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民族复兴的代价,付出最多的依次是兵,农,工 -- 加东
在中国大陆,土地的所有权有两种:
a,集体/个人所有。
b,国家/全民所有。
前者,专门为农村而设立。这是城乡二元体制的逻辑起点:在一个农民占全国绝大多数人口/人手的情形下,保证这绝大多数人的生产资料的稳定性,就可以保证了新生的共和国的政权的稳定性。
但是这不是土地私有化,所以,农民不得买卖土地,也不存在这样的市场。同时,农民对于土地的拥有,是建立在一个前提上的,也就是他/她必须是他所有的土地上的共同生活/共同劳动的人民群体,也就是集体的一个成员。
换句话说,当他/她脱离了这个集体,或者这个集体全部非农化,那他就不再拥有原本属于他/她的土地的所有权。而当他/她不管什么原因加入到这个集体,那么,这个集体有义务,也有责任,给他/她划定一块土地,作为他/她以集体的成员之一所享有的土地所有权利。
除了a,也就是农村,农民(含牧民渔民猎民)所集体拥有的以农牧渔猎为经济行为目的的土地之外,其余的中国大陆的土地 均为国家/全民所有,包括:城市,城镇,工厂,和无人以集体名义加以利用的荒地。
这就是b。
土地,是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根基。这就是工厂全民所有的逻辑起点。而这,也就是城乡二元体制的逻辑起点
换言之,说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归那个企业的所有成员所有,这是胡说八道。
那些个企业不是归那个企业的所有员工(不论厂长或门卫)所有。而是归所有的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国民所有。只不过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这些个企业的成员在利用其中的生产资料创造价值,并从这些价值中获取部分作为自己的生活资料。
农民其实也是这样:利用集体/自己所有的土地创造价值,并从中获取部分作为自己的生活资料。
不管是农民还是工人,其创造的价值的其余部分,都上交给国家做全民的分配。
就是到今天了,中国大陆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关系,依然是这样的。
土地,是一切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起点。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就没有独立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真不是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真不是一个私有制国家。
钱再多,在中国(大陆),没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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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不得不如此 1 懒厨 字78 2023-05-14 23:44:48
🙂无论毛还是邓 4 日月双华 字118 2023-05-13 21:07:01
🙂当年生产资料本来就不是工人农民的 1 懒厨 字329 2023-05-13 22:06:14
🙂你呀,基本的国情都不认真搞清楚
🙂所有权其实不重要 懒厨 字480 2023-05-18 06:49:05
🙂你说错了:农民个人或者家庭,没有权利转让土地权利 9 jent 字2459 2023-06-27 01:32:41
🙂跟我了解的不同 5 懒厨 字1524 2023-06-28 12:04:01
🙂我们那里80年代就很多人转租了 10 假日归客 字1519 2023-06-30 21: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