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华为251事件!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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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多拿补偿

引用:不支持李元洪,是因为如果劳动解职闹了就多拿补偿

这句话错误,涉案人拿的补偿在劳动法的规范内。

涉案人在华为供职超过10年,按劳动法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正当理由解聘这类员工,劳动法明文规定需要支付2N。支付N+1是华为基本法,也是现实操作中绝大多数公司的实际情况。

个人怀疑这也是涉案人被华为死磕,且拒不认怂的原因,如果只是为了这30万,华为的格局也太小了。

这次有人拿了2N,如果能送进去,可以有效的吓阻后续有人被解聘要2N。

现在事情已经闹大,如果认怂了,以后至少末尾淘汰(会解聘,华为每年都有很多)的人,必须给2N,正常离职的人(华为给正常离职的人是N+1,实事求是的说,这点做的优于国内99.99%的公司),如果给N+1的话,那么离职的人最后一年有意混个末尾淘汰,也可以拿2N走人。团队里面如果有一个一心混末尾淘汰的混子,其他人没有压力,效率会下降。这种情况下,最终解决的办法就是所有离职人员都给2N。

计算华为需要增加的支出:

已知:1.华为目前员工是18万,

2.2019年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309元,按劳动法最高每月赔3倍即3*9309=27909元,(华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各种奖金的最终月平均收入大于这个数字)

X=18万*27909*(N-1)/N。

N是华为离职员工的平均入职时间(年),劳动法规定上线是12,

如果N=6的话,X=41.85亿。

考虑到毕竟有人月平均收入不到27909,有人待超过12年不在继续累积,还有人劳动法范围内被开除(深圳龙岗监狱里面有几百号前华为员工),X肯定要打折扣,但够10亿/年是肯定的,华为当然不愿意让步。

绝大多数普通人没想把华为搞坏搞倒,现在要的是华为认错,彻查此事,相关涉嫌诬告、罗织罪证的员工,该开除开除,涉嫌犯罪的送司法机关法办。

这样可以有效的吓阻下一个想效仿华为、把索要劳动法规定内离职补偿的员工送入监狱的资本家,正如华为想要通过搞涉案人吓阻下一个要2N的员工。

楼下白浪滔天说的很对,“很多人觉得在此问题上,按照自己的利益发出自己的声音。”就是这样。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从低到高依次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华为的举动直接威胁到普通上班员工的安全需求,这是一个很基础的需求,迅速传播惹起渲染大波是必然结果。后续的疯狂删帖操作,又破坏了反对者的社交需求,事情搞的越来越大。

个人看法,资本家不应该在威胁普通人的安全需求的基础上获取经济利益,所以在这件事上,我反对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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