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没人说说长沙货拉拉案吗?第二个南京彭宇案 -- 田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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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或者开窗户的话应该可以通过验指纹的方式确认。这方面我倾向于相信警方在还原案情前确认了坠车方式。最后警方发出的案情通报也明确指出乘客出车的方式是从窗户坠车。
同时坠车方式这一点,货拉拉司机没有撒谎的动机(也缺乏司机在警察到来前关车门并隐瞒的动机)。
关于言语刺激方面:
按有旁证的时间线:29分40秒,21时30分01秒,车子分别从监控下通过,此时没有人伸出车窗。30分34秒司机拨打120,一共33秒。这33秒,至少包含女孩把身子伸出去,坠车,司机停车,下车查看,打120这些动作。已经够忙的了,还要加上言语刺激女孩跳车,时间够呛。
最后,如果是民事案件,对比的双方证据的效力,司机需要证明自己无错。但刑事案件检方需要证明嫌疑人有罪。没有证据就是没有做,不能用可能、大概这样的行为给司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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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初期有法医认为车窗坠落大概率是头顶部受伤 2 自由呼吸F0 字198 2021-09-13 08:18:42
🙂坠车 4 风会 字1139 2021-09-13 02:01:30
🙂如果主动跳车大概率是会开车门,也许就是因恐慌在观察周围环境, 1 自由呼吸F0 字106 2021-09-13 06:47:40
🙂开车门
🙂这只会促进双向摄像头…… 1 月之回忆 字69 2021-09-13 07:09:24
🙂有责,民事责任,肯定不是刑事责任 1 田昭明 字0 2021-09-12 11:49:56
🙂问题是这次判决只有刑事判决 2 红尘无极 字42 2021-09-13 03:09:37
🙂法医鉴定坠车、头部重创死亡。 1 自由呼吸F0 字31 2021-09-11 22: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