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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寻乌调查》学习笔记 -- 日月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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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寻乌调查》学习笔记续二

四、寻乌县农村的旧有土地关系和剥削状况梳理

相比于县城,广大的农村才是调查的重中之重,调查农村的人口阶级成分土地关系剥削状况是土地革命的关键问题,也是根据地建设的关键问题。红军只有争取到最广大的贫下中农的支持,红军和苏维埃政权才能生存下去。下面是对以上调查情况的简单梳理。

1农村人口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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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旧有土地分配

公田占有百分之40,地主占有百分之30,占人口百分之90以上的农民占百分之30。

所谓公田包括三类,一祖宗地主即族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24,占公田的百分之60。二神道地主即各种神坛社庙寺观的田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8,占公田的百分之20。第三类是教育公益类地主,即各种考棚、宾兴、路会桥会等公益性质的田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8,占公田的百分之20。以上各类公田名义上属公,实际是大部分土地收益还是掌握在地主阶级手里,农民能掌握的的土地很少。

3阶级分析

3.1地主阶级

寻乌全县年收租五百石以上的大地主共8人,其中收租千石以上的大地主2人。年收租200到500石之间的中等地主共113人,大中地主合起来占地主总人数的百分之20,余下百分之80都是年收租200石以下的小地主。《寻乌调查》一文对121个大中地主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个人事迹、政治反动性等都做了逐一分析,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简单说一下各类地主在县里的政治地位和权力构成。

由于大地主人数很少,在全县不起特别的作用,中地主是全县的权力中心,旧县政权、教育局、保卫团基本上都控制在中地主手里。这些大中地主对生产是完全坐视不理的,他们坐拥田产完全是以收租为目的的,政治上是纯粹的寄生阶级,他们的政治思想有新有旧,但不论新旧基本上都是反动的,也就是反对红军革命的。红军到寻乌以后,8个大地主跑了2个,被红军处罚了1个。113个中地主跑了16个,红军枪毙了3个,处罚了2个,另外还有3个有亲属或本人参加了革命。也就是说,地主阶级中大约有百分之20的人数是旧统治阶级中的反动骨干分子,新政权打倒了这些反动骨干分子,剩余的也就不成气候了,向新政权妥协了,中地主中个别和其他地主有深仇大恨的人,还主动参加了革命。

作为地主阶级中人数占绝大多数的小地主,政治上则与大中地主不同。经济层面,他们商业化程度比大中地主高得多,但政治上受大中地主的统治,没有权力,也没有话语权,在商业活动中也受大中地主控制的旧政府机关压榨盘剥。如果说大中地主之间倾向合作,那么小地主和大中地主之间则倾向矛盾对抗,他们之间的斗争比较尖锐,他们接受革命思想也非常迫切,而且日益接受无产阶级意识的指导,在斗争中逐渐和贫民阶级结合起来。

当然,这不是小地主中的全部,而是其中的一部分。小地主主要分为两类,即所谓的“老税户”和“新发户”。老税户,就是破落户,祖上传下来的地主,除了一小撮有余财之外,大部分是一年不如一年,在接近破产的边缘挣扎。这部分破落户占小地主的百分之40。这部分小地主革命意愿最强烈,斗争性也很强,有许多人是寻乌县共产党领导革命斗争的中坚力量,在过去的斗争中也出了好几个革命烈士,现任的斗争领导人寻乌县委书记古柏同志也是出身破落地主阶级。

而第二类小地主,也就是所谓的“新发户”,这部分人的来历则和破落户完全相反,他们是从农民做生意发家致富上升到地主阶级来的,他们是地主阶级中最凶恶的一群人,他们眼里只有钱,向农民发放高利贷盘剥农民的主力也是他们,有些地方把这类人叫做半地主性质的富农,他们是农民阶级最凶残的敌人。

3.2富农和中农

富农除了不租田给人耕种之外,行为和小地主没什么区别,他们也向贫民发放高利贷。中农则是自给自足的自耕农,没有余钱发放高利贷。不过书中特别强调,“大批贫农唤着平田和彻底废债的口号,就是对付这种富农的。共产党如果阻止贫农行动,那末贫民非恨共产党不可了。”这就是调查研究的意义,共产党必须争取最广大的贫农阶级,这是土地革命斗争中的最重要的策略之一。

3.3贫农

贫农是农村中人口数量最多的一个阶级,贫民可以分为四个阶层,一是半自耕农,有自己的土地但不够耕种,所以必须从地主手上租一部分土地耕种,这部分人占贫农的百分之15。二是有生产资料的佃农,有牛,有犁耙,占贫农人口的百分之60,三是只有部分生产资料的佃农,主要是没有牛,这部分占贫农人口的百分之15,四是完全没有生产资料的佃农,这部分最贫农生活最穷苦,占贫农人口的百分之10。

4剥削状况调查整理

4.1地租剥削:年50~56%,即佃农要把一年收成的百分之五十到五十六交给地主,还要给地主立字据,交租子时要送鸡,请地主吃饭,字据是单方面的,佃农给地主立字据,地主不给佃农立字据。

4.2高利贷剥削:高利贷主要有三种利率,年利率50%、年利率120%、年利率36%。前面两种利率是地主借给农民的高利贷,后一种是地主富农之间互相拆借的利率。百分之80的借贷关系是地主和农民之间的借贷关系,百分之20是地主富农之间的相互拆借。

4.3谷利剥削:六个月利率50%。谷利就是粮食借贷的利息,农民青黄不接时向地主借粮,借一石半年还一石半。这个利率极重。

4.4油利剥削:最恶劣的高利贷,一年中不管什么时候借,每年九月还,一概是利率100%。也就是借一斤油,还两斤油,六月借九月还也是借一斤还两斤。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受地主阶级盘剥极重,上面的高利贷利息最轻的也是年利率50%。广大贫民每年收成以后交完地租,再还高利贷,一年的收成所剩无几,为了生活又得向地主借高利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利滚利受着残酷的剥削,这种生活可以说是暗无天日。这种极高的利率原则上是违法的,无论大明律大清律还是民国的律法,明面上都不允许高利贷。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地主阶级把持的反动政府,他们为了自身利益,无视法律,用高利贷对广大农民进行敲骨吸髓,旧社会劳苦大众的水深火热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的。

4.5苛捐杂税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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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以看出,全县每年的正税负担并不重,即便加上陋规也不过8000余元,摊在每户人家头上是极少的,但负担轻的正税并没有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利益,反而成为地主阶级巧立名目征收苛捐杂税的帮凶,这些苛捐杂税和名目繁多的强制摊派主要的剥削对象是手工业者、小商人、弱小的小地主和富农阶级。比如所谓的护商捐,其实就是对小商人的强制摊派,小商人对之恨之入骨。国民党反动政府,在广大农村和城市工商业从业者内部基本上没有支持者。

在这种残酷的剥削下,田地易主频率很高,一块田一年两易其主也不罕见。民国十四年即1925年,全县把田卖出的有600家,典当田地的有1500家。即寻乌近年每年有百分之二的人家破产,百分之五的人家半破产,至于处于破产边缘的人家则不计其数。除了在县里占统治地位的一百一二十一家大中地主之外,可以说家家户户都在破产边缘徘徊,那些所谓的新发户也不例外,旧的封建式生产关系已经处于崩溃瓦解的边缘,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生活朝不保夕困苦不堪暗无天日。推而广之,寻乌一个县如此,江西一个省,乃至整个旧中国何尝不是如此。这就是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之所以得到全国绝大多数人民拥护的阶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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