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曹德旺回忆的改开前(1)-文革时靠拿提成成为万元户 -- 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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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7月,改开第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投机倒把罪首次入刑,最高可判3-10年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1982年3月,全国人大《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重磅出台,将投机倒把罪刑罚提高至无期徒刑和死刑

4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

这一年,全国有3万人因投机倒把罪获刑,

温州八大王被以投机倒把罪名全国通缉,一人逃脱,7人被捕。这一年温州的工业增速由1980年的31.5%下滑至-1.7%。

从1983年到1991年的九年时间里, 有不少的投机分子因为投机倒把被判刑,锒铛入狱,甚至一些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判处死刑。

1991年,温州市市民郑乐芬因投机倒把被判死刑,她也是中国因为投机倒把罪被判死刑的最后一个人。

当然,全国人民都知道,赵大军、康华等权贵官倒逍遥法外。

1987年9月国务院发布《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这一条例到2008年才取消

1997年,刑法取消投机倒把罪名,分解为非法经营罪等若干更具体的经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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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勒个去,不是懒厨提醒还没注意到,

因投机倒把而判死刑原来是在1982年以后,居然给栽赃到前30年,

因投机倒把可判有期徒刑也是在1979年以后,

打击投机倒把最严厉的时期也是八十年代严打期间。

当然,严厉是对平民的,不对权贵。

通宝推:陈王奋起,潜望镜,天马行空,西安笨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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