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从陈胜吴广到弗洛伊德谈秦朝和西方的法治困境-1 -- 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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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法律上未必是女儿

父母 婚后,子女关系并不会改变,不是说父母再婚后,子女就自动成为再婚对向的子女,这不管是法律上还是情理上讲,都不是必然的,除非形成了事实的抚养关系,而通常,即使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再小孩十来岁后父母离异后再婚的,要小孩承认继父母等同于父母来对待,在中国很难。更别说如果再婚是发生在子女成年后。

这也就形成了中国再婚的一个奇怪现象,离异后,取得了子女抚养权的男或女,再婚难度都很大,即使再婚,大多也是同为离异后取得了子女抚养权的异性。而如果经济条件和身体条件可以接受,这种再婚者通常会再要一个小孩来弥合家庭的分离力量。放弃子女抚养权的离婚者,大多相对容易找到再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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