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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龙的真容(龙玉出冰天-华夏的高纬度北方起源,第二章) -- 石头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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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龙玉出冰天》之 --龙的真容 (4)

(二)龙是一种光现象?

先秦和汉魏古籍中对龙的很多描述,都使得我们只能把龙理解为一种能够灵动变化的发光现象。这似乎很令人意外,但除此而外,难以作别的理解,试阐述如下。

早期典籍中,都反复强调龙具有“能幽能明”、“乍存乍亡”或者“一有一亡”的特性,就是说,忽明忽暗,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比如说:

龙,鱗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长。(《说文解字》)

龙,能高能下, 能小能巨, 能幽能明,能短能长,渊深是藏,敷和其光。(《广雅》)

黄龙者... 能巨,能細,能幽,能明,能短,能长,乍存,乍亡。(《瑞应图》)

注意《广雅》中的“敷和其光”明白指出龙是一种发光物。最具体生动的是汉代的刘向在《说苑-辩物》中对龙的描述:

神龙能为高,能为下,能为大,能为小,能为幽,能为明,能为短,能为长。昭乎其高也,渊乎其下也,薄乎天光也,高乎其著也。一有一亡,忽微哉,斐然成章。虚无则精以和,动作则灵以化。於戏。允哉!君子辟神也。

您可能会觉得太玄虚了,但其实刘向这个作者是很严肃的。读者们有没有注意到,先秦两汉古籍中对龙的种种描述,无论在今人看来多么“玄虚”,它们都存在明显的内在一致性。从而可知,并非是哪个作者的信口胡言或者凭空想象,而是出自当时的普遍信念。中国文化的许多基本元素,好像都是在战国和汉代之间集中出现的。但其实远在此之前,就有一个巨大深远的文化传统存在,只不过没有被形诸文字。在从战国到秦汉一段时间里,这些世世代代口耳相传的文化传统被逐渐记录下来,形成文献。龙的观念在形成文字记录的时候,已经模糊了其本源。但先秦和秦汉的学者们秉笔直录,把祖先传下来、他们也不太明白的的龙的描述原原本本地写了下来,才让我们后人有了探究其本源的钥匙。

从刘向的这一段描述来看,龙能短能长,能亮起来,也能暗下去,时而可见,时而不可见(一有一亡),不仅变化轻灵,而且光彩斐然。 这颇似是高空一种变幻莫测,瑰丽而灵动的光现象。这与孔子对龙的评述“智者不能察其变,辩者不能(言)其美,至巧不能贏其文”异曲同工,给我们揭示了龙的壮观美丽的一面。

龙是不是发光现象呢?让我们看看年代更古的典籍中有没有线索。《诗经-小雅-蓼萧》中有这样的句子 :

既见君子,为龙为光,其德不爽,寿考不忘。

这个“为龙为光”很有意思。一般认为《小雅-蓼萧》是诸侯会见周天子时的赞颂之诗,旧注多认为此处的“龙”是“宠”的通假字,是蒙受天子恩宠的意思。但这种解释有两个不合理之处:第一是与场合不符,西周时诸侯和天子远不象后世君臣那样尊卑悬殊(所以此诗中还有"宜兄宜弟" 这样的词句),有的诗经注释者(比如朱熹)就认为这是一首周天子褒扬诸侯的诗,而不是反过来。第二个不合理之处是与字面逻辑不符,因为纵观全诗,“既见君子”之后的两句,有很明显的因果关系。比如:

既见君子,(因为)我心写兮,(所以)燕笑语兮

既见君子,(因为)孔燕恺悌,(所以)宜兄宜弟

显然在“为龙为光,其德不爽”这一句里应该有同样的逻辑结构,即:因为“为龙为光”,所以“其德不爽”(德行没有瑕疵)。那么这里的“龙”就应该释为与光同义,才合乎逻辑。 意思是赞颂对方“光辉四射,德行美好”。所以,龙与光一样,是表示一种伟大辉煌的神圣存在。

看来把龙解释为‘宠’是错了的。但是且慢,事情还不那么简单。宠的本义并非恩宠,而是“光耀”。《易经》中“师”卦的卦辞中有“在师中吉,承天宠也”。郑玄注释:“宠,光耀也”。郑玄是当时的大学问家,否则也没资格给晦涩难懂的易经做注解,他对“宠”字的解释更接近其原初的含义。宠以龙为偏旁,不仅是借其音,也是借其义。龙和宠的本义都与光有关。“宠”的的宠爱之义是引申出来的后起之义。如此看来,释龙为宠在郑玄的时代还不能算错,但以宠的今义来注‘龙’就刻舟求剑,谬以千里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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