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一千多件坏事的吐槽 -- 桥上
汉人朴实,并没有在此事上做过多讳饰。
一直到太后说止的罪名,看起来一大堆,归结起来基本就一件事,即刘贺对汉昭帝刘弗陵不孝。汉以孝治天下,除了高祖世祖两位开祖,谥号均叫孝某皇帝,不孝这个罪名确乎是不轻。但刘贺不过是刘弗陵的侄子,其父刘髆是刘弗陵同父异母的兄长,刘弗陵尚未出生时便受封昌邑,去世时刘弗陵年仅六岁。刘贺与这样一位叔叔之间并没有多么深厚的感情,是可以想见的,今人看来,刘贺为刘弗陵守孝不谨只能证明刘贺不够自制隐忍,不具备政治家基本素质。至于说刘贺个人品质有多么败坏,恐怕也谈不上。而且“不孝”这个罪名,基本是专门用来对付皇帝的,忠孝为人伦之首,不忠的罪名没法加给皇帝,所以被废的皇帝都不孝。我不是说刘贺不孝的罪行是假的,而是不孝罪名虽重,但一般并不单独构成废帝理由。我很疑心有多少人能完美地按严苛的封建礼法要求生活,我甚至猜想封建礼法之所以严苛到变态,就有这方面考虑。
下面的罪状才是要点所在,看起来又是说了一大堆,实质也只有这么一件事:刘贺不依靠霍光等老一辈革命家,却依靠造反派“昌邑群臣”。当然奏章里口风变了,把他们定位成了“免奴”、“所与游戏者”。尽管这个奏章试图把刘贺描述成荒淫无度,只会胡闹的角色,但仔细一看就发现完全不是这回事:以官绶佩人,这是封官许愿;发金钱刀剑,这是收买武装;与从官夜饮,这是夤夜密谋;刘贺哪里是在与免奴游戏,分明在反革命串联!还有几件没涂抹干净的事,更体现出刘贺的造反不仅是谋划,而且已经进行到相当阶段了:
其一,受皇帝信玺、行玺,大行前就次发玺不封。
新君即位的仪式,要在先帝灵前交接一下玉玺,本来玉玺是尚符玺郎管,仪式的时候象征性地授予一下新皇帝,然后一切照旧。当然玉玺这么贵重的东西,应该有个包装,仪式包不包括打开包装验明正身,从把“就次发玺”拿出来说事看,应该是不需要的。但刘贺不仅别出心裁地在刘弗陵灵前就把玉玺拿了出来,而且就不放回去了。
其实“不放回去”都是讳言,霍光等人上完这道奏章,皇太后说了一个“可”字之后,刘贺还想挣扎,霍光“乃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可见刘贺实际把玉玺挂在了身上,最后是霍光夺下来的。刘贺随身带着玉玺,当然不是为了赏玩,而是防自己作为皇帝所下的诏书在用玺这一环节被阻断。这种事霍光就遇到过:
霍光虽然不是皇帝,当时威权只怕还胜于皇帝,也遇到了这样一个忠于职守的尚符玺郎。霍光作为一名合格的政治家,做出了正确的判断:“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尚符玺郎是符节令属下,官秩没有明确记载,但符节令不过是个六百石的官,那么增秩二等也不过还是个小角色,威胁不到霍光,反而把能威胁霍光的掌玺之权丢了。新的尚符玺郎是忠于职守还是忠于霍光,就难说得紧了,刘贺把皇权信物玉玺握在自己手里,是有想法有行动的。
其二,从官更持节,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常与居禁闼内敖戏。自之符玺取节十六,朝暮临,令从官更持节从。为书曰:“皇帝问侍中君卿: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
汉官制有内外朝之分,所谓“宫中府中”,朝堂之上密布霍光党羽的现状,是刘贺一时所无能为力的;于是刘贺引昌邑旧人二百余人入禁闼,加强自己在宫中的力量;以银弹攻势收买侍中,也是相同的目的。
刘贺这个方法是非常有效的,他这么做并不能改变双方的实力对比,即使是宫中,霍家势力也不可轻忽,长乐未央两宫卫尉是霍光的女婿邓广汉范明友。但他威胁到了霍光的要害,从汉武帝加强皇权起,宫中内朝对政事影响力就不断增强,而霍光用以压制刘贺皇权的皇太后,也在宫中——这皇太后年仅十五,是霍光的外孙女。一旦刘贺在适当时机控制了皇太后,依靠内朝政务系统宣布霍光的罪状,那么霍光只能要么束手就擒,要么实质性造反了。而从两汉的政变历史看,刘贺这么做并非一点胜机都没有。
