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讨论一下,习总会不会去旧金山参加APEC -- 湍流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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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再好好看看真实的历史

关于死刑下放,根据丁抒: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记实所写,出自中发 [1970] 3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

七○年一月三十日,周恩来将《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的送审稿送毛泽东审批。指示说“苏修正在加紧勾结美帝,阴谋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国内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机蠢动,遥相呼应……”“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是打击帝、修、反『别动队』的斗争……实际上也是一场重要的战备工作。”“要突出重点,打击的重点是现行的反革命分子。”周恩来递交送审稿时附了一封信,说明“我们几经讨论,认为现在需要发这样一个指示,给在备战动员中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以打击。”次日毛泽东批示“照办”后,该指示下达全国,即所谓“一.三一指示”。

这份文件改变了中国自古以来包括中共执政初期的一贯做法:判处死刑需报请朝廷、中央政府批准,将杀人权下放给各省市自治区。文件是这么说的:“杀人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报中央备案。”这样,判处死刑便无须最高法院认定,只不过备案存档而已。后来甚至把判处死刑的权力下放到了县、市一级,大迫害浪潮由是遍及全国。

但这个下放只执行了3个月,这个也同样在丁的文章中有写明。

四月的一天,当局又宣布次日将判处六十多名反革命分子死刑。可是,第二天上午九时,有线广播突然通知,宣判大会取消了。原来,中央发现地方杀人过多,需有所控制,突然收回了判处死刑的审批权。这样长沙的一批反革命分子便幸运地由死刑改成了十五年徒刑。

也就是说,wg中真正实施了死刑批准权下放,就是70年的2-4月。你总不能把这3个月说成是wg全过程吧,更不能说几年后还是下放的。

而另一个事实是,恰恰在所谓的动乱结束后,死刑的批准权下放到了省里,直至2007年才重新收归最高法。看看最高法胡云鹏的文章怎么写的

2.1982—1996年:从重从快。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流动,社会管理逐渐从高压控制型向宽松管理型转变。由于新的管理方式跟不上社会发展需要,以致各种刑事犯罪特别是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大量发生。为因应这一新的形势,立法和司法采取了一些在当时非采取不可的非常做法:如在刑法上,以1982年出台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为开端,1983年出台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为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21个单行刑法,对1979年刑法进行了大面积修改,共增加了100多个罪名,提高了许多罪名的法定刑,并增设了40种犯罪的死刑。刑事立法体现了明显的从重、从严惩治犯罪和运用重刑威慑、遏制犯罪的理念。在程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严重刑事犯罪适用从简从快的诉讼程序。1983年“严打”期间,一度出现过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的短暂情形,还有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死刑一共不到一个星期的情况。刑事诉讼程序明确地透露出强调效率、注重打击的理念。从实践看,1983年和1996年开展了两次全国范围的“严打”斗争,中间还多次针对特定犯罪开展的专项斗争,刑事诉讼活动带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和运动型特征,犯罪与刑罚的博弈呈此消彼长的态势。1983年,人民法院判处的重刑比例(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的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例)创纪录地达到了47.39%,1996年第二次“严打”也达到了43.05%,而最低的2016年只有8.01%,可见当年用刑之重。在证据认定方面,主张抓大放小,不纠缠细节,刑事案件的证据只要符合 “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和基本证据充分)的即可定罪量刑。这些做法一方面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另一方面也在一些案件中出现了有效辩护很难落实,疑罪从有或疑罪从挂比较常见,冤假错案时有发生等后果。如前几年纠正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河北聂树斌案、安徽于英生案等重大冤假错案,都发生在这一时期。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全部死刑案件的核准权,要求对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促进了死刑案件的严格控制和公正审判

重刑比例创纪录地达到了47.39%,说明已经远超wg时期所谓的动乱年代,那到底哪个时期是动乱年代呢?

如你所言

第一点,你自己都说了:“当年是有下放,这个倒也是事实,”,既然都下放了,最高法院还能如何正常运行呢?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哦,你以为还能远程办公啊?

谈到wg,就是“人民法院受到冲击,死刑核准制度名存实亡”,而谈之后就是“使国家重新回到法治轨道”,你信吗?

死刑核准权从11980年2月开始下放,到2006年收回最高法,中间长达26年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或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1983年“严打” 期间,上诉期仅有3天,有时甚至没有3天,这又该说成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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