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为什么中国始终存在着市场经济? -- qq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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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个可以探讨

“指令性计划之外又不等于市场”,如果只是为了抬杠,我也可以这么说:“但市场肯定是指令性计划之外的”,但这就没法深入了。

出于慎重的考虑,我说的是(行政)层级越往下,市场经济的成分越多,越是按市场模式运作,像省和地区这种级别,更强调的是它们对市场经济部分的主要贡献在于发展和保护了下面的计划外企业,除了改开话术常挂在嘴边的左与右的斗争,70年代还存在这计划经济部分对非计划经济部分的竞争,其实就是关于资源(原材料、市场、人才)的竞争,相对于中央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在这个时候往往对属下企业起到了保护和规范的作用,尤其是对行政级别很低的、草根的县、公社、大队一级的企业。

回到到你说的具体例子,

完全可以通过公对公完成,比如山东某县70年代初缺煤,山西某县有多余产能但缺卡车运不出来,山东这县的革委会安排本地卡车去山西跑运输,分成很简单,两县对半分拉一吨各得半吨,然后山东缺煤的企业,通过领导批条子的方式把煤领走,这都是计划外的

我觉得后面这一部分“然后山东缺煤的企业,通过领导批条子的方式把煤领走”肯定不能算市场行为,但前一部分,山东某县与山西某县的交易,不能可以算作市场行为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有哪些非市场行为的因素呢?只是因为这是公对公的交易吗?

我没有查证这个案例,就按北纬的帖子理解:

1,首先这是一次交易,交易主体是山东某县和山西某县;

2,山东某县缺煤,而山西某县煤卖不完(或者说在完成国家计划之后还有多余的产能),所以双方一个有买的需求,一个有卖的需求;

3,这次交易是双方自发自愿的,没看到有中央的指令,这两个县分属两个省,所以也不存在利用行政关系强买强卖的情况,即便是同省,这两个交易主体也是平级的,没有行政管辖关系;

4,交易价格和方式是买卖双方自由议定的,可能是山西某县没有物资需求,或者它的物资需求这个山东某县并不能满足,所以双方的交易没有采用当时也比较常见的易货贸易的方式,而是采取了分成(回扣?)的方式,双方为了达成交易展现出了智慧和灵活性;

5,交易的结果,山西某县多出来的煤配置给了山东某县,山东某县用这些煤发展自己的经济,而山西某县也变现了自己的产品,变现出来的资金也可以用来发展自己的经济;

6,资源得到有效配置,结果是双赢的。

——这些,我觉得可以算是这次交易的市场行为的部分。

归纳一下,这个例子说明了当时中国的经济运行模式,除了苏联式从上至下的指令性模式,还存在这大量的没有行政管辖权力、没有上级指令的横向交易行为,这些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平等的,自主的。这起码是市场行为的一个基本特征。

而苏联就没有这样的经济模式,所以这也是改开前中国经济与苏联经济的关键区别,这个区别决定了双方发展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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