刘贺调用了大量的节,连早晚去刘弗陵灵前拜祭都要带人持节自随,也是出于相同的目的。刘贺是皇帝,有天然的正当性,他并不怕和霍光公开对抗,但他怕被斩首。一旦他在信息传播之前被迅速控制,霍光就可以以太后之名剥夺其正当性,事实刘贺最后就因此而败。
说到事实,我也曾思考过:以上的思路是否过于标新立异?刘贺引昌邑旧人入宫,但这些人在政变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会不会真的只是胡闹?最后我的答案是不是,刘贺是有想法的,不只因为刘贺干了一些显然不是胡闹的事,看霍光的处置就知道:
既然说到“当断不断”,无疑刘贺有对付霍光的计划,这些人也确实参与了。至于他们没有起到作用,无论是因为刘贺没能把他们放到能发挥出作用的位置;还是因为面对霍光图穷匕见时临机处置不当,都不宜责之过苛。毕竟刘贺年仅十九,即位也才二十七天。
其三,变易节上黄旄以赤。
汉节上本来没有黄旄,黄旄是汉武帝刘彻时候后加的:
汉武帝的太子刘据以节私自调兵,在首都发动兵变。被镇压后,刘彻变更节的形制,实质是将之前的节作废,以防余党作乱或旁人效尤。刘贺显然是师仿其祖父的故智,防的是谁呢?霍光等深受先帝信任的老一辈革命家是有节的。
霍光当然不会看不出这一点,但刘贺的角度很刁钻:汉为火德,本来尚赤,刘彻加黄旄的命令是一时权宜之策,刘贺以恢复故制为由,霍光很难拒绝。这主意倒未必是刘贺自己想的,但即使是他人献策,明断采纳并最终推进其实行(献策人显然不能在朝堂上和霍光等百官辩论),也不像是奏章里那个满脑子食色性也,基本是个黑人teenager形象的刘贺所应有的表现。
历史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吊诡,似乎写史的人本来想把刘贺写成一个二十七天就坏事做尽的大坏蛋,但我看到的却是权倾朝野的霍光仅仅二十七天就被逼得狗急跳墙。当然这并不是说刘贺是被埋没的天才,大政治家、大什么家之类,从他被霍光一举拿下,拿下之后的余生也默默无闻可以判断他不是那种能够逆天而行的强人。但作为一个十九岁的少年,他的行动力确实有可圈可点之处,如果刘贺再谨慎一些,史书大概就会这么写了:“帝即位未满期月,圣心独运,诛权奸霍光,乾纲大振……”
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也是人民写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人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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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有如下注释,出自: 3 桥上 字1009 2022-04-05 03:12:42
🙂很佩服你们这些熟悉历史的。 1 wlr 字77 2016-03-14 06:15:22
🙂看原文一千多事确实更像是指征发 2 林风清逸 字102 2016-03-08 20:42:21
🙂刘贺犯的是反革命罪。
🙂忽然想起老河友马伯庸 2 懒厨 字75 2022-04-05 09:04:20
🙂啊啊 2 非鱼 字27 2022-04-06 11:01:04
🙂把西汉三个皇帝刘恒,刘贺,刘病已,与权臣的互动 6 驿寄梅花 字215 2016-03-09 00:27:26
🙂重复,删掉 飒勒青 字6 2016-03-09 05: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