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二十四史之探秘系列迷你版 -- 丽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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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每一个有名的刺客身后,都是一个没落的王朝|二十四史探秘017

来和大家聊聊《史记》中的《刺客列传》。这是一个比较适合讲故事的题目。

《刺客列传》中说了五个人的故事: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司马迁在写他们的时候,也是按照现在“薄古厚今”的习惯,离得远的,就讲得简单,离得近的,就说得详细。所以,这一篇《刺客列传》,笔墨主要花在荆轲身上了。

闲话少说,还是让笔者来顺着司马迁的思路,将五个人的事情慢慢道来。

第一个:曹沫

曹沫归入刺客,其实有点勉强,因为他有官方身份,是鲁国的大将。那时候鲁庄公在台上。鲁国本就是个弱国,也没出什么英明伟大的领袖,不像它北边的齐国,这时候的齐国君主就是“春秋五霸”中的首霸齐桓公。

齐国很喜欢欺负鲁国,有事没事的时候,就派一支军队过去嬲鲁国玩玩,顺便抢占点地盘,抢夺点财物美女什么的。曹沫在鲁国做将军的时候,三次带兵和齐国打仗都输了,最后只好割地求和。但鲁庄公实在是太喜欢曹沫了,就算曹沫打仗的水平再差,也还是坚持让曹沫当将军。

虽然领导不找曹沫的麻烦,但曹沫自己脸上挂不住啊,他就一直想找个方法把面子都捡回来。这一天,机会来了——

齐桓公受鲁庄公的邀请,两人在柯邑会盟。该讲的礼节都搞完了后,下面该坐下来喝酒吃饭了吧?这时候,曹沫突然拿了一把匕首跑到了主席台上,大家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这把匕首已经抵在了齐桓公的脖子上。

齐桓公没带谈判专家,也没布置狙击手,现在受制于人,只好装作很友好地问曹沫:伙计,你这是搞么事沙?你要么事东东尽管说,动刀动枪地不好玩。

曹沫说:你个板板地太过分了。你齐国这么强大,我们鲁国这么弱小,你凭么事天天以大欺小?我不干,你要把地方都还给我们。

(有人认为这个头脑简单的曹沫和同一时期的文武双全的曹刿是同一个人,笔者极不认同。)

匕首架在脖子上,齐桓公不得不同意了这个无理要求,答应全部归还鲁国被齐国占去的地盘。曹沫听齐桓公同意了,丢下匕首,意得志满地下了主席台,回到臣子的队列里面,“颜色不变,辞令如故”。嗯,这人心理素质还真是不错。

齐桓公非常生气,想撕毁这“匕下之盟”,管仲跑过来劝他不要因为这件小事失信天下,于是齐桓公不情不愿地把占领的地盘还给了鲁国。

第二个:专诸

那篇著名的文言文《唐雎不辱使命》中“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说的就是这个专诸(聂政的故事后面再说)。

专诸是吴国人。伍子胥从楚国逃到吴国的时候,结识了专诸,知道他有两哈子功夫。伍子胥想倚靠吴国公子光做靠山,通过吴国的力量向楚国复仇。按正常程序,公子光是没办法继承吴王的位置的,于是有了杀吴王夺王位的念头,伍子胥这个人精看出了公子光心思,于是就把专诸推荐给了公子光。

公子光见到专诸,嗯,果然有两哈子,就养了起来。某一年,吴王派他的两个儿子(有说法是两个弟弟)领兵伐楚,被困在楚国一时回不来,老不死的延陵季子也出使到晋国去了,公子光认为时机已到,便请出了专诸。

某天,傍晚,闷热。公子光出面宴请吴王。地下室里,埋伏了兵甲武士。厨房里,专诸在烤鱼。烤得很认真,刷油,撒胡椒粉、孜然,正在思考要不要放点芥末,公子光传来命令:上烤鱼。

专诸很讨厌别人打扰他的工作,特别是在工作还没有完成的时候。他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把烤鱼放进漆盘,端上了前堂。

烤鱼是很香的。这一点从吴王眯着的双眼和陶醉的表情中可以看出来。专诸把烤鱼端到吴王面前,低声问:大王,烤鱼您要几分熟?现在是五分熟,如果您要七分熟或者全熟,我可以回炉再烤,另外,您要不要加点芥末……

吴王:@#&¥&#¥&%*……烤鱼还有这么多讲究?

专诸:大王,是这样的,五分熟呢,那就是还带有血丝,虽然鱼肉嫩,但可能会有寄生虫,是可以考虑加点芥末来杀菌的。七分熟呢,营养正好,但口感稍差,也不能完全将寄生虫杀死……

公子光:专诸你怎么这么多废话?

