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 id10tts
方方和梁女士的文章我没有全部看,但是就这里列举出来的一些言论,个人认为问题不太大。
因言获罪是一个比较宽泛的词语,你如果造谣,辱骂,你当然要因为你的言论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不是你造谣和辱骂的护身符。
但真诚的持有一个非主流的甚至是错误的观点并且表达在公共场合,我认为是属于言论自由的保护范畴。
就方方的言论而言,她确实发布了一些错误信息诸如满地手机,诸如某护士牺牲一类的错误信息,但是她是有意发布这种假消息还是自己不能辨别真假,没有足够的证据,因此不能因此批判她。
至于她的日记被西方出版,那也不够成她违法的证据。
梁女士对南京大屠杀的观点,需要说明的是她不是在否定南京大屠杀,她是在质疑南京大屠杀的数字,她没有这个权利吗?
我认为她有。
我们不能逼迫人一定要认为南京大屠杀一定是被屠杀了三十万,人家有质疑的权利。
中国需要有一个更宽松的舆论环境,中国需要一个更加法治化的舆论环境。
某些机构某些媒体非常明显的在造谣,中国司法机关无动于衷,而对于某些人士的一些真诚的表达自己的可能是错误的观点,民众又往往反应过度。
该严的要严,该松的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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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得囧过多。 查看
🙂对右派应该进行辩论而不是剥夺言论权
🙂他对你不“费厄”,你却对他去“费厄”,结果总是自己吃亏 9 四方城 字3565 2020-06-24 09:35:36
🙂鲁迅的这个观点还是值得商榷的 2 思想的行者 字187 2020-06-25 05:49:42
🙂横眉冷对千夫帽 1 id10tts 字21 2020-06-25 17:38:26
🙂额的神呀 3 呆头呆脑 字102 2020-06-23 03:52:08
🙂昧国当然不自由,你扯他干什么呢? 1 思想的行者 字399 2020-06-23 17:53:13
🙂你这个是自己设了个靶子自己打 14 崂山一道士 字358 2020-06-23 02:0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