对于他来说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一刻啊!强行睁开没有生机的双眼,重启已经丧失功能的器官,一脚踢开棺材盖,重新回到我们当中,根据我对达伦的了解,他肯定会认为这项挑战极其令人兴奋。他也一定会非常珍视这次机会,毕竟只有那些已经死去的幸运儿们才能抓住死而复生的难得机会。安息吧达伦,晚上八点见。”

10,论活在当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HTt6QJqzxk

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如今仅仅以令自己满意且不至于招致他人反感的方式来生活已经不够了。这条要求似乎过于简单,以至于我们需要重新定义人类存在,从而构成足够复杂的挑战。总之如今人们都要“活在当下”。仅仅努力争取日后感到幸福已经不够了,你必须现在就感到幸福。没错,现在。不是不久后,不是待一会儿,就是现在。

当然我这么说也有些不太公道,有些“活在当下”的鼓吹者们并不认为活在当下是获得幸福的唯一方法,尽管也有些人的确就是这么说的。就前者而言,他们只是将“活在当下”当成了获得幸福的方法之一。不过他们疯了吗?姑且不考虑最为显而易见的悖论,即每当我检视自己是否活在当下的时候肯定没有活在当下,又或者说我原本正在活着的那个当下成为了进行检视的当下。除此之外,活在当下的人们所能享受到的幸福不仅渺小,而且还非常依赖感官刺激,除非你正在享受非同一般的美食美酒,或者正在沉湎于肉欲,否则活在当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唯一一种不需要事先规划依旧快感十足的“活在当下”方式就是打喷嚏。而且尽管痛痛快快地打喷嚏确实很爽,但是连着打上三四个之后就有些招人烦了。

更有甚者,我认为人们很难在某个时刻尚未过去之前就决定自己是否享受这一刻。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观看《穆赫兰道》时的感受:当时我满心觉得自己正在享受观影过程的每一分每一秒,我迫切地等待着一个石破天惊的结尾,希望影片当中的各种谜题都能得到圆满的解释。但是这部电影根本没有这样一个结尾,而是演着演着就没了。事后我不得不回溯自己的感受,我原以为自己颇为享受的观影时刻因此而遭到了贬低。我的观影体验的优劣取决于观影要求的满足,相当于一张欠条,等到电影情节水落石出之际——我指的并不是那段女同性爱的场景——这张欠条将会得到兑现。但是由于《穆赫兰道》并未在全片末尾解开谜底,这张欠条也就没能兑现,所以我的观影体验很不爽。

当然,更加显而易见的例子是体育。安迪.穆雷今年打了三场重大比赛。在观看比赛的当时,我最享受的一场比赛是他的奥运会决赛,因为他在开局就奠定了优势并且一直保持到了最后。但是现在我觉得自己最享受的一场比赛是他在美网公开赛的决赛,因为这场比赛双方你追我赶,而且最后他赢了!这场比赛的可看性要强得多,现在我很珍视这一点,当时我则很痛恨这一点。因为当时我并不知道,我提心吊胆勉强忍受的观战体验是否仅仅是通向失利的疲惫长路当中的一小段而已,就像他的温网决赛一样。无论是当时的我,还是后来的我,都觉得穆雷的温网决赛的观战经历算不得享受。

在我观看任何体育比赛的当时,我都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感受究竟是好是坏。我心中的主导情绪是;“我真心希望我支持的队伍获得胜利,这样当我事后回顾眼下这段经历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现在感受很好。”这就是活在当下的根本问题:人类的智商实在太高,以至于无法避免地生活在某种叙事角度当中,换句话说,直到我们掌握了足够的背景信息之前,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当下的感受是什么。假如我们关注的时间段太短,那么人生当中除了打喷嚏之外就再没有值得享受的事物了;假如我们选取背景信息的期限太长,那么我们就什么都享受不到,而且话说回来,一百年之内我们肯定全都非死不可。我们必须选择一个长短适中的时段来计较长短优劣,否则就只能爱谁谁了。

一旦你选好了时段,一切遭到延后的快感与享乐就都成为了同一个主题的各种变调。这个主题就是:“今天吃苦,明天吃糖。”无论是“我打算兴建一座大教堂”还是“我打算吃一个三明治”,你都只能与我一起卡在不长不短的中间区域。

11,论“我倒是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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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任何人只要说出“我倒是不介意……,但是……”这个句子之后,其他人都会立刻暗自心想,“才怪,你肯定介意。你这个故事的大体内容本来就是某人做了一件让你很介意的大事,又做了一件让你介意的小事。当然这件小事确实在大事造成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但是往伤口上撒盐的举动再怎么糟糕也不会比造成伤口的举动更糟糕。假如伤口并不存在,撒盐的行为充其量也只是有些怪异而已,往好处说兴许还是某种异国情调按摩的步骤,又或者是制作美味烤鸡的准备工作。从鸡的角度来看,它肯定不会说‘我倒是不介意被人做成烤鸡,但是全身抹盐实在太难受了。’”

遭到情人拒绝或者抛弃的人们尤其喜欢这么说。“我倒是不介意啦,可是她居然发短信通知我。”“我倒是不介意啦,可是他居然要在我生日那天告诉我。”其实并不是这样。一位在你眼中非常优秀的人告诉你,他/她觉得你并不优秀,或者至少不够优秀,因此他/她不希望长时间地与你呆在一起,这才是最糟糕的事情。“生日那天”无非是粪便蛋糕上的脏土糖霜而已。

我这番话听上去或许有些冷酷无情,但是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我并不想说“你怎敢在满心痛苦的时候寻求慰藉?像个大男人/大女人那样咬牙挺着吧!”我只是担心,假如我们听任这种现象的发展,那些希望与情侣分手的人们将会觉得自己不得不提供一个让对方转移怒火的焦点,从而缓和分手造成的痛苦。那些真正体贴的分手者会以最为铁石心肠的方式甩掉自己的另一半,为他们提供一个值得一说的故事,并且掩盖令人难堪的事件本质——某个他们希望能与自己在一起的人并不想与他们在一起。但是这种做法假以时日也会成为社会规范,并且导致不可避免的军备竞赛,旨在平息被分手人的怒火。

“总之呢,她把我甩了。在我生日那天。当着我父亲的面。因为她更想和我父亲约会。我倒是不介意啦,可是接下来她就把我推进了鲨鱼池子里。这才是真正令我伤心的事情。总体来说,鲨口逃生才是这件事当中最糟糕的部分。”平心而论,鲨口逃生的确很可能确实是这件事情当中最糟糕的部分,前提是池子里的鲨鱼的确都是猛兽,而不是寸把长的小家伙。接下来的话也是自然而然的:“其实我还得谢谢她把我推进了鲨鱼池子。这样一来我对整件事情都有了新的看法,也让我更容易地接受了现实。她真是个好人,我太爱她了。”

在这样的世界里,真正冷酷/体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的事情就是用最为体贴关心的方式与某人分手。“我倒是不介意啦,可是她实在太善良了,根本没给我留下发泄怨气的借口。我只能面对赤裸裸的现实:一个我认为魅力十足并且愿意共度一生的人却并不认为我也一样。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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