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整理】历史性时刻 -- 删ID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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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其实这件事情没有楼主所说的那么严重

更像是一种对既定事实的确认。

咱们可以详细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与《公司法》中的规定,尤其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

主要有以下不同

1、分配制度,前者明确按劳分配,后者是和公司差不多,按资分配。不过在实际,显然是和事业单位的差不多,按照级别分配的,然后加上一定的补贴,这也是200几年,有些收电费的正式职工的月工资可以上万,甚至出现雇人上门收电费的情况。其实按劳分配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基本制度,但是随着全体右转奔向市场以及资本的壮大,会逐渐消亡,在整个社会已经基本不执行按劳分配的时候,很难在社会的某一个角落维持下去。

2、职工参与管理的权利。前者要求很多重大决策以及福利政策的决定是要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的,但是现在早已沦为橡皮图章,基本上是由企业党组决定后就执行了,仅仅是告知职工,能做到这一步就不错了,这也是当前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主要模式。

3、和政府的关系。前者还是受国务院及各主管部委的管理和监督的,婆婆多,媳妇还是比较难当的,后者以后就只听国资委的了,由国资委下派人员组成的董事会成员来管理,企业的自主权增大了,国资委的权利也大了。

4、企业的实际所有权,主要还都是国家所有,至于所有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每年的上交利润情况,应该还是维持不变的。

总的来说,仅仅是对现有运行模式的确认,最大的改变还是进一步增大了企业的自主决策权,这也是本次改革没有动银行和文宣企业的原因之一。如果说离社会主义更远了,那也是以前就改变了,从放弃计划,投向市场的第一天就决定了。

通宝推:普鲁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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