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仿张荫春麟秋史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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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七、演变

当时中原地区的社会结构是春秋时代及以前一段时期特有的、以家族为核心的社会结构。没有现在一般意义上健全的行政机构,很多时候是用家族来行使行政机构的功能。在这种结构中,大多数人都归属于金字塔式一“层”一“层”的家族。大家族里,与族长直属部分并立的,又有若干小家族;这些小家族里,还包含更小的家族。

这和后世那种天下一家,只有一个人可以化家为国、君临天下、通过一“层”一“层”行政机构进行治理完全不是一回事。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下,家族成员只对自家直接的族长或家长效忠,对隔了一“层”或几“层”更上面的族长其实是没有义务的,和后世的君臣关系有本质不同。

这种一“层”套一“层”家族的结构,正是周王朝建立之初发展起来的。当时周家要开枝散叶,于是安排亲近的子侄兄弟以及一起打天下的别族伙伴作为诸侯——“公”、让他们率领自己的小家族前往远方建立新城邑——新的“国”,一个“国”就是一个这样的家族——“公”的家族。

在新“国”里,“公”也会对自己的子侄兄弟甚至无血缘关系的“臣”论功行赏,让他们建立下一级的新家族——春秋以后大多是“氏”族。

这种安排在同仇敌忾对付“国”外面——城外面的敌人时,有让家族中人在战斗中更加勇猛的功效,又能最大限度庇护家族中人;同时,各家族间由于有更上一“层”或几“层”家族形成的羁绊还能守望相助;而在城外敌人威胁下,离开家族的个人几乎无法生存。

不过因为这种家族结构,导致最初用人只能在小圈子内,内部还难免有兄弟成为生死冤家,也无法容纳外来人才。于是,才要采用嫡长继承制,避免内部纷争。同时,又发展出家族内部掺合进外来家臣的安排,发展出“家族共同体”。

“家族共同体”这种容纳非本家族成员家臣的安排能解决人才问题,同时还把自家可能起纷争的兄弟送给别人当家臣,一举两得,是非常成功的安排。

可是,任用家族外的人——以及驱逐自家兄弟——这种安排,也让家族结构不再纯粹。同时,家族本身在更正规、正经的战事中,如果遇上更彻底的动员体制、更正规的军队组织,也难免相形见绌。而且,当外来家臣占了主导地位,家族结构也必然很难再延续下去。于是有越来越多统治集团内部中人开始对家族结构不以为然。

另外,多年来,随着开拓,以及各家诸侯间的兼并,一家诸侯已经大多拥有不止一座城邑,那些诸侯本人不常驻的城邑只能是非家族的行政单位,而不能让属下的独立家族单独驻在那里,因为在新条件下这很容易产生另外一个“国”,尾大不掉,脱离控制。类似的,还有某一“氏”族的采邑,其中也多有其族长因为要在诸侯那里任职,或者只因这个“氏”族拥有多处采邑,使族长本人无法常驻于此,自然那里的统治方式也无法再是家族式的。于是,从这一类城邑就演变出“县”。也就是说,在原有家族结构内其实已经生长出越来越多新型非家族的行政机构,而且未必比原有家族结构运行得差。

再有,家族式军队无法适应新式战争,需要更彻底动员一切能动员出来的人力(包括原来在“国”——城外面只负责种田的农奴)加入战争,又需要简选最优秀的战士组成军队(这方面也是楚人走到了前头),于是新式军队也已萌芽,这同时就大大冲击了“国”——城里面家臣(大夫世家——“氏”族的臣子)和公臣(直属诸侯——“公”家的臣子)的界限,冲击了原有家族结构。

而由于外部条件改善,个人也不再非得依附于家族,就出现了越来越多并不是农奴——即并不属于某个农村公社、同时也没依附于“国”——城中某个家族、而可以在城外自食其力的自耕农“野人”。另外,还有了孔门师弟关系这样的安排,于是家族结构的必要性明显降低。

同时,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各家族中外来无直接血缘关系的家臣逐渐增多,也使得“家族共同体”越来越不像真正的家族了。

当然还有越来越多“陪臣”在“国”——城的政权中占据要职,到后来,甚至有能干的、不直接效忠国君的“陪臣”执掌一“国”政权,还运作得不错,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统治集团内部有识之士出来支持。可这直接就破坏了家族式政治的根基。

到春秋末期,家族式政治体制经过长时间演变,已经要维持不下去了。

下面是上郭古城遗址的图片,出自说史一千零一夜《为什么说上郭古城址就是“古曲沃”?晋文公墓难道在闻喜?》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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