专诸:公子,请允许小人说完。现在这个五分熟,吃法也有讲究,最好是从里面往外面吃,这样才能体味到烤鱼的新鲜美味,也不会因为外面与炭火接触过的部位吃进去后会致癌。

公子光:专诸,够了,尼玛啰嗦得像唐僧。

吴王:公子莫怪,这样介绍也挺好的。就五分熟吧。

专诸:请让小人为大王剖鱼。

鱼肚子打开,里面一把匕首,专诸优雅地拿起匕首,蘸上一点芥末,刺向吴王口中:大王,请尝五分熟……

吴王立仆。专诸也死了,死于吴王手下的乱刀之中。公子光灭了吴王的手下,自立为王,这就是吴王阖闾。阖闾感谢专诸,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此后阖闾终生不再吃鱼,不管是几分熟。

第三个:豫让

豫让是晋国人。正处在三家分晋的关键时刻。豫让先在范氏和中行氏两家做家臣,做得不爽,就改投到智氏门下。智伯特别宠幸豫让。

后来,赵魏韩三家灭了智伯,顺利地分了智伯的地盘。赵氏的赵襄子非常恨智伯,他把智伯杀了后,把智伯的头盖骨当作酒杯,每天不用这个头盖骨喝一杯酒就浑身不爽。

豫让逃到山中,思来想去,然后说出了一句千古名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于是,豫让决定为他的知己智伯报仇。他更名改姓,装成一个服刑的人,潜入到赵襄子的宫中去扫厕所。赵襄子上厕所的时候,突然心中悸动,暗叫一声不好,提起裤子就跑来出来,让人把扫厕所的人抓来一看,原来是豫让,还从豫让的身上搜出了匕首。

豫让被抓时,也不挣扎,只是双眼失神,口中不停念叨:我要给智伯报仇,我要给智伯报仇,我要给智伯报仇……赵襄子的左右本想一刀杀了他,被赵襄子阻止了。赵襄子说:豫让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算了吧,把他放了,大不了以后我躲着他就是了。

豫让被放了后,更加像一个疯子了,他故意把身上涂上漆,让皮肤溃烂,然后吞炭把嗓子弄哑,搞得让人认不出他来,然后沿街乞讨。某天,赵襄子外出办事,要经过一座桥。豫让就躲在桥的下面,伺机刺杀。结果,太怪了,赵襄子骑马经过桥的时候,马受了惊,赵襄子掐指一算,说,肯定是豫让。派人一查,又把豫让抓来了。

(司马迁你能不能再神奇一点,赵襄子是神仙转世么?😄)

赵襄子再有涵养,这时候也忍不住了,他指着豫让的鼻子斥责:你个板板的说么事忠君,你以前不也是范氏、中行氏的家臣么?智伯把他们都灭了你个板板的不克报仇,反倒投靠智伯。现在我把智伯灭了,你凭么事屡次三番地跑来找我的晦气?

豫让说:范氏、中行氏待我一般,吃饭没有肉没有酒,出门没有车。智伯对我好些,所以我就要报答智伯。

赵襄子哭笑不得:好吧,好吧。你现在已经有了“忠君”好名声了。前面我已经放过你一马,这次不能再放过你了。你个疯子就等死吧。

豫让说:哎哟,你就好人做到底咧,成全我的名声,让我把你杀了算了。

赵襄子说:滚。

豫让说:要不这样,你把你的衣服脱下来,让我拿刀砍两下,就当是我把你砍死了,行不?

赵襄子说:滚。

豫让说:不嘛,我要嘛,我要嘛。

赵襄子说:疯子。

赵襄子的左右说:主公何必和一个疯子斗气,就依他吧,把衣服给他砍两下,再杀了他。您看这么多人围观,人家说出去,都会称赞您的。

赵襄子于是脱下外套,丢到豫让的面前。豫让高兴坏了,举起刀来,蹦蹦跳跳地左三刀右三刀,砍得不亦乐乎,衣服被他砍得稀巴烂。

赵襄子实在看不过去了,问:你够了没有够了没有?

豫让说:哦,应该够了吧。嗯,我已经杀了你了,我该走了。

豫让于是横刀自杀。

第四个:聂政

聂政是韩国人,年轻时喜欢舞刀弄枪的,某一天杀了人,怕官府捉拿,就带着老娘和姐姐逃到了齐国,做了杀猪佬。

很多年以后,韩国有一个叫严仲子的不大不小的官,得罪了韩国的宰相侠累,也逃出了韩国,到处找可以把侠累干掉的人,听说聂政有点能耐,就前去拜访。

严仲子准备了酒菜,带到聂政家里,先也不说明来意。聂政和他妈也都是豪爽的人,大家一起喝得很嘿皮,喝得差不多了,严仲子拿出一百锭黄金,要孝敬聂政他妈。聂政就奇怪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赶紧推辞,说,在下在这里每天杀点猪啊狗啊的,已经足够家里开销了,你的钱我不敢要。

严仲子这时候挑明了来意,说想要他帮忙去杀谁谁谁。聂政说:不好意思啊,我老娘还在世,我这条命还要留着奉养老娘。我是不会答应你的,你走吧。

严仲子只好告辞。

又过了很多年以后,聂政他妈死了,姐姐也出嫁了。安葬了老娘,守完了孝,聂政突然想起严仲子这个人来了。聂政给自己的理由是:我只是个不起眼的小老百姓,还是个杀猪宰狗的,人家严仲子这么大一个官,专门跑来和我结交,太看得起我了,这是个好人啊。上次我因为老娘还在世,所以不能帮他的忙,现在我老娘不在了,是该我报答知己的时候了。

好一个知己!

打听到严仲子在卫国,聂政就跑去找到他,说:老严啊,我老娘已经死了,现在我能帮你杀人了,快说,你要杀谁?

严仲子说:我想杀侠累。侠累是韩国宰相,又是韩王的叔叔,人多势众,防守严密,要不,我多派点人手给你帮忙吧。

聂政说:切,要这么多人搞么事,人多了反倒碍手碍脚。我一个人就行了。

聂政就一个人前往韩国,来到相府,果然守卫严密。然后,奇怪的一幕就在司马迁笔下出现了:侠累坐在相府里,

“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

一个人一柄剑,聂政是如何冲入防卫森严的相府的呢?笔者是百思不得其解。😂

反正,侠累就这样很轻易地被聂政杀了。相府的左右围攻他,他杀了几十个人。知道自己是跑不掉了,为了不让人认出他来,以免牵连到严仲子,他用剑划伤自己的脸,剥掉脸上的皮扶,再挖出自己的眼珠,然后剖腹自杀!

后面还有一点有关他姐姐的事情,无关大局,不多说了。

第五个:荆轲。

荆轲的故事,大家都晓得一个七七八八吧,笔者简单地说个概要。

荆轲到燕国以后,和高渐离关系很好。高渐离和聂政一样,也是一个屠狗的(唉,又想起“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这句话了),但他还有一个业余爱好,击筑。筑是当时的一种打击乐器,击筑嘛,就是击打筑来奏乐吧,据说秦始皇就很喜欢听击筑,后文有述。

荆轲喜欢喝酒,一喝就醉,天天缠着高渐离一起喝酒,喝醉了就归小高买单,小高也默默地毫无怨言。付了钱,高渐离就开始敲啊敲,荆轲就扯开嗓子喊啊喊。荆轲说,这是他在唱歌。

过了一些时日,燕国太子丹从秦国逃了回来。太子丹和秦王嬴政本来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后来闹崩了,还起了杀机。

于是太子丹找到了荆轲(此处略去樊於期、田光等人事迹)。

太子丹弄到了天下最锋利的“徐夫人”牌匕首,喂了毒,卷到燕国军事地图的最后面。再找了一个叫秦舞阳的小混混给荆轲做助手,荆轲带上樊於期的人头,这就要出发刺秦了。

太子和他的一些门客,都穿戴着白衣白帽为荆轲送行。易水岸边,残酒在唇,筑声清远,歌声悲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高渐离目送着渐行渐远的荆轲,泪如雨下,这是他最后一次为荆轲流泪,自此之后,泪已干。

荆轲见秦王,先献人头再献地图,图穷而匕首现,刺秦而不得,被诛。秦王怒,伐燕,燕王杀太子丹献秦王,秦王仍怒,灭燕国。

第二年,秦统一天下,嬴政称帝,通缉太子丹和荆轲的门客。

高渐离为了逃避追缉,更名改姓给人家做酒保,工作之余,还是忘不了他的业余爱好:击筑。某一天,他在宾朋满座的酒馆中显露了一手,暴露了身份,被捉了起来,带到了秦始皇面前。

秦始皇这个人也喜欢吼两嗓子秦腔,他吼秦腔时得有人给他打拍子,所以他也喜欢击筑击得好的人。高渐离表演了几段,秦始皇觉得水平特别高,就免了高渐离的死罪,让人把高渐离的两只眼睛熏瞎,留在宫中,成了御用击筑师。

时间一长,秦始皇就对高渐离这个瞎子放松了警惕。某天,高渐离把铅块放进筑里面,等到再去进宫给秦始皇配乐时,想用灌了铅的筑来击杀始皇帝。想想这都是不现实的事嘛,当然没有成功,失去了眼睛的高渐离当然也就追随他为之哭干了眼泪的荆轲而去了。

荆轲的故事,笔者说得很草率。因为历朝历代的人都在说他的故事,笔者在这里说,本就是多此一举。记得有一首词,辛弃疾的《贺新郎·别茂嘉十二弟》,第一遍读的时候就很喜欢,下阙中也是提到了荆轲刺秦易水送别的情景,抄录于下:

绿树听鹈鴂,更那堪、

鹧鸪声住,杜鹃声切。

啼到春归无啼处,

苦恨芳菲都歇。

算未抵人间离别。

马上琵琶关塞黑,

更长门、翠辇辞金阙。

看燕燕,送归妾。

将军百战身名裂,

向河梁、回头万里,

故人长绝。

易水萧萧西风冷,

满座衣冠似雪。

正壮士悲歌未彻。

啼鸟还知如许恨,

料不啼、清泪长啼血。

谁共我,醉明月?

通宝推:燕人,南宫长万,黄粱